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

以下为今日(三月四日)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自本财政年度起,政府分期向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拨款10亿元,以推行一项为期五年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津贴计划),向长者自住业主提供更完善的资助,协助他们维修保养其物业,改善楼宇的安全状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自津贴计划推行至今,房协分别接获及批准的申请宗数,并按申请人的居所所属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部分申请不获批准的主要原因;房协已批出的款项总额;及

(二)会否将津贴计划的范围扩大至包括非长者自住业主;若会,何时会落实有关安排;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就问题的两个部分,我的回应如下:

(一)自“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于二○○八年五月二十日推出至二○○九年二月底止,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共收到3,930宗申请,并已批出其中2,533宗申请,涉及约6,310万元款项;其馀的1,000多宗申请正在积极处理中。房协没有备存有关申请的分区统计数字。

不获批出津贴的申请个案,主要是由于申请人的资产或入息超逾领取津贴的限额、或申请人并非自住业主、或申请人因个人理由主动取消申请等原因。

(二)低收入或全无入息的长者自住业主,往往因经济拮据而不能适时妥善维修和保养其自住居所,以致居所日久失修。“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是特别针对这些有需要的长者自住业主而设,配合政府关怀长者的政策目标,加强对长者自住业主的资助,协助他们维修和保养自住物业,确保楼宇安全。我们暂时无意把专为长者自住业主而设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其他人士。

  尽管如此,财政司司长刚于二月二十五日在二○○九-一○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公布,政府会与房协及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合作,以10亿元在未来两年推行“楼宇更新大行动”,协助约1,000幢旧楼的业主进行楼宇维修,同时亦可为建造业界在短期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这项行动不设资产及入息审查,合资格楼宇内的所有业主都可获得维修费用八成津贴,以16,000元为上限,长者自住业主则可获全数维修费用津贴,以40,000元为上限。政府将于短期内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若获得通过,我们预计这项行动最快可在二○○九年五月推出。我们相信这项行动将会进一步协助旧楼的非长者业主进行维修工程。

  此外,屋宇署、房协及市建局有多项其他计划,协助非长者自住业主进行楼宇维修工程,包括由屋宇署管理的“楼宇安全贷款计划”、房协管理的“楼宇维修资助计划”和“家居维修贷款计划”,以及市建局管理的“楼宇复修物料资助计划”和“楼宇复修贷款计划”。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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