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校舍的结构安全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玲丽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报,截至本年一月底,至少有14所学校未有在指定期限前遵办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其中更有学校在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到期后超过10年仍未遵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0年,本港有多少所学校的校舍已进行强制验楼计划下的订明检验;当中有多少个校舍经检验后,须进行订明修葺,并按其修葺工程现时的进度(即已完成修葺工程、正进行修葺工程,以及正筹组进行修葺工程)列出分项数字;
(二)当局有否向未有在指定期限前遵办强制验楼法定通知的学校启动检控程序;如有,详情为何;
(三)当局会否为学校在强制验楼计划下进行的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提供更多支援,例如检视和简化资助学校申请相关津贴计划的程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有否接获学校有关其校舍楼宇结构安全问题的求助;如有,详情为何?
答复:
主席:
经谘询教育局后,现回复如下:
(一)截至本年二月,屋宇署就用作学校用途的非政府楼宇(包括资助和非资助学校)共发出63张强制验楼通知(验楼通知),当中49张已完成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如有需要),并获屋宇署发出确认信,证明验楼通知已获遵办。尚未遵办验楼通知的14间学校已全部委任注册检验人员并完成订明检验,其遵办情况如下:
|
涉及学校数目 |
验楼通知限期尚未届满 |
1(正筹组/安排进行订明修葺) |
逾期尚未遵办验楼通知 |
13 |
正筹组/安排进行订明修葺 |
正进行订明修葺工程 |
修葺工程已完成(注) |
5 |
1 |
7 |
注:有关注册检验人员已提交楼宇修葺证明书,屋宇署正在处理。
此外,有267间资助学校没有接获验楼通知而自愿按强制验楼计划/验窗计划要求安排订明检验及修葺工程,以参加教育局就有关首轮验窗及验楼的新计划(详情见下文第(三)段)。根据有关注册检验人员向屋宇署提交的楼宇检验证明书/楼宇修葺证明书,有199间学校已完成订明检验及有10间学校已完成修葺工程。
(二)由于上文第(一)段所述尚未遵办验楼通知的学校的修葺工程已有进展,屋宇署现阶段未有采取进一步执法行动。屋宇署会继续与相关学校及注册检验人员保持沟通,以及在有需要时提供协助以尽快完成所需修葺工程。
(三)学校有责任维持校舍于良好状况及遵从在强制验楼计划╱强制验窗计划下接获的法定通知,而教育局会向资助学校提供财政支援。资助学校在接获法定通知后,可向教育局申请强制验楼计划╱强制验窗计划津贴,自行委聘注册检验人员或合资格人士进行相关的检验及安排注册承建商进行所需修葺工程。相关资助计划详情请见教育局网站。
另外,自二○二○至二一年度起,教育局推出一项新计划,由教育局委任的专业人士及承建商,可以为校舍楼龄分别达10年及30年的资助学校进行首轮验窗及验楼工作以及所需的修葺工程。合资格的资助学校如收到验楼通知,可选择参加此计划或申请上述强制验楼计划╱强制验窗计划津贴以自行安排有关检验及修葺工程。校舍楼龄达到相关年份但仍未收到法定通知的资助学校,亦可以自愿性质参与教育局的新计划。
(四)过去一年,教育局和屋宇署并没有接获有关校舍楼宇结构安全问题的求助。
完
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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