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成立发展机遇办事处的发言(只有中文):
发展局局长:我想向大家介绍为何我们认为在这时候需要成立发展机遇办事处。面对现时经济情况及失业率高企的问题,今年财政司的预算案里,甚至是现时特区政府的工作重点,都是“保就业、拓经济”,在这方面,发展局除了大力推动各大、中、小型的基建项目,希望这些项目能够尽早上马,为本地建造界工人提供就业之外,在2009-10年度财政预算案里,我们有两个更具针对性的措施,第一是连同市区重建局和香港房屋协会一起推出总值十亿元的“楼宇更新大行动”,直接开创建造界的就业机会,同时亦美化市容,加强香港的楼宇安全。在这里我特别感激各委员在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支持,令上星期五财务委员会拨款七亿元,让我们在下星期便展开“楼宇更新大行动”。在预算案里的第二个针对措施便是成立发展机遇办事处,这办事处不会直接开创就业机会,但透过促成更多的私营项目和非政府机构的发展项目,主要都是楼房项目,希望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这方面需要立法会批准今日这份文件,我们希望开设一个首长级第三点编外的职位,为期三年,作为发展机遇办事处的主任。在出席立法会特别财务委员会审议预算案之前,我们已提交了发展机遇办事处的资料文件;今日这份文件更加详细交代整个运作的模式和发展机遇办事处的规模,大家可以见到其实发展机遇办事处的规模极小,连同这位主任,我们也只有数个人,总开支连同今日希望大家支持的首长级第三点职位和三位我们打算以非公务员条件聘用的人员,一年开支也不会超过五百万。这投资亦是透过发展局内部调拨以进行。此规模极小的专注单位,我们希望能更快速地回应一些项目倡议者,在拥有土地的同时,希望能尽快在香港开展他们的发展项目,不需要他们走很多个衙门,而可以取得一个一站式的支援。某程度上,这与特区政府在多年前成立的投资推广署有一些相若,但当然投资推广署的对象是香港的海外投资者,透过署方,为海外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的谘询服务。我在此强调发展机遇办事处并不会做成架床叠屋的情况,因为它的规模极小,它的工作只是统筹现有各个政策局和部门就着一些发展项目,特别一些比较创新、复杂,和可能是跨越不同政策范畴的发展项目,提供一个经过整理和统筹的一致性意见,让项目的倡议人大体知道政府各有关部门对这个项目的看法。
另一点我想强调,发展机遇办事处一定不会黑箱作业,当然作为第一站,我们在收到项目倡议人的建议时,初期的讨论或联络,我们是需要和项目倡议人联系,但最终我们的设计上由发展机遇办事处为他提供的谘询服务,最后也会呈交予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为这些项目提供社会的看法和意见。土地及建设谘询委员会是一个由社会人士和透过相关团体提名有关人士组成的。正如财政司长于预算案演辞上表示,发展机遇办事处不会取代现行的法定程序,更加不会提供任何优惠,这是一个facilitator提供意见的地方。我们于文件的第八段亦交代了要于发展机遇办事处寻求一站式谘询服务的项目需要有一些先决条件,这些先决条件基本上有两方面。第一,项目倡议人手头上要拥有土地,他不能只有构思,然后问政府取地。另一个是这项目的内涵、内容,不能是单一的纯地产项目,需要对香港长远的经济发展竞争力有贡献。就着这第二个条件,行政长官在第四次经机会之后亦表示,希望在六个经济范畴,我们能否为其提供更多的推动作用。所以简单来说,符合这六个范畴的经济活动,似乎亦都符合发展机遇办事处对香港竞争力和经济有贡献的范畴。毕竟我只是要求各位同意,这数年,相对日子会比较艰难,经济需要有更大动力的时候,让我们尝试透过这发展机遇办事处,为香港的发展再出一分力,我亦都承诺,我们乐意做中期检讨,才决定香港是否需要一个常设的单位。所以希望议员在这个项目上,特别是稍后提交予人事编制委员会的编外职位,给予我们支持,多谢主席。
完
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