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谈湾仔旧区活化计划(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出席市区重建局(市建局)湾仔旧区活化计划记者招待会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我今日很高兴应市建局主席的邀请出席市建局的记者招待会,向大家介绍政府有关活化湾仔旧区计划的最新情况。

大家应该记得这个活化湾仔旧区的计划在今年,即二○○七至○八年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中一系列有关文物保育工作的其中一个重点。当时行政长官提出特区政府在未来五年会致力推动香港的文物保育工作,其中一项是委托发展局和市建局联手以一个新的思维、一个地区为本的手法来整体考虑保育及活化湾仔旧区。

这个湾仔旧区的活化计划标志着我们在文物保育工作中的新思维:即文物保育的工作不再是局限于单一的历史建筑物,而是以一个小区形式从而保存地区特色。其实在很多地方都有这个经验可以让我们参考。

首先话说回头,为什么我们选择湾仔旧区来以这个新的思维,以地区为本的手法来做文物保育的工作。今次指的湾仔旧区泛指庄士敦道以南,坚尼地道以北,位处皇后大道东两旁的地带。大家都知道湾仔区是香港早期发展的其中一个区域,拥有丰富的历史意义,亦见证了本港一段重要的历史。随着多次的填海,不断把我们的海岸线向外伸延。

在这个约三十二公顷的湾仔旧区中,蕴藏着很丰富的历史文物。在这里,目前为止经过古物古迹办事处,或透过法定古迹的程序,一共有二十九项已获评定的历史建筑,包括一项法定古迹、七项一级建筑、十八项二级和三项三级。占目前为止已做评级的四百九十多项历史建筑一个重要的部分。但我必需要指出,大家从这个图,会数不出二十九座楼宇。由于古物古迹办事处的评级是以每一幢的建筑物,而这里表达出来的有些是建筑群,所以这二十九项文物,其实可以分成十个保育项目,包括刚才提及已定为法定古迹的旧湾仔邮局、属于一级的洪圣古庙及玉虚宫、有包括一及二级的蓝屋建筑群、亦是属于一级的私人拥有的南固台、位于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六至一百九十号属于二级的一些唐楼、船街十八号是一个二级的文物、茂罗街及巴路士街都是二级的文物。稍后张主席介绍的湾仔街市是三级文物、锡克教庙亦是三级。此外,还有经过市建局透过一个项目保育和保存下来的和昌大押,古迹办正为和昌大押进行评级工作,现时还有一千四百幢这里楼房正在进行评级工作,和昌大押是其中一个,以及还有早前公布全面保育的太源街/交加街露天市集。刚才提及的千多幢在评级的楼宇,除了和昌大押外,还有两个建筑物在这湾仔旧区内由古物古迹办事处正进行评级工作。

湾仔旧区亦是市建局多年来重点推动4R工作的地区,稍后张主席会详细介绍。随着中环、金钟商业区向东移,湾仔旧区将承受相当大的发展压力,所以我们认为现在是适时以地区为本的方法,在湾仔旧区做保育工作,可以让我们在发展的同时,兼顾保留湾仔区特色,希望可以做到新旧共融,平衡发展和保育。

我接着跟大家讲解工作计划模式和投入的资源来做这个工作。首先这个工作一定是采取“以人为本”、重视公众参与、和与湾仔区议会建立亲密伙伴关系。今日大家见到林中麟总裁不在场,他不是要避席,而是林总裁选择了到湾仔区议会,向现任和候任的区议员进行简报会,让湾仔区议会可以知道我们这方面的工作。我们待湾仔区议会在明年一月上任后,商讨以何种方式让湾仔区议会可以监察督导我们活化旧区的工作,例如可以由发展局、市建局、区议会、专业人士、保育人士组成督导小组。

地区活化工作往往会涉及数个政府部门,例如在道路交通,或者在环境各方面要配合,发展局会在政府内部成立一个小组,由发展局其中一位副秘书长担任主席,务求督导小组有甚么需要政府部门配合,我们都可以在这方面作统筹和协调的工作。

而日常支持督导小组及其他的工作,有赖市建局提供资源。日常执行和联络工作则由市建局提供资源及人手负责,我很高兴市建局董事局在今早的会议已同意每年拨款做这项工作。另外,如果在做的过程中,要做一些小的工程,美化或其他相关的行动,市建局亦会动用政府当年注资市建局100亿元中,特别预留作复修美化工作的拨款中抽调,所以今次湾仔旧区的活化工作不存在资源欠缺的担心。在明年的区议会已经有一个专项的拨款,让十八个区议会有三亿作地区小工程拨款。现时不知道湾仔区议会可以拨到多少,但亦希望如果他们可以拨到足够的款项,亦可以按湾仔区议会的需要来投入这些地区的小工程。总之,大体来说都是大家共用这些资源来做。我亦期望这旧区内的发展商或者商户亦可作出相应的配合,例如街道美化,栽种花草树木,地区艺术摆设,来让大家就湾仔旧区的美化投入工作。

稍后张主席会介绍市建局的利东街和湾仔街市项目的最新发展。特别就着湾仔街市,大家都记得这个其实是一个已经开展了的市建局项目,亦都与发展商有了合约,需要履行合约的精神。所以在数个月前在立法会,讨论这个露天市集及湾仔街市这两个事项时,就露天市集立法会要求我们尽量全面保留。我们很高兴找到一个方案,公布了我们会全面保留露天市集。但当时立法会听取了我们的汇报,都认为湾仔街市是有这个合约精神需要尊重和遵守,所以只是要求政府和市建局尽量与发展商商讨。希望大家稍后听张主席的方案时,必须以这个为基础,我们一定要尊重合约的精神,尊重私有产权,必定是与发展商互谅互让的情况下,希望达至保育与发展并重的方案。

在张主席向大家介绍这两个项目前,我想向大家交代一两件事。第一是我刚才提到的太原街/交加街市集,我们已经和小贩商会接触过,亦得到他们很正面的回应。他们往后就我们美化的建议和构思,会投入而且参与这个工作。所以待湾仔区议会复会后,我们便会进行这项工作。

另外一个项目亦是社会关注的,就是“蓝屋”建筑群。“蓝屋”建筑群是属于市建局和香港房屋协会,协定交予香港房屋协会履行。按原本的“蓝屋”建筑群保育方案,所有的住户都会迁走。今次我亦能够得到房屋协会原则上的支持,以更重视“社区网络”的手法保育“蓝屋”建筑群,“蓝屋”建筑群当然包括蓝屋、黄屋、橙屋,大概是九幢的建筑物。基本上做法是“留屋又留人”,所以我们 一方面透过房协收购现时在蓝屋建筑群,仍然是属于私人产权的两座建筑物,然后是安排那些自愿和希望获重置的租户或住客获得赔偿,然后迁离这“蓝屋”建筑群;另一方面,如果有个别的租户或住客希望留下,这些留下的租户及住客就会成为日后保育“蓝屋”建筑群计划的一个重要元素。房协在完成收购和有关安置工作后,会把整个“蓝屋”建筑群移交政府,以便发展局将“蓝屋”建筑群纳入先前公布“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已公布第一阶段已有七幢建筑物,换句话说是七加一了,把“蓝屋”建筑群也放在里面,邀请有兴趣的非牟利机构提交可保留地区网络的保育活化方案,所以必须照顾到原住居民继续能够留在往后蓝屋这个保育项目内这要求。我很高兴这个新的保育方案已获房协董事局原则上接纳,我亦亲自在过去的星期日见了“蓝屋”原住居民和关注团体,他们亦对这新的保育方案表示欢迎。

最后除了做文物建筑保育,社区绿化其实可以起到相得益彰的效果,为游客及居民创造更富吸引力的湾仔旧区环境。土木工程拓展署于本年年初委任顾问进行由上环至铜锣湾绿化总纲图、包括湾仔。绿化总纲图现已大致完成。

以湾仔来说,刚才我提到湾仔的历史意义,以及海岸线因数次的填海向北移。经过与湾仔区议会商讨后,湾仔绿化总纲图以“彩虹”为绿化主题,利用绿化元素带出该区的多元化特点。在庄士敦道以南一带的湾仔旧区,会种植以长有金黄色花或叶的植物为主,反映地区以往悠久的历史。

目前的工作计划是我们会在明年初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落实由上环至铜锣湾绿化总纲图,我们现时估计,属于这个计划中湾仔区的部分,将涉及约一千三百万元,估计绿化工作划在二○○八年年中动工,预期于二○○九年年底完成。

最后,我想指出,“地区为本”的整体活化和发展小区的概念及新思维,若在湾仔旧区取得成功,我们会引进至其他旧区。同样是以人为本,亦重视地区特色的方法活化香港的旧区,为市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亦为访港的游客提供一个更好的游览地方。



2007年12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23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