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贤里交回政府活化再用

在政府与景贤里前业主签立换地交易后,景贤里现已转为政府拥有,以进行修复及活化再用。

为保育景贤里,政府于十一月十八日与景贤里业主签立换地交易。景贤里大宅连同花园交回政府拥有,业主则获拨予一幅毗邻景贤里、长有少量植物的人造斜坡用地。

该幅新用地面积有4,706平方米,其发展限制与现有地段相若。建议的发展项目不会对该区的密度、交通、景观及绿化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在城巿规划委员会的支持下,该地段已于山顶区分区计划大纲图改划为住宅用途。同时,景贤里的地段已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历史建筑物保存作文化、社区及商业用途”,以反映其保育及未来作活化再用之用途。

发展局发言人说:“景贤里现属于政府拥有。完成换地工作标志着自二○○七年新文物保育政策落实后,政府两年来致力保护这幢原属于私人拥有的历史建筑的圆满成果。我们成功保存景贤里为提供经济诱因以保育私有历史建筑的新政策立下里程碑。”

“我们的下一个挑战是要完成修复工程,以及研究合适的活化再用方案,以开放景贤里予公众参观。”发言人续说。

换地安排按既定程序进行,业主已支付十足巿值地价,以反映两幅用地的地价差异。完成换地安排后,政府以短期租约形式将景贤里租予原业主,以便业主继续进行修复工程,有关工程费用将由业主全面承担。根据换地条款,业主不能将新用地上兴建的新楼宇出售、出租或抵押,直至将景贤里修复至古物古迹办事处满意的程度为止。

发言人表示:“修复工程进展顺利,预计于二○一○年底完成。政府的目标是要把复修后的景贤里活化再用,打造成供本港居民以至外地游客享用的景点。”

景贤里于一九三七年落成,是以中国文艺复兴风格建造,糅合优秀的中西设计及建筑特色的罕有例子。这种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令该建筑物在香港成为一幢罕见、出色的建筑艺术品。景贤里于二○○八年七月十一日被列为法定古迹。



2009年12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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