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采用调解机制解决工程纠纷
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十月十二日)表示,政府会鼓励工务工程合约更广泛采用伙伴合作关系及纠纷调解顾问机制,以期妥善处理意见分歧,避免出现纠纷。
林郑月娥在发展局举办的一个论坛开幕礼作以上表示。该论坛由建造业议会协办,旨在讨论各种可应用于工务工程项目的另类调解纠纷方式。
林郑月娥指出,根据二零零七年的一项中期检讨及二零零九年四月各工务部门内部进行的经验分享会,认为纠纷调解顾问机制有助减少纠纷,值得广泛采用。
经谘询香港建造商会后,政府决定在未来十五份工程合约(占二零零九年中至二零一零年初展开的大型合约数量的一半),及透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在两份已生效的合约增加纠纷调解顾问机制的条款。
为确保有足够的纠纷调解顾问人才应付未来的需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会协助举办纠纷调解顾问课程,以鼓励更多有志人士加入纠纷调解顾问行业。
“政府希望工程项目一旦有纠纷出现,能迅速得到调解,以确保承建商能尽快收到应得的款项。”
“我很高兴得悉建造业议会辖下的工程分判委员为了支持这项工作,即将推出调解纠纷的指引。我理解该指引会为公共及私人界别的雇主及承建商提供不同另类调解纠纷方式,让他们在纠纷出现时按实际情况选用。在此我感谢建造业议会推出这富有意义的措施。”
超过一百名来自建造业议会、香港建造商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顾问工程师协会、相关专业学会及政府工务部门的代表出席今日论坛,探讨如何推广另类调解纠纷方式,让建造业得以受惠。
是次论坛亦就前建造业检讨委员会于二零零一年提交的“建业图新”报告中,就解决申索及纠纷时采取积极主动的建议进行了探讨。该报告共罗列一百零九项改善措施,涵盖不同类别的建造业活动,旨在提升行业的质素及成本效益。
完
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22分
返回
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