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何秀兰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答复:
问题:
合和中心二期项目的发展商计划以换地或补地价方式换取坚尼地道一幅斜坡土地,建造一幢酒店连商业大厦。若换地建议获批准,在该处的约500棵树木将会被砍伐。根据发展商提供的交通影响评估,发展项目落成后,繁忙时间的汽车流量每小时将会增加500架次,引致区内的废气排放大幅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有甚么换地政策及采用甚么准则换地;发展商建议以哪一地段的土地换取上述斜坡土地,而所建议的地段是不是亦能达致斜坡上500多棵树木吸收二氧化碳的功能;
(二) 当局会不会就换地建议谘询公众及在社会达到共识后才批准换地;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 虽然批地条款要求发展商进行道路改善工程,但发展商建议的改善措施仅限于疏导坚尼地道转入皇后大道东的车流,未有处理车流对皇后大道东、黄泥涌道、摩利臣山道交汇处,以至坚拿道西和礼顿道一带、来往南区和红磡海底隧道区域,以及来往港岛东西交通的影响,当局会不会要求发展商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估涵盖上述区域;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
答复:
主席:
上星期我在回答陈淑庄议员提出有关合和中心二期项目的问题时,解释发展商在听取市民的意见和经过与政府反复磋商后,决定大幅缩减项目的发展规模。相对于1994年核准计划,新修订计划下的总楼面面积、地积比率、酒店房间数目等都大幅减少,建筑物高度亦大大降低。
发展商将会就新修订发展计划与运输署跟进有关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及道路改善工程的工作。我相信经大幅下调的发展密度,将有助发展商与运输署下一阶段有关交通影响评估的讨论。
除了道路改善工程外,城规会于1994年批出规划时,亦要求发展商须就整项发展提交和落实园景美化计划和砍伐树木的报告;而计划及报告需令规划署署长或城规会满意。此外,保育树木的条款会纳入拟议项目的换地条件内,确保除非得到政府事前的书面同意,发展商不得移走或干扰生长在地盘上的树木。政府在给予同意时,可按情况加入不同的条件,例如就移植树木、补偿美化或植树作出规定。
我现在就何秀兰议员问题的三个部份,回复如下:
(一) 政府现行的土地政策是按城市规划的土地用途去善用土地。一般而言,为落实按法定规划所核准的图则或计划,而在符合善用土地这原则的情况下,政府会接受发展商“原址换地”的申请。当中涉及发展商交回发展计划内的私人地段,以换取政府重新批出由私人土地和原属政府土地组合成的整片发展计划的用地。原址换地申请须符合若干条件,包括所涉及的政府土地不可合理地独立转让或发展;而该土地亦没有可预见的公共用途;以及发展商必须按十足市值缴付补价,使政府所得的财政收入不低于透过独立转让所得的收入。
在合和中心二期发展项目上,发展商正是按上述政策,根据1994年城规会所核准的发展计划向地政总署提出原址换地申请。有关申请涉及发展商交回他在计划用地内拥有的私人地段,以换取政府重新批出包括原属政府土地的整片土地,而政府的土地主要是毗邻及围绕用地内私人地段的政府斜坡。
正如我刚才指出,我们可透过发展商提交的园景美化计划和砍伐树木报告,及在换地条件内纳入保育树木的条款,保育发展区内的树木。事实上,发展商亦已于上周公开表示,因应市民对发展项目范围内树木的关注,将投入二千万元进行完整的树木保育及移植计划,而在这个计划和绿化公园建成后,树木数目将达650棵,而种类将更均衡。就何议员有关500架次车流和500棵树的碳排放及吸纳的技术问题,我乐意转交环境保护署署长研究。但单从绿化角度而言,合和中心二期的发展项目会提供5,880平方米的休憩空间,而发展商亦表示会就公园的设计,谘询地区人士的意见。
(二) 合和大幅缩减发展规模的决定自上星期公布后,公众普遍表示欢迎。一般而言,土地管理包括换地、修订契约及补地价事宜属政府行使土地业权的工作,并不适宜就个别土地个案作公众谘询。但土地交换通常涉及规划或其他申请,例如交通影响评估,有一定的公众参与。此外,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市民意见,地政总署在处理原址换地的申请时,须听取经各有关部门转达,和市民提出的意见。以合和中心二期这个案,我已表明换地申请会在道路改善计划获核准后才落实。该道路改善工程须根据《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的规定刊宪。法例规定透过法定程序,让公众人士表达意见,而当局授权进行道路工程前,必须考虑该等意见。因此,市民有充分的时间及机会就合和中心二期项目所造成的交通影响表达意见。
(三) 由于发展项目早于1994年已获得城规会通过,当发展商其后向政府申请换地时,运输署所要求更新的交通评估报告,主要是确立早前所建议的改善道路工程是否仍然合适。当中所涉及的位置,包括发展地盆附近的两个重要路口,即皇后大道东/坚尼地道和皇后大道东/春园街。这个就周边道路交通影响作评估的方法亦适用于一般同类型的发展项目。
至于问题提及在黄泥涌道、摩利臣山道、坚拿道西、礼顿道一带、从南区来往红磡隧道及来往港岛东西等车流问题,属区域性的交通问题,运输署会按整合区内各类型发展项目,有需要时在策略性层面上研究。
完
2008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