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上,就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的发言(只有中文):
多谢主席。我会作简单的介绍,特别是自从我们公布申请结果后有一些回应,我都趁这机会跟大家谈谈。
首先在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第一阶段,我们感到很鼓舞,因为反应非常热烈,一共有一百零二间机构就这七幢建筑物提出一百一十四份申请,可想而之失望的机构是很多的,因为最终只是批出六间建筑物。
今次反应热烈,我们初步总结认为是因为政府作了很大的承担。我们预留了十亿元作为这些历史建筑的维修费用,亦先前经立法会批准一亿元资助这些历史建筑活化后有关社会企业首两年的资助,同时提供象征式的租金。
但最终来说,政府是有很强烈的监察,特区政府是继续拥有这些建筑物的地权和业权,亦会透过服务协议监察获选机构。若机构的运作不理想,我们可以收回建筑物。这些租约一般为期四年,就其中一个项目,因为是办学,而办学应该有三、四年的课程,我们会稍为延长这租约的期限。
第二点我想谈的是有人认为今次选择和遴选过程是否商业挂帅?是否属有钱人的玩意?在这里我可以肯定跟大家说,肯定不是,因为刚才已说过,政府已作出了财政上的承担,所以政府透过委员会物色最合适的机构时,并不是谁投放最多钱便可以得到这些历史建筑物作活化。委员会以五个同样占有同等比重的准则来审批这些建议书,从而挑选出这数个项目。
这五个准则分别是如何能够彰显建筑的历史价值;保育文物建筑方面的建议;第三是社会价值,如何使社会大众受惠;第四是财务可行性,这财务可行性并不是申请者投放多少钱来推行项目,而是该项目的社会企业的运作如何能持续营运,达至我们保育历史建筑的目的;第五个准则是其他方面,包括机构的组织、体制、管理能力,以及就其提议的相关计划的先前经验。
第三点我想谈的是评审过程是否严谨,有没有内定的疑惑呢?所以今日提交的文件内,我们特别在附件一列举了自从去年二月公布这计划,邀请机构提议申请书,每一阶段我们所做的工作。公布结果当日,我亦亲自致函予该一百零二间机构通知它们,感激它们参与第一阶段的工作,并表示若它们对自己的项目有一些特别的问题,可以接触我们,我已提供了同事的联络电话。这即是说,若有落选机构想知道自己的建议书在评审的过程中获得什么评价,可以跟我们联络,我们是可以跟他们分享的。
到今日为止,已有一间落选机构亲自致函给我,要求取得有关资料,我们定会正面回应。但是我们不能够未经众多申请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公布所有申请书或评价,因为这样做会违反保密原则。我们可以做的是在文件的附件二向大家交代获选的六个建议的优胜之处。
第四点我想说的是在十二月十九日我们在这委员会汇报落实整个文物保育政策的时候,各位议员就活化历史建筑提出了数个精辟的意见,在今日立法会提交的补充文件亦复述了这些意见,我在此逐一作出回应。第一是议员认为这些活化了的历史建筑一定要开放给公众使用,今次遴选出来的六个项目每一个也满足这个要求,即使有一些项目以收费形式,但在该项目里也有一些不用收费的项目让公众人士可以进入参观,如博物馆,以至其他方面公众可以享用的项目。第二方面当日议员亦提到,明白到这些历史建筑因为建于很久以前,所以在活化过程必须要提供无障碍通道,惠及残疾人士。我可以向大家说,今次获选的这六个项目每一个都做到这点,实际上,六个项目都要加装电梯,在荔枝角医院的项目,由于它分散于几个不同的平台,不但要加装电梯,可能也要加装斜道以方便伤残人士出入。细如芳园书室,我们也要加装电梯,让伤残人士可以上二楼。第三点是当时议员特别提到美荷楼,因为美荷楼与香港公屋历史发展息息相关,议员提议美荷楼的活化必须要重现五十年代的生活环境,今次获选的青年旅社项目是做得到的,里面会有一个公屋博物馆让公众参观,亦会展现那年代的生活条件。另外,除了硬件的公屋博物馆,获选的建议书内亦建议成立石峡尾旧住客的联谊会,希望可以联络以往曾在石峡尾居住的住客回来活化了的美荷楼联谊。另外一点是议员亦提议到下一批历史建筑活化时,应该更多采用“点、线、面”来做我们工作的目标。我完全赞成议员的看法,实在在今次获选的项目已产生了“点、线、面”的效应。以大澳的精品酒店为例,它将可在发展局及土木工程拓展署下一个名为“融和优化 大澳同欣”的活化大澳计划里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在深水区透过美荷楼及荔枝角医院以至北九龙裁判法院都是会活化成为与创意艺术、旅社有关,相信连同香港赛马会在石峡尾的创意艺术中心,是很有潜质成为一个创意文化小区。即使小如芳园书室,它亦是展现马湾渔村的特色,与马湾公园的第一期及我们很积极希望落实的第二期都可互相配合,使马湾这个小岛能够发挥其旅游的作用。
我在这里再与大家说,我们在第二阶段的建筑物也会考虑同样的“点、线、面”,我先前已公布了目前来说第二阶段应该可以包括以下五个建筑物,除了大埔旧警署重新再邀请建议书外,亦会注入湾仔的蓝屋,当然湾仔蓝屋会以“点、线、面”的“面”与活化旧湾仔的工作相吻合。在九龙城的石屋,石屋本身是很小的,但我们今次争取了将它前面超过二千八百平方米的休憩空间一起放进活化项目内,所以哪一个建议书是有关石屋的,其实会包括一个很广阔的空间可以发挥。至于在沙田区王屋村的石屋本身是在康文署的花园里面,所以亦有一个协同效应;前粉岭裁判法院除了占地的楼面面积之外,亦有一万二千三百平方米的休憩空间,所以对于活化的内容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今日很感激各位的旧同僚陈智思先生抽空出席,因为整个的评审过程陈主席领导一个主要由非官方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劳心劳力,为香港选出了这几个项目,我相信如果大家对我们评审过程有什么提问,陈主席是比我更加能够回应大家的提问,多谢主席。
完
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