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毗邻欣澳港铁站土地用途

以下为今日(一月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毗邻欣澳港铁站原被拨作“紧急车辆停候区”用途的一幅土地,自二○○七年二月交回地政总署后,至今仍未拨作任何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因该幅土地未能租出而招致的租金损失;

(二)会否重新与各政府部门商讨把该幅土地拨作临时用途;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把该幅土地拨给香港电台在周末定期举办音乐会之用,让本地爵士乐或独立音乐表演者有定期的表演场地,增加他们现场演出机会?

答复:

主席:

地政总署管理大量未有即时发展的空置政府土地。按个别土地的实际情况及可供短期使用的年期,署方会接受政府部门提出的临时拨地申请;或在得到相关决策局或部门支持下,以市值或象征式租金以短期租约方式租给非政府机构或人士使用;或考虑以市值租金进行招标,作短期商业用途。

至于问题所提及毗邻欣澳港铁站原被拨作“紧急车辆停候区”用途的一幅土地,我现回复如下:

(一)如上文所述,地政总署有不同的方法安排空置政府土地的短期用途。在收回有关土地后,地政总署曾拨出部分土地予一个政府部门作短期用途,亦接获一些人士的短期租约申请,不过,有关申请最终没有落实。由于短期的商业用途只是处理空置政府土地的其中一个方法,且需按实际情况考虑,政府并没有评估因该幅土地未有租出而招致的租金损失。

(二)地政总署经谘询有关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后,拟以市值租金把该幅土地以短期租约出租作收费停车场用途。有关招标刚于本月八日截标,地政总署现正处理馀下的事宜。

(三)据悉,香港电台未有计划申请使用该幅土地作周末音乐会之用。



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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