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改善旧区居住环境”议案辩论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三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改善旧区居住环境”议案辩论的开场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首先多谢李慧琼议员在二月三日提出休会辩论后,再一次于今天的议会提出动议辩论,就改善旧区居住环境,与议员共同探讨一些可行的方案。事实上,要改善旧区的居住环境是相当复杂的议题,不过亦是一个我们不可以再回避的重要议题。我已反复和各位议员分享,旧楼老化的情况非常严峻,我们未来会面对更多楼宇可能出现失修的情况。由于在二月三日的休会辩论,我已经作出接近一小时的发言,详细交代了我们在四方面,包括立法、执法、配套支援和公众教育方面的工作和一些新想法,我在本节的发言将不会重复。

在二月二十三日的发展事务委员会,我们有三个议程亦凑巧与今日的议题完全吻合,包括市区重建策略检讨工作的最新进展,有关我们即将完成的十年僭建物清拆政策执行、落实及最新情况,亦包括一月二十九日马头围塌楼事件引发的楼宇安全问题,为各位议员提供了大量资料文件。

今日李议员动议提出在三个议题下共十四点的看法,我会联同民政事务局局长回应。我粗略计算,李议员提出的三个方面,包括楼宇维修、旧区重新发展、旧区规划,刚刚一半,有七点都是发展局的工作范畴。反之,涂谨申议员加入的另外三点,针对市建局的赔偿安排,亦属发展局的工作。我很乐意听各位议员的意见,稍后我再一并回应。由于今日的议题是以楼宇失修开始,所以由发展局局长率先发言,但我想很多议员都会同意,如果楼宇没有好的管理,每次单单用我们的手段进行楼宇维修,并不是根治楼宇失修问题,甚至是改善旧区居民生活情况的最佳做法。

在这一节,让我首先就数件事作最新的发展汇报。第一是有关马头围榻楼事件的善后工作。经过屋宇署详细勘察后,我们数日前已公布马头围道45G及45H这两幢楼宇,因为公众安全理由亦需要全面拆卸。拆卸工作已经于本周一开展,我们预计需要两个星期完成45G及45H的拆卸工作,期间45E及45F这两幢楼宇仍然需要暂时封闭,待拆卸工作完结为止。

同时间,在上周三的财政预算案,我们亦公布了同意市建局马上就马头围道倒塌了的楼宇及附近的旧楼开展重建工作,而市建局的同事亦已于二月二十四至二十六日进行了人口冻结调查,稍后市建局会公布这个调查的初步意见。我留意到涂谨申议员提到有一点,就是当进行了人口冻结调查,对租客亦要有一定的保障。涂议员作为市建局的董事局成员都知道今次是采取了特事特办的特殊情况,只要冻结调查的租户愿意接受安置,我们不会再等完成规划或开展收购,已经会为受影响的租客提供安置和赔偿的措施。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希望于五月初能收购出价,但当然这是建基于我们刊宪后两个月内没有收到反对意见,如果收到反对意见,会需要一些时间才能进行核实这个项目的开展。

第二方面的汇报,亦是刚才涂谨申议员提到,我们在塌楼事件当日已即时决定由屋宇署全面检查香港大概四千幢楼龄五十年或以上的旧楼。屋宇署于二月一日成立了四十支专责小队全面巡查这些楼宇。大体上巡查是希望将这些楼宇分为四个类别:第一是需要进行紧急工程;第二是楼宇的状况不需要进行紧急工程但需要发出修葺令或勘测令;第三是楼宇的破损程度并不严重,不需要发出修葺令或勘测令,但屋宇署会向业主发出劝吁通知;第四是楼宇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要进一步行动。

在此我向各位议员汇报,四千幢旧楼的巡查工作已于二月底完成。这一次巡查结果显示这些楼宇整体上结构安全。在巡查行动中,有两幢楼宇需要用政府承建商进行刚才提到的四个类别中属于第一类的紧急工程,其中一幢楼宇是因为有窗户和外墙石屎出现松脱,需要立即清除;而另一幢楼宇需要在楼宇的露台位置竖设金属支架作保护措施。另外,大约有九百幢楼宇发现有某程度上的失修情况。但我在此重申,其实当中部分楼宇于屋宇署之前的执法工作已经被屋宇署发出修葺令或勘测令,所以当中有重复的个案,屋宇署正进行跟进的工作,向这九百幢发现有失修情况但先前未接获屋宇署发出维修令及勘测令的楼宇业主发出相关的命令。

第三方面的最新情况,两位议员也提到,就是有关楼宇更新大行动。在二月三日的休会辩论中,很多议员都提出希望楼宇更新大行动能“加码”。当时我不能“泄露天机”,只能说会尽力加快楼宇更新大行动的楼宇维修工程,但“加码”有一定的困难,不过,最终财政司司长接纳各位议员的意见,在公布的预算案为楼宇更新大行动注入五亿元。我同意李议员所提到的,面对那么多楼宇需要维修及旧楼失修,只是有钱是不够的。实际上,如钱用得不得其所是会有反效果或会有后遗症,所以动用这五亿元进行楼宇更新大行动,我们会非常小心。

目前为止,二十亿元里已有一千零十五幢有业主立案法团的楼宇已被纳入第一类别的楼宇更新大行动,可获资助维修。另外第二类别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或非常有困难组织维修的,共选定六百一十五幢旧楼放入为第二类别的楼宇。最新的进度是五十七幢旧楼已完全完成维修工程,二百一十幢旧楼正进行维修。我们仍会按我早前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希望在今年年中,即立法会暑假休会前,我会详细交代二十亿元的剩馀拨款,加上五亿元的额外注资,应该如何规划下一阶段的楼宇更新大行动。但无论如何,我今日可以更加肯定告诉各位议员,有了五亿元的注资,我们必定有能力可以邀请第二轮的楼宇更新大行动的第一类别楼宇(申请)。我在此特别呼吁目前符合基本条件的旧楼,如有三十年楼龄的,不过,有关四百个单位的限制,我已听到各位的意见,会在下一阶段认真研究。我呼吁属这类别的旧楼,如仍未有业主立案法团,必须争取在未来数个月成立业主立案法团,让他们可以在楼宇更新大行动第一类别楼宇下一轮接受申请时提出申请,特别是如他们要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的过程中需要专业支援,可利用民政事务局局长昨天公布的专业义工计划。我相信这五亿元能更用得其所。

刚才两位提出动议及修订动议的议员简略的介绍,我有一、两点想回应。涂谨申议员提出,甘乃威议员亦多次提醒我,有些支援的措施可以改善或放宽。现时我们首先做的工作是整合,把不同的资助计划整合起来,核对那一个计划较另一计划有优胜的特色,我会尽量以最好、最宽松的态度处理。但我在此再强调,维修旧楼最终是业主的责任,不能长期依赖我们注资这些众多的财政支援系统来支持所有业主进行维修,但当然有需要的业主,如符合简单入息审查的业主,特别是长者,我们一定会继续支持他们。

第二方面,宣传及加强楼宇安全意识的工作是非常值得“加码”去做。在市区重建策略检讨内,很多我们最近提到的由下而上、地区为本等,我们均会认真做。今日未必是一个最佳的场合讨论市区重建策略检讨方面的工作,但很多议员及公众人士在过去十多个月提供的意见,我们会在第三阶段“建立共识”内认真考虑,包括涂谨申议员刚才提醒我,运用公帑去资助旧楼业主重建要非常小心处理,务求有一个合理的平衡。

最后,李慧琼议员提出旧区活化的手段是不可以完全依赖区议会,我是同意的,因为毕竟区议会在执行能力方面有很大的限制,但由下而上、地区为本的活化旧区计划,是需要有区议会起牵头及领导的作用,如在刚过去的周日,我出席荃湾众安街街道活化竣工典礼便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透过荃湾区议会牵头,各部门配合,再交由两个公营机构房屋协会及市建局活化荃湾众安街,更打造其为一个金饰坊的旅游地点。我们会循着这方向继续多做地区、小区的活化工作。多谢主席。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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