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业强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复:
问题:
《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划标准》)订明政府按照人口及其他因素厘定社区及基础设施规模的一般准则。有意见认为,《规划标准》沿用至今已逾40年,大部分规划标准已无法切合各区的实际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十年,各政府部门就《规划标准》作出修订的详情,包括(i)部门名称、(ii)修订日期、(iii)修订详情,以及(iv)修订理据(以表列出);
(二) 鉴于据悉,目前有部分地区设施种类的供应跟不上《规划标准》所订的标准,政府会否设立机制,检视和跟进不同地区设施落后于《规划标准》所订标准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据悉,不少新发展区的配套设施(包括商场、康体设施及中小学校舍等)在居民迁入后仍未落成,政府有否就新发展区各类配套设施的兴建进度订立明确要求,以确保该等设施妥善落成,并适时达到《规划标准》所订人口供应标准数目;及
(四)会否全面检讨及优化《规划标准》所订的各项标准,以配合《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和交椅洲人工岛等大型规划和基建项目的推展?
答复:
主席:
《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准则》)载列政府用以厘定各类土地用途和设施的规模、位置及用地规定的准则,确保规划过程中政府可预留足够土地配合社会及经济发展,以及提供合适公众设施满足市民需要。
城市规划必须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及与时俱进。《准则》涵盖住宅发展、社区设施、康乐休憩、工业、运输、环境保育等多个政策范畴的规划标准。各政策局/部门会不时根据最新政策考虑和社会情况,检视和修订其政策范畴内的规划标准。规划署会协助各政策局/部门把更新或全新的标准纳入《准则》。
过去十年,《准则》按各政策局/部门检讨结果先后修订了约20次。举例而言,为配合增加房屋供应的目标,规划署在二○一六年修订《准则》,增加住宅发展密度最高住用地积比率的指引。为应对人口老化和满足市民对社福设施的需求,《准则》按社会福利署的建议分别在二○一八年、二○二○年及二○二二年作出修订,加入以人口为基础的安老服务及设施、幼儿中心,以及残疾人士康复服务的规划标准及指引。二○二一年,《准则》按运输署建议更新了住宅和零售设施的泊车位要求。为落实推广使用电动车的政策,环境保护署在二○二二年加入电动车充电站的标准及指引。展望未来,《准则》会就更新人均休憩用地面积和城市设计指引作出修订。
《准则》提供的是基本的规划标准。在实际应用时,各政策局/部门不会只依据《准则》行事,而是会灵活变通,结合社区的具体情况作通盘考虑,以切合市民的实际需要。
就问题各部分,我现回复如下:
(一)上文列举了各政策局/部门对《准则》作出修订的部分例子,近十年(二○一三至二○二三年)的全面统计请见附件。
(二)规划署会按照《准则》在相关规划图上为各类公用设施预留用地。负责部门会按设施项目的缓急先后和资源分配推动相关项目。部门亦会透过各区的地区管理委员会及区议会辖下的工作小组与地区人士保持紧密联系,向当区居民汇报项目进度,以确保相关设施及时落成并投入服务。
(三及四)如上文所指,政府在应用《准则》进行规划工作时,不会生搬硬套,会根据未来的社区情况和政策考量作出调整,以构建一个均衡和设施齐全的社区,满足新发展区人口的需要。以交椅洲人工岛和新田科技城为例,因应《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建议提升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比例及休憩用地比例至人均3.5平方米,规划署已采用这个新标准预留土地,以供有关政策局/部门部署及落实有关规划。
在落实方面,每个新发展区项目都会有由土木工程拓展署处长(首长级第三级)领导的统筹会议机制,定期知会各政策局/部门(如教育局、医务卫生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社会福利署、食物环境卫生署等)相关项目的基建工程进度及预计人口迁入的时间,让部门就其设施适时作出规划和准备工作,以确保设施能尽早推进。
完
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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