立法会十题:推展工务工程项目

  以下是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卢伟国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复: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二○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继续投资基建,预计未来数年平均每年将超过1,000亿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行政长官表示,基于建造业的失业率目前高企,以及建造业的投资会带动其他方面的经济活动,政府会在向本会财务委员会提交工务工程拨款申请的同时,展开招标工作,有关安排的详情为何,以及预期工程项目的展开日期可因而提早多少;
 
(二)会否改善目前评审工务工程投标书的准则,以避免过于着重价低者得原则,因而产生流弊;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行政长官表示,工务部门已把大型工程合约分为易于管理的规模,让更多中小企业参与,以共渡时艰,有关安排的详情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持续投资基本工程,致力改善市民生活质素、提升香港长远竞争力和推动香港经济发展。自二○一七年,基本工程每年的开支一直维持在700亿元的平均水平。我们预计在二○二一至二○二二年起,基本工程开支将持续增长,并在未来几年超过每年1,000亿元。在“振经济,保就业”的大原则下,我们相信加大投资基本工程可以更有效支持经济,加速社会复苏,并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受惠。

  就卢伟国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现回复如下:

(一)为确保基本工程计划项目得以适时推展,并减低超支风险或避免公共资源在不必要情况下被冻结,政府已于二○二○年九月发出内部指引,除获有关批核当局豁免外,管制人员在采购所有由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支付费用的工程合约及工程相关顾问服务时,须采用同步招标安排,即在取得拨款前或申请拨款期间展开工程招标或顾问公司的遴选工作,而政府待取得立法会拨款后才会开展工程或顾问工作。

  采用同步招标安排,目的是让工程合约/工程相关顾问服务于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拨款后尽早展开,及在核准项目预算中尽量反映投标报价。在一般情况下,采用同步招标安排的工程项目或顾问服务合约会快约一至两个季度展开工作。

(二)就工务工程投标评审而言,政府并非纯以价低者得为采购的原则。适用于一般工务工程的两种评标方法除了会考虑投标价格,还着重投标者的技术质素及过往表现。

  一般工务工程均采用“双信封、两阶段”的招标方法,投标者须分别提交技术建议书及价格建议书给工务部门的评审委员。视乎工程的复杂程度,技术表现可占整体评分百分之四十至六十,而投标价格则可占整体评分百分之六十至四十。评审委员会会分两阶段先后对技术建议书及价格建议书作出评分,然后按招标书内所定下的评分比重作综合计算,得分最高的投标者才会获得工程项目合约。

  至于一些比较简单的工程项目,投标评审委员会会以投标者的标书价格及其过往表现评级作出评标。

(三)我们已向工务部门发出指引,在编排工程和顾问合约时,须考虑促进中小企业参与的措施,当中包括将大型工程合约分拆成易于管理的规模,不应将不同项目合并于单一合约推出。另外,在可行的情况下,将属专门工种的工程部分分开招标,及容许中小型承建商参与竞投高于其投标金额上限但工程性质比较简单的项目,让不同规模的公司(如中小企)亦能参与其中。此外,我们将会上调中小型承建商工程合约的投标金额上限,以提升他们参与基本工程项目的机会。



2021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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