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在记者会上介绍强制验楼/验窗计划及降低强制售卖申请门槛详情的开场发言:
各位传媒朋友,我们今日下午向大家公布有关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的法例修订工作。楼宇失修是香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对于公众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过去大家都知道我们已全力做执法行动及公众的宣传教育,但毕竟预防胜于治疗,所以要长远解决香港楼宇失修的问题,我们必须要确保全港的业主会定期检验自己拥有的楼宇,及早找出问题并且进行维修,以避免意外发生,从而造成人命伤亡。
这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的政策已酝酿了一段时间,于社会上亦经过了多年的公众谘询。政府先后于2003年及2005年进行了两轮公众谘询及讨论,当时得到的社会共识,就是业主应负起妥善保养物业的责任,并且承担相关的费用。社会各界亦认同立法规定业主定期检验及维修楼宇,这个政策方向是正确的。所以于2007年年中,政府宣布立法计划。其后我们亦就这立法计划多次与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讨论政策及执行细节,亦得到立法会议员普遍的支持。
由2007年年中,我们公布了要立法到现在,我们做了三方面的准备功夫。第一,是法例的草拟,所以于明日的宪报我们会刊登《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为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计划订定法律框架。当然于法律草拟时,我们不是闭门造车,我们都做了相当多的谘询工作,包括先后数次到立法会就法案的内容与议员探讨,屋宇署亦与业界讨论立法内容。
第二方面的准备功夫是于过去一、两年,就简化让楼宇业主可以进行小规模建筑工程的法定程序,或者现时称为小型工程的监管制度。这个监管制度的法例修订工作已经完成,亦于去年底已经率先落实执行于小型工程监管制度下的小型工程承建商的注册制度。我们相信于今年内会把这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实施。换句话说,往后一些属于小型工程的工作便不需要跟从以往比较复杂的程序进行,亦有一些工程不需要聘用认可人士或先申请才能够进行。这对于日后的屋宇维修工作是很大的方便。
第三方面的准备功夫是强化及支援我们给业主的措施,当日推出这立法建议,当然是普遍欢迎,但亦有人提到如果有些业主是有困难的时候,政府可以提供甚么支援。于2007年,我们当时罗列了一些贷款计划,有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提供的一些资助计划。我很高兴这两年来我们循这个方向强化了我们这些支援措施,包括于2008年,于财政司司长预算案公布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的津贴计划,投入了10亿元。这10亿元我们到今日帮助了几千个长者业主,用了一亿多元,还有超过8亿元可以就新的计划去帮助一些长者业主。
另外于2008年金融风暴后,为了创造就业,我们推行了20亿元的楼宇更新大行动。虽然这是一次过的行动,但大体上透过计划处理了2000幢香港的旧楼,特别是相当多是没有业主立案法团,往时被屋宇署发出了法定维修令都不能够维修,于今次楼宇更新大行动亦处理得到,所以深信对于推行这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有一定的帮助。
计划的内容于单张内已有介绍,基本上不是很复杂。往后我们会规定于香港楼龄超过30年的楼宇,每10年需要进行一次验楼,大概目前我们估计有7万个这类单位;而于强制验窗方面,要求是10年楼龄,每5年需要进行一次验窗,目前我们估计有20万个这类单位,稍后大家有关具体计划内容的问题,我的两位同事,特别是屋宇署署长会跟大家补充。
我想今次再介绍对业主的支援措施。为了配合落实这两项强制性计划,政府会联同香港房屋协会,为有需要的业主提供一些适切的技术及财政支援,协助他们履行于新法例下的要求。我们很高兴除了我刚才说的各类计划之外,香港房屋协会承诺了向有需要的业主提供第一次验楼费用的津贴,只要他们合乎资格都可以得到房协这津贴来资助进行验楼,如果验楼后发现需要维修,可以循我刚才说申请不同的财政支援计划,包括2008年推出特别给长者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的津贴计划,这亦是交由房协负责执行,最高的维修资助额达到4万元。另外,屋宇署亦有一个改善楼宇安全综合的贷款计划,而这计划亦是不需要入息审查,可以为有需要的业主提供最多100万元的贷款,亦是分开需要利息,或经过入息审查,便不需要付利息来偿还的。
当然亦有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现有的各项财政及技术支援计划,都会为有需要的业主提供支援,让他们能履行于强制验楼及验窗计划之下的工作。所以总的来说,我们觉得于这几年的努力,及各个准备就绪之下,现在是最适当的时机来落实这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计划,希望提升香港的楼宇安全及更进一步。正如我所说,关于有关的修订法例,即这条《2010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将于明日刊宪,我会于2月3日提交立法会审议,视乎立法会审议法案的进度及有关的附属法例的制定,目前我们的估计是两项强制计划最早可以于2011年的第4季,或2012年年初推行。
现在和大家介绍另一项相关的法例工作,就是《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或有人简称为“强拍”条例。我们同样会于明日刊宪,就早前经行政会议通过,根据我刚才讲的条例,订定《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指明较低百分比)公告》。在这个公告之下,我们建议将三种地段的强制售卖申请门槛由现行的90%降至80%。这三种地段分别为:第一种地段上每个单位占该地段不可分割份数的10%以上,这是法律上的写法,其实意思是最后一个单位,但是如果最后一个单位占10%以上,在新的公告下可以调低至80%。第二种地段很简单,就是楼宇的楼龄超过50年便可以用80%提出申请。第三种地段坐落于非工业地带,而地段上的所有工业大厦的楼龄超过30年。大家都记得,这是配合行政长官于去年施政报告提出活化工厦一篮子措施的其中一项措施。
就这个公告,我想强调两点。第一,今次我们并非一刀切将强制售卖申请的门槛降低,而是针对三类地段,而这三类地段都是各有其原因,我刚才亦简述了,亦考虑了过去数年就这个课题谘询得来的意见,例如我们于最早提出将“强拍”门槛由90%降至80%的时候,当时我们提出的楼龄只要四十年,但听到社会的意见及立法会议员的意见,认为如果提升至50年,即是楼宇较旧,可能对建议的被接受程度会较高,我们亦从善如流,于今次的公告规定楼龄是50年以上,除了工业大厦。如果大家记得,我曾在这里主持关于工厦的记者会,香港的工厦不是太老,所以如果工厦都要达至50年,恐怕这措施的力度不足以活化香港的工业大厦。
第二,我想强调由90%下降至80%,只是降低申请门槛,集齐80%的业权,都需要向土地审裁处提出申请。土地审裁处于发出强制售卖令前,会沿今日的法例要求,和过去一些案例考虑有关因素。这些有关因素包括楼宇的实际年期和它的维修情况,和在收购下小业主的权利、小业主提出的反对,以及于成功拍卖后小业主如何摊分售卖楼宇的收益等,才作出这个决定。
正如强制验楼及强制验窗一样,政府每做一项工作,特别是法例的工作,其实都要于落实的时候提出配套措施,所以当我们要求全港业主要强制性验楼验窗,我们都会为没有太多能力的业主提供财政资助的支援。同样地,于今次落实将申请门槛由90%下降至80%,我们都认为需要加强对受强制售卖影响的小业主的支援。同样地,我们都邀请了香港房屋协会,不过今次是联同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专业支援,通过房协现时于各区的十个物业管理谘询中心,为市民就这条条例,提供免费的谘询服务,包括向有需要的市民及小业主解释于甚么情况下,收购人可以申请强制售卖、小业主的物业估价和重新发展估值是用甚么基准、土地审裁处于发出强制售卖令前一般会考虑甚么因素、土地审裁处的程序,以至于成功拍卖后,小业主如何摊分售卖楼宇的收益等。
香港房屋协会在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专业支援下,亦会举办公开讲座,向市民和业主提供有关资料。此外,香港房屋协会亦会有计划将土地审裁处就不同的强制售卖申请个案的判词翻译成中文,方便市民了解过去土地审裁处于处理这些强制售卖申请时候作出的裁决和考虑的因素。
这个公告同样会于明日在宪报刊登,公告是以附属法例形式提交立法会。于有关立法程序完成后,公告将于今年四月一日生效,可以配合整套活化工厦措施于今年四月一日开展。
最后,今日我们两项相当重大的措施都是重建和复修旧楼,这是市区更新,我们惯常说的4R策略的重要两环。但其实我在此强调,我们同样重视4R的另外两环,换句话说是文物保育工作和地区的活化工作。市区更新的未来路向,这4R的兼顾和平衡,以至地区如何处理这些重建工作,包括市区重建局日后的角色,我们现正进行全面检讨。2008年7月我启动了市区重建策略的全面检讨,很快经过了18个月的时间,我们的公众参与及谘询的工作,亦已进入第三阶段。第一阶段是“构想”阶段,和市民一起商讨市区重建有甚么课题;第二阶段是“公众参与”阶段,就已组合的课题与市民磋商;第三个阶段是“建立共识”。于未来数月,我们会加强互动和沟通,希望达至共识,完成检讨,为香港的市区更新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完
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