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卖地计划

以下为今日(三月九日)立法会会议上黄成智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答复:

问题:

政府上月公布2011-2012年(即下年度)的卖地计划,并表示下年度的私人住宅土地供应的单位估计可达35,400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关于卖地计划的52幅住宅土地,每幅累积滚存在勾地表内的时间、其“建筑规约”期限,以及预计可提供的单位数目为何;鉴于政府预计下年度勾地表内的住宅土地如全数卖出便可提供13,000个单位,但按去年勾地表内的土地只卖出三成计算,加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的住宅项目和市区重建局的重建项目,可提供的单位合共只得21,700个,与政府原先估计的3万至4万个仍有一定距离,当局会否把更多在勾地表内的土地改由政府主动拍卖或招标出售;

(二)鉴于2010-2011年度勾地表中有32幅住宅用地,原本可在本月供政府主动拍卖或勾地,但由于它们滚存到下年度的勾地表,有关日期因此已押后至本年4月或6月,而下年度的勾地表又有6幅涉及约11公顷、占勾地表总面积约百分之二十四的新加入土地,定于明年3月才可供勾地,按现时滚存的做法,该6幅土地实质要留到明年4月或更后的时间才可供勾地,这些安排变相减少这两年内可供勾出的土地数目,当局会否加快工作,使更多土地于明年1月前可供勾地或政府主动拍卖;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把勾地表中未能卖出的土地改作兴建居者有其屋计划或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的单位之用,以增加落实作兴建房屋的土地,并减少对地产商勾地和投地,以及对私人重建项目的依赖?

答复:

主席:

在我未正式回复问题的三个部分前,我需要再次说明,无论是行政长官在2010-11年度施政报告中所提出的每年平均约二万个私人住宅单位的数字,或财政司司长在2011-12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词表示的来年三万至四万个私人住宅单位这个数目,或我在2月24日公布2011-12年度卖地计划时详细解释的35,400个估计单位的数字,都是指在某段时间内可供应市场作私人住宅发展的房屋用地,而非私人建屋量的指标。目的是在一段时间内累积一定的土地储备,务使房地产市场有平稳的土地供应。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回复如下:

(一)就2011-12年度卖地计划中52幅住宅土地的地点、面积、预计最早可供出售的日期和累积滚存时间,已载于附件。

由于2011-12年度卖地计划中每幅住宅土地的卖地章程仍在准备中,我们现时未能提供其“建筑规约”期限。一般而言,住宅土地发展项目的“建筑规约”期限为48至72个月,实际的期限视乎发展项目的复杂性。每幅土地的“建筑规约”期限将列于卖地章程内,有关的卖地章程准备就绪后,便会在地政总署的网页公布。

我们预计该52幅住宅土地可提供的单位总数约为一万六千个。事实上,除了数幅我们计划在出售时会规限单位面积或数目的用地外,政府出售的每幅住宅土地最终可提供的单位数目须视乎发展项目的实际设计。但我们就各土地的位置及规划参数作出了若干假设,为它们预计可提供的单位数目作出了估算。基于我们就每一幅土地作出的估算单位数目在市场上的敏感性极高,我们认为不宜公布有关数目,以免影响拍卖或投标价。

我在2月24日公布2011-12年度卖地计划的新闻发布会上,已清楚说明在未来一年可作私人房屋发展用途的土地估计可提供约35,400个单位,这个数字是综合了各土地供应的来源,即政府供申请售卖和招标出售的土地、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的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局的重建项目、需修订土地契约或进行换地的项目和无须修订土地契约的私人重建项目。但正如我早前说明,这个数字不是来年建屋量的硬指标。

但为了房地产市场有平稳的土地供应,以满足房屋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政府会采取主动和进取的取态出售土地,这点在今年的卖地计划和与港铁的磋商中已充分反映。在今年的卖地计划中,我们指定多达18幅土地在年内由政府主动出售,包括九幅住宅用地;而港铁亦会推出南昌、荃湾、大围、天水围和将军澳的用地,在未来一年内政府估计由政府或港铁主动出售的房屋用地总共可提供约19,000多个单位。视乎市场情况,我们并不排除可考虑把更多勾地表内的土地改由政府主动拍卖或招标出售。

(二)从2010-11年度勾地表滚存至2011-12年度勾地表上的土地,预计最早可供出售的日期是本年4月或6月,主要原因是地政总署须修订有关卖地章程条款,以加入政府于本年4月1日起实施管制“发水楼”的新规定。至于2011-12年度勾地表上的新增用地,由于需进行不同的筹备工作(例如更改规划用途、进行基建工程及草拟卖地条款等),其预计最早可供出售日期不尽相同。我们已经采取措施,加快有关土地的供应。以将军澳市中心南部的土地为例,为尽早供应更多土地,我们已要求承建商加快基建工程,使将军澳第66A、66C1、66D1及66B2区的四幅住宅用地,以及第68A、66C2及66D2区的三幅住宅用地的工程完成日期,由原来的2012年3月分别提早至本年9月及12月,从而使这两批土地可于未来一年供应市场。

另外一幅位于前北角邨东面部分被规划为“综合发展区”的住宅土地,涉及兴建若干社区设施,包括公共交通总站、社区会堂、公共厕所、地面公众休憩用地和海滨长廊等。政府会委托发展商在发展该住宅用地时一并兴建这些社区设施。我们会尽快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批准有关拨款,令该用地可尽快推出市场。发展局会继续密切监察这些工作,务求可早日提供更多的住宅用地。

(三)政府会不时检讨勾地表中土地的最适当用途,以善用土地资源。例如在编制2010-11年度的勾地表时,我们剔除一幅位于港岛医院道的住宅用地,改为供大学生宿舍用途。在2011-12年度勾地表内,我们没有滚存两幅早前勾地表内分别位于梅窝及柴湾连城道的住宅用地,把它们改拨作兴建公屋用途。

这些改拨房屋用地的做法都必须符合现行的政策。在资助置业方面,政府正与香港房屋协会合作,推出“置安心资助房屋计划”。政府已为此预留土地,分别位于青衣、钻石山、沙田、大埔和屯门等地区,提供合共约5,000个单位。我们会为“置安心计划”物色更多适当的土地,但目前无意把勾地表内的房屋用地改拨作这个用途。


2011年3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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