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七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家珮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答复:
问题:
政府在《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中提出,促进多层工业楼宇及现代物流中心的发展。此外,政府于去年四月二十五日提交本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文件指出,其长远目标是透过发展多层现代产业大楼(产业大楼),以容纳受政府清拆行动影响的棕地作业,促进其业务升级转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根据上述文件,政府预计由去年四月至二○二六年期间收回约200公顷棕地,政府至今已收回的棕地面积,以及该面积与预计收回棕地面积的差距为何;
(二)当局将棕地上的物流作业迁往产业大楼的进度及时间表为何;及
(三)鉴于据悉,现时部分棕地物流作业经营者不愿意迁往产业大楼,当局是否了解原因为何,以及计划如何鼓励他们迁往产业大楼营运?
答复:
主席:
政府近年因应社会需要,加快推展各个发展项目以增加土地供应,当中包括收回和发展新界棕地。目前的棕地作业正支援建造、物流、运输、回收等行业的发展,对香港经济和就业市场有一定贡献。然而,不少棕地作业以低密度形式使用土地,相对其他经济活动并非最具土地效益的运作模式。因此,我们认为透过北部都会区等发展项目,整合棕地作业以提升用地效率,并提供机会帮助行业升级转型,是合适的方向。为尽量减少收回棕地作发展对相关行业的影响,政府会按实际情况调整收地时间表,并提供特惠补偿和为有意重置业务的棕地作业者提供支援。
就提问各部分,我的回复如下:
(一)过去数年,政府已先后收回及处理约30公顷棕地,大部分位于古洞北/粉岭北和洪水桥╱厦村,用作两个新发展区首阶段发展,收地工作大致如期进行。为如期推动各新发展区下阶段的工作,政府由现时至二○二六年底前,将收回约200公顷棕地,其中100多公顷的棕地属古洞北/粉岭北余下阶段发展,及洪水桥╱厦村第二期发展,地政总署已分别于今年一月及五月张贴收回及征用土地公告,涉及刚才提及的100多公顷;而余下约100公顷的棕地,则主要分布于新田科技城和元朗南发展区,政府会在稍后时间展开有关的收地工作。
(二)政府的长远目标是发展多层现代产业大楼(多层产业大楼),一方面推动产业发展,另一方面以具土地效益的方式整合受政府发展项目影响的棕地作业和协助他们升级转型。我们已在洪水桥/厦村及元朗南发展区预留70多公顷土地,大部分将用以发展多层产业大楼。业界早前对发展首两幅位于元朗及洪水桥的多层产业大楼用地提交的发展意向书反应正面,所以政府早前将有关用地纳入卖地计划。
相信各位议员留意到发展局刚于上星期三(六月二十六日)宣布,把元朗用地招标期限延长至今年十二月底。这是因应业界(包括一些潜在投标者)近日向政府反映需要更充裕的时间拟备标书,并希望政府也早日推售洪水桥用地,让业界和投资者可在同一时段内就两幅用地作策略发展考虑和部署。政府刚于五月底宣布会移除洪水桥用地的社区隔离设施,现时正加快筹备推售这幅洪水桥用地,争取于九月为用地进行招标,详情届时公布。
因政府进行土地发展而受影响的商户包括棕地作业,主要是获金钱赔偿。对于那些有意重置业务的作业,多层产业大楼提供的楼面是其中一个可能出路,但不是短期可落实,亦不是唯一的出路。在多层产业大楼落成之前,发展局会继续提供不同支援措施,例如透过已成立的跨专业专队,为觅地重置者提供规划及地政谘询服务,及统筹不同部门协助需重置的经营者提交规划申请和地契修订;以及继续物色合适的政府土地,专门让受影响的棕地作业者参与短期租约投标等。此外,我们会在龙鼓滩填海和新界北新市镇等发展项目,预留更多用地作发展多层产业大楼及产业园区。
(三)我们理解多层产业大楼的租金是棕地作业者的关注之一,因为目前新界棕地的租金较为相宜,毕竟这些棕地一般是农地地契。因此,为让「上楼」的棕地作业者能逐步适应多层产业大楼的租金,我们会要求投得用地的发展商将多层产业大楼的部分楼面移交政府,例如元朗用地的批地条款要求三成楼面移交政府,供政府以棕地市场租金,换言之较多层大厦便宜的租金,出租予棕地作业经营者,初步为期约五至10年,以提供一段过渡期,让他们适应多层产业大楼运作模式及进行产业升级转型。
我们亦理解到部分行业的棕地作业未必适合在多层产业大楼营运。因此,在规划北部都会区时,我们会在适合地点预留用地作露天营业之用,例如在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已预留用地作大型建筑机械的存放。
完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