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立法推行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附短片)

为推行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政府将于明日(一月二十二日)把《2010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刊登于宪报,并于二月三日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楼宇失修是香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对公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主要原因是部分业主对楼宇维修的意识薄弱,没有认真负上定期检验及保养自己物业的责任。

发言人说:“预防胜于治疗,业主若能定期为楼宇进行检验,及早找出问题并进行维修工程,便可避免意外发生。强制验楼及验窗的政策已酝酿多年,现时各项可向有需要业主提供的支援亦已准备就绪,是落实有关计划的好时机。”

根据条例草案的建议,在强制验楼计划下,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三层的住用楼宇除外)的业主,须每10年一次检验(及视乎需要并维修)楼宇的公用地方、外墙及伸出物。在强制验窗计划下,楼龄达1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三层的住用楼宇除外)的业主,须每5年一次检验(及视乎需要并维修)楼宇的所有窗户。

政府曾先后于2003年及2005年进行了两轮公众谘询,所得的社会共识,是业主应负起妥善保养及维修楼宇的责任,并应承担所需的费用。政府亦就执行细节谘询了立法会以及与楼宇检验和维修有关的专业组织。社会普遍支持有关政策方向。

发言人补充说:“为配合落实两项强制计划,政府会联同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为有需要的业主提供适切的技术和财政支援,以协助他们履行法定要求。”

合资格的业主可在政府、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的多项计划下申请津贴和贷款,例如由香港房屋协会向合资格的业主提供的首次强制验楼费用的资助,以及在“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下向合资格的长者自住业主提供检验和维修费用的津贴。

视乎立法会审议法案的进度及附属法例的制订,政府预计两项强制计划将最早可于2011年第四季/2012年年初推行。

有关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的立法建议及相关支援措施的详情,可在发展局(www.devb.gov.hk) 或屋宇署(www.bd.gov.hk) 的网址下载有关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或宣传单张,亦可在各区民政事务处索取该宣传单张。

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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