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五月六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
鉴于政府现正加快在新界进行各项大型及小型的工务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分别会在未来3年内展开的工务工程及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的所属类别、名称、地点和预计开支为何(以表格列出);
(二)将会受第(一)项的工程项目影响的原居民乡村、持牌住用搭建物,以及短期租约租户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受影响居民的总数;及
(三)政府会如何补偿和安置将会受第(一)项的工程项目影响的原居民及其他居民;过去3年,受政府工程影响的人士对工程项目,或者对补偿和安置方案提出反对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以及该等个案最终如何解决?
答复:
主席:
政府强调以基建推动经济发展,在经济逆转的情况下,这方面的工作更为重要。政府现正全力推展各项大、中、小型工程,基本工程的按年开支,已由2007-08年度的205亿元回升至2008-09年度的230亿元,本财政年度的开支将会高达393亿元。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回复如下:
(一) 在2009-10年度开始施工的工程项目约有80个,其中39个位于新界地区(包括十大基建的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这些工程项目总值约800亿元,在2009-10年度的预计现金流量开支约19亿元。这些工程的名称、费用、所在地点、2009-10年度的预计开支等资料,详列于附件甲。
本年度预算于新界地区开始施工的项目39个,其中22项的拨款申请,仍有待提交立法会审议。故此,这些工程项目的确实开展日期仍需按实际批审日期才可确定。
至于其他计划于2010-11及2011-12年度进入施工期的新项目,由于仍属项目的前期阶段,进展有可能受征用土地的法定程序、行政规定、及公众反对意见等因素影响。有鉴于此,我们未能在现阶段提供于2010-11及2011-12年度进入施工期的新工程项目的确实资料。
预计于2009-10年度开展的研究项目共有13项,其中9项位于新界地区(详列于附件乙),包括十大基建的港深机场轨道联络线香港段的规划和设计、洪水桥新发展区检讨研究及工地勘测、及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的规划、工程研究和工地勘测。至于其他计划于2010-11及2011-12年度开展的研究项目,目前仍处于技术可行性研究阶段。这些项目需在确定技术可行性后,我们会考虑它们的理据、逼切性、成本效益等因素决定它们的优先次序,在现阶段我们仍未有确实的开展时间。
(二) 按现有资料,上述第(一)项工程项目将会影响30条原居民乡村及共211个持牌住用搭建物及短期租约户,涉及居住总人数约1,405,详情亦表列于附件甲及附件乙。以上提供的资料属粗略估计,待各工程项目进入征地工作后,我们才可提供更准确的资料。
(三) 若需为工程项目收回私人土地,政府会按有关的征地条例及现行政策补偿受影响的业权人。就农地的业权人而言,补偿金额会以地段的注册面积及相关补偿率计算。至于屋地业权人而言,则是屋地估价再加上相关特惠补偿的金额。拥有屋地的注册业主若符合搬村政策条件,他们可选择:(i)由政府提供建屋津贴,有关业主在其所拥有合适的私人农地或合适的政府土地上,自行兴建重置乡村屋宇;或(ii)接受等同市值乡村屋宇的特惠补偿。至于合资格的受影响居民,房屋署会按现行政策安置分配租住公屋或中转房屋。若业权人不接纳特惠补偿方案,他们可以根据有关征地条例提出申索。如该申索未能得到解决,申索人可入禀土地审裁处寻求裁决。
在过去三个立法年度,政府共向立法会提交约280个工程项目的拨款申请,其中有40个项目在刊宪后接获反对意见。至于反对补偿和安置的个案,我们并未有这方面的统计资料。另外,按现有资料,上述第(一)项工程项目中,有11项在刊宪后接获反对意见,工务部门已/将会与反对者举行会议,了解他们关注的事项及与他们讨论各项措施,以释除他们的疑虑。工务部门会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对工程作出适当的修改,减低对居民的影响。若经过工务部门努力后仍未能调解反对意见,工务部门会把未能调解的反对书提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充分考虑所有反对理据、工程的需要及迫切性等因素,并以公众利益为大前题,决定会否按有关法例授权进行工程项目。
完
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6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