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社福用地供应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现时,香港的社会福利(社福)用地紧绌,不少社福设施的地方不足,既不符合相关的“设施明细表”所订的净作业楼面面积规定,亦影响到服务质素。就上述情况,不少社福界持份者(尤其是安老服务及复康服务的提供者)及服务使用者都强烈要求当局确保社福用地供应充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以往有否在供申请售卖土地表内的土地的卖地章程中订明须作社福设施用途的楼面面积或百分比;如有,有关的楼面面积占总面积的平均、最高及最低的百分比为何;如否,当局会否在将来的卖地章程内加入这项规定;

(二)在过去5年内开展的各个市区重建项目完成后,作社福设施用途的楼面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当局在规划未来的重建项目时,会否规定作社福设施用途的楼面面积的最低百分比;如会,百分比为何;如否,当局如何确保重建项目会提供足够的社福设施以应付区内的社福服务需求;及

(三)当局有否计划在未来5年修改各分区计划大纲图,藉以调整规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的土地面积;当局在进行城市规划时,有何政策或措施应付社福用地严重不足的问题?

答复:

主席:

发展局在土地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之一,是为各政策局和部门提供其所需的土地,或透过规划大纲和出售土地提供所需的总楼面面积,以推行相关政策。一般而言,教育和医疗的设施需占用特定的土地(即“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而社福设施则透过土地发展项目获分配适用的总楼面面积(这些项目可处于“政府、机构或社区”、“综合发展区”和“住宅”地带)。从部门分工来说,有关的政策局/部门是倡议者,即提出设施所需用地或总楼面面积的要求,而发展局及其辖下的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则担当资源提供者的角色。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回复如下:

(一)一如导言所述,在提供社福设施方面,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社会福利署(社署)是倡议的政策局和部门。如劳福局及/或社署要求提供社福设施所需的总楼面面积,规划署便会协助寻找合适的用地。如有关社福设施适宜纳入某一幅准备出售的土地,地政总署便会将有关要求加入卖地章程。因此,在卖地计划内的土地会否订明应提供社福设施的总楼面面积,须视乎劳福局/社署提出的要求和有关土地是否适合等因素。从善用土地资源角度,在每个发展项目中指定一个百分比的总楼面面积作社福设施用途并不合适。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卖地计划中,有两幅住宅用地的发展将包括社福设施。这两幅用地分别是北角前北角东面部分和荃湾沙嘴道前大窝口工厂大厦地盘。

(二)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在过去5年落成╱招标╱开展的重建项目中,共有11个项目有预留总楼面面积作社福设施用途,详情见附件。

一直以来,每当有大型的发展项目时,包括市建局的重建计划,政府会有空间要求在这些项目内提供社福设施。这些大型发展项目在分区计划大纲图上通常规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规划署会采纳劳福局及/或社署的意见,把有关社福设施的需要和规定加入规划大纲内,为将来有关地带的发展提供指引。市建局将同样跟随政府的规划常规,按政府是否提出要求,在市建局重建地盘内预留提供社福设施的总楼面面积。

(三)在法定的分区计划大纲图则上指定“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目的,是反映现有的“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并预留土地以供日后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

规划署会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不时检讨,对“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的土地运用作出充分的考虑,以灵活配合政府整体政策,及切合不断转变的社区意愿和需要。《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为提供社福设施的重要参考基础,有关的标准与准则由社署检讨并在其认为有需要时提出修订,而这些设施的确实供应,取决于相关政策的先后缓急及资源的配合。

此外,如社褔团体有需要重建/扩建其“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上的设施,并需要修订有关地点的高度限制,以应付有关设施的需要,可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城规条例)第12A条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提出申请。当局会按实际情况考虑有关申请。如有关团体的重建/扩建计划有充分理据,并获相关政策局/部门支持,规划署亦可根据城规条例第7条,向城规会建议修改建筑物的高度限制。在处理这类申请时,规划当局会尽量提供支援,并尽快完成有关程序,以配合其发展。

另外,发展局发展机遇办事处(办事处)亦为符合条件的非政府机构拟议土地发展项目提供一站式谘询和协调服务。该办事处自二○○九年年中成立以来,已协助了9个由非政府机构提出,涉及社会福利设施的土地发展项目。而其中4个拟议发展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工作,项目详情如下:

         项目内提供的社福设施及服务
项目       和涉及的总楼面面积
──       ─────────────

位于南区的    长者住宿照顾和日间护理设施
东华三院    (总楼面面积:约10,800平方米)
戴麟趾安老院
重建计划

位于九龙城区的  长者住宿照顾和日间护理设施、
女青年会九龙会所 家庭服务及社区支援设施
和柏颜露斯宾馆 (总楼面面积:约6,600平方米)
重建计划    

香港红十字会   本地及海外赈灾
总部搬迁至   (总楼面面积:约1,300平方米)
油尖旺区计划

位于荃湾区的   长者住宿照顾和日间护理设施、
香港明爱     残疾人士支援服务、创伤治疗
社会服务中心   辅导服务、全人和家庭发展中心
重建计划    (总楼面面积:约7,800平方米)

办事处现时正在处理其他5个涉及社会福利设施的拟议土地发展项目,其中包括安老服务、残疾人士复康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本地及海外赈灾处理,及协助滥用精神药物青年的服务。



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8分

附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