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八题:田湾海旁道土地的用途

以下为今日(四月一日)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早年容许在田湾海旁道远离民居的地方设置污水处理厂及混凝土配料厂等厌恶性设施,以免该等设施造成的污染影响附近的居民。然而,在华贵、嘉隆苑及海怡半岛等多个大型住宅项目相继在该处附近落成后,该等设施仍继续运作。此外,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还计划将该区一幅最接近民居的土地辟作支援铁路工程的工地,以便把挖掘隧道所产生的泥土经海路运走;政府最近亦表示,有意在上述混凝土配料厂于本年三月三十一日停止运作后,透过公开招标把有关土地出租继续作混凝土配料厂之用;再加上污水处理厂准备进行工程配合净化海港计划,该处的厌恶性设施势将有增无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位于田湾海旁道的各座建筑物及规划中的工地的用途,以及它们与民居的最近距离为何,并以地图显示该等建筑物及工地的位置;

(二)有否评估上述多项厌恶性设施在附近民居林立后一直有增无减的情况是否反映政府的规划工作有失误;若评估结果属否,政府基于甚么原因刻意容许厌恶性设施设在民居的附近;

(三)当局有否就增设这些厌恶性设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包括空气质素方面)和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进行评估;

(四)南区民政事务处所掌握的居民及区议会的意见是否支持政府把上述混凝土配料厂所在的土地出租继续作该用途,以及同时在该处增设港铁公司的泥土转运站;若然支持,证据为何;若否,政府有甚么法理依据可支持其顺应民意,拒绝容许在该区设置这两种设施;及

(五)有否计划把上述厌恶性设施全部从民居的附近迁离;若有,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为何?

答复:

主席:

就甘议员的提问,现综合答复如下:

(一) 位于田湾海旁道防波堤以西现存的建筑物包括初级污水处理厂、煤气鼓及工场和混凝土厂。

在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下,渠务署会在田湾海旁道地底深约80多米处建造排污隧道,以及在初级污水处理厂进行改善工程。在工程期间,渠务署将征用位于田湾海旁道的三幅政府土地作临时工地。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拟议的南港岛线(东段)项目,在工程期间将无可避免地产生大量泥石。为减低对区内地面交通及对外主要干道的负荷,同时减低对环境的影响,港铁公司建议在香港南区沿岸寻找合适地点设置临时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以海路运走泥石。然而要在南区寻找合适地点设置有关设施并不容易,与相关政府部门研究磋商后,港铁公司建议的其中一个临时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将位于香港仔奇力湾海旁,即华贵及嘉隆苑南面。该临时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将把施工时从前黄竹坑村及南风道一带之各工地挖掘出来的泥石由海路运走。

渠务署及港铁公司的拟议工地并非规划作永久用途。各项设施的位置及与最接近的住宅的距离见附图。

(二) 问题提及的初级污水处理厂和混凝土厂,在华贵、嘉隆苑及海怡半岛落成之前已经存在,各项设施的运作均符合法例要求。初级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香港仔地区一带的发展,包括嘉隆苑,在《香港仔及鸭洲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H15/24上,是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而混凝土厂则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粒料/水泥处理及混凝土配料区”地带。这两幅土地分别在一九七○及一九八三年已规划作上述用途,在此之后,田湾区的规划并没有新增类似设施。

(三) 田湾的污水处理厂翻新工程属于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工程的一部分。环保署署长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在二○○八年十月三十日批准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的结果,在实施预防及缓解措施后,田湾的污水处理厂的改善工程及日后运作将符合所有相关的环保标准及法例,而不会对其附近的居民造成不可接受的环境影响。从环保角度来说,田湾的污水处理厂现时的运作情况正常,环保署迄今并无收到任何有关这间污水厂的投诉。

至于南港岛线(东段)项目,港铁公司已聘请顾问公司展开该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工作,详细研究该项目在建造和营运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并相应提出改善及纾援措施,当中包括临时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的安排和纾援措施。就居民对工程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的关注,环保署已经知会港铁公司,以便作出充分考虑和研究。待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完成后,港铁公司仍须将报告书和研究结果供公众查阅。在充分考虑公众和环境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后,环保署才会决定是否批准该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田湾混凝土厂的运作受到《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所订的指明工序牌照管制。在申请指明工序牌照时,申请人已呈交一份空气污染控制计划,就其附近可能受影响的空气质素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作出评估。直至目前为止,环保署并无发现该混凝土厂有任何违规情况;环境监察亦显示混凝土厂的运作符合其指明工序牌照的规定。环保署亦已定期向南区区议会提供环境监察结果。

(四) 南区区议会一直关注田湾海旁道混凝土厂在土地使用权届满后的安排,并曾在属下的地区发展及环境事务委员会(委员会)多次就有关议题进行讨论。继委员会于本年一月二日接获地政总署通知,表示混凝土厂的租约将于本年三月三十一日终止后,地政总署代表于本年二月二十三日的委员会会议上向委员报告混凝土厂租户于本年一月十六日提出续约申请,委员会随即反对政府当局继续与混凝土厂商续约。田湾海旁道混凝土厂租户现已收回提出续约申请的要求,现有混凝土厂会于本年四月一日终止运作。

南区区议会属下的港铁南港岛线计划发展专责委员会(专责委员会)曾多次讨论有关港铁公司拟于奇力湾海旁设置临时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的建议。部分委员促请港铁公司考虑在其他位置设置临时趸船转运站。为舒缓奇力湾设置临时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对附近环境的影响,港铁公司除了会展开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外,亦建议于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旁的空置用地种植林木和加设公园设施,为华贵面向奇力湾的海旁增设绿化地带;同时配合适当的临时交通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对交通、环境及社区的影响。专责委员会已于本年三月十一日的会议上,同意政府在二○○九年中根据《铁路条例》(第519章)在宪报公布南港岛线(东段)的方案,进行正式的公众谘询及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任何反对意见。政府亦会进一步向区议员及地区人士解释在奇力湾设置临时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的理据。

(五) 净化海港计划第二期甲在田湾海旁道的工程,预计在二○○九年第三季开展,并于二○一四年完成。届时,渠务署会把三幅临时征用的工地,归还地政总署。

港铁公司建议的奇力湾临时拆建物料趸船转运站,会在南港岛线(东段)项目在二○一一年动工时开始运作。当工程在二○一五年完成后,港铁公司将会拆除相关装置,然后将土地交还政府。

田湾混凝土厂的厂址是港岛唯一划作混凝土配料厂的土地,亦是供应港岛区混凝土的主要来源。混凝土的应用,必须在生产后短时间内运往工地使用,故此有需要于港岛保留最少一幅作为混凝土配料厂的土地,以配合港岛区的工程要求。规划署曾在港岛物色其他用地以作混凝土厂之用,但曾被考虑的35处地点,因土地用途不协调、须砍伐大量树木及/或交通等问题,均不适合作混凝土厂之用。规划署现正进行另一轮选址工作,并计划在今年年中向委员会汇报。虽然现有营运商将于本年四月一日终止运作,政府亦要视乎能否在港岛另觅土地划作混凝土厂之用,才可决定该土地的用途可否更改。

至于污水处理厂,鉴于其指定的服务范围,兼且运作正常,现在并无搬迁安排。


2009年4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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