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加强规管私人楼宇的建筑工程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仲尼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答复:
 
问题︰
 
据报,将军澳一个私人屋苑单位的部分结构墙(俗称「主力墙」)怀疑被拆除,有关改动可能影响大厦结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根据《建筑物条例》,任何涉及私人楼宇拆除主力墙的工程,均需向屋宇署申请,过去三年,该署分别接获、批准及拒绝多少宗有关申请,以及拒绝该等申请的原因为何;分别有多少人因进行有关工程前无提交申请而被捕、检控及定罪;
 
(二)鉴于上述事件是因有「睇楼」网站上载有关影片后被网民发现而曝光,但私人楼宇属私人地方,当局如何发现及打击于私人楼宇进行的违例建筑工程,以及会否加强网上巡查及执法工作;及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香港并无就室内设计行业设立强制性的发牌及注册制度,因此未能确保室内设计方案符合建筑物安全的规定,当局会否考虑为该行业设立发牌及注册制度,以提升有关工程的安全水平和该行业的专业形象;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就陈议员提问的三个部分,我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拆除或改动结构属需事先向屋宇署申请批准的改动及加建工程。屋宇署在二○二○年至二○二二年三年间每年接获涉及结构的改动及加建工程的申请数目介乎约1 800至2 200份,获批的申请数目介乎约1 500至1 900份,被拒绝介乎约40至70份,由于每份申请均可能涉及不同及多项的改动及加建工程项目,屋宇署没有备存当中针对拆除结构墙的统计数字。不过,为了尽力在短时间内组织一些概括资料,屋宇署翻查过去一个月的个案,显示该月内完成审批涉及住用单位的结构改动及加建的图则申请有17份,有关申请全部获批准,当中有一宗涉及拆除结构墙。
 
除豁免审批工程外,凡未经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没有根据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程序而进行的楼宇改动及加建,我们都称其为僭建。屋宇署可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清拆令,饬令业主清拆有关僭建物或纠正违例工程。屋宇署没有编制只涉及拆除结构墙的执法数字。作为参考,在二○二○年至二○二二年这三年间,屋宇署每年发出的清拆令介乎约8 200至16 300张,提出检控的个案每年介乎约2 800至宗3 600宗,定罪的个案则每年介乎约1 600至2 100宗。检控和定罪数字未必涉及在同一年发出的清拆令。
 
(二)屋宇署一般会透过大规模或抽样巡查行动、市民举报和传媒报道,以及政府部门转介等,进行《建筑物条例》的执管工作。汲取近日经验,屋宇署亦会留意网上资讯,包括社交媒体上推广住宅及装修服务的短片,如发现有怀疑违例建筑工程的情况,会主动展开调查,并按结果采取适当行动。
 
任何人士违反《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规例,可能会被刑事检控。另外,如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就建筑工程有关的罪行被法庭定罪,或在建筑工程方面曾犯有专业上的疏忽或行为不当,屋宇署亦可向他们采取纪律行动,包括谴责、罚款、从屋宇署备存的名册中除名等。
 
(三)室内设计包括空间规划、选择材料和家具、摆设和陈列等工作,有关工作本身不一定涉及进行装修建筑工程。我们认为就应否加强规管这行业,要秉持「风险为本」的原则,考虑有效运用执管资源,及避免过度规管而窒碍个别行业的发展,甚至为市民用家带来不便。我们认为较务实的做法是继续集中规管有一定风险的建筑工程,以及进行这些工程的建筑专业人士或注册承建商。刚才我提及的有关工程即是那些须经屋宇署事先批准或小型工程。
 
另一个务实并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加强公众教育和有关业界的守法意识。为此,署方会联同建筑专业团体举办讲座,介绍进行室内装修工程的注意事项。屋宇署亦会特别针对业主立案法团、物业管理行业,以及室内设计和装修行业进行宣传教育。因应今次事件,我们理解有市民关注自己的住宅单位是否涉及非法改动及加建工程,或不知道如何查看图则以确定结构墙的位置。因此,屋宇署即将设立电话热线,以接听及解答市民就有关事项的查询。署方亦会安排有需要的市民到该署的楼宇资讯中心,指导他们如何索取相关的建筑图则,以及认识图则上的相关基本资料,包括如何分辨结构墙及非结构墙;并会于楼宇资讯中心及网上举办相关讲座。
 
在展开室内装修工程前,业主应先征询建筑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符合《建筑物条例》及其附属法例的规定。此外,业主及建筑专业人士亦应查看大厦公契及其他相关文件有否订明任何限制,例如是否需要先征求业主立案法团或物业管理公司同意等才可进行某些工程。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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