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本人近日接获东涌一带乡村的原居民的投诉。他们表示,由于当局规定在飞机噪音预测(NEF)25等量线范围内不准建屋,因此自新机场于一九九八年启用后,他们提出在机场附近的较寮兴建丁屋的申请便不获处理,但至今没有获得任何赔偿。鉴于近年航机班次增加,受飞机噪音影响的范围可能有所扩大,而在第三条跑道落成启用后,受影响的范围估计会进一步扩大。就此,政府可否:
(一)以地图标明,在一九九八年划定的NEF25等量线范围所涵盖的区域,以及当中不准兴建丁屋的地区;
(二)以地图标明,在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划定的NEF25等量线范围所涵盖的区域,以及当中不准兴建丁屋的地区;
(三)以地图标明,估计在第三条跑道落成启用后划定的NEF25等量线范围所涵盖的区域,以及当中不准兴建丁屋的地区;及
(四)告知本会,为何当年没有对上述不获准兴建丁屋的原居民作出赔偿;会否向该等居民作出赔偿;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飞机噪音预测等量线为一项有关飞机噪音的土地规划标准,用以界定甚么地方不应辟设某些易受噪音影响的土地用途。政府在最初规划香港国际机场时,已参考机场管理局(机管局)就香港国际机场的飞机噪音预测等量线的评估,即当航班升降量达到机场可承担的最高升降量时,噪音预测25等量线所复盖的范围,避免在这范围内辟设易受噪音影响的土地用途。
有关的噪音预测25等量线在一九九八年公布,是以机场的最高设计容量来预测飞机噪音对机场附近范围造成的影响。
机管局正就未来二十年机场发展制订《香港国际机场2030规划大纲》,探讨不同的发展策略和方案,包括兴建第三条跑道可行性,并对各方案进行初步的可行性研究。有关的研究包括初步环境影响评估,当中包括按最新的机场设计容量评估来检视及更新有关的噪音预测25等量线。机管局预计在今年第二季就《香港国际机场2030规划大纲》展开公众谘询,机管局会在谘询文件及研究报告公布更新的资料。在将来进行的法定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中,机管局需要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料。
(一)至(三)一九九八年公布的噪音预测25等量线所复盖的区域,请参阅附件。
(四)现时只有部分北大屿山沙螺湾村的居民位处于一九九八年公布的噪音预测25等量线范围内,而被视为受到高于土地用途规划所订的飞机噪音水平的影响。机管局在机场投入运作前,已经向受影响的沙螺湾村居民发放一次性特惠金,用于纾缓噪音的措施(如安装隔音设施)。同时,为回应有关村民对发展小型屋宇的需求,政府亦在沙螺湾乡村内的“乡村式发展”地带中不受噪音预测25等量线影响的区域规划及预留土地,以应付该村原居民的小型屋宇申请。
至于问题中提及的较寮,并非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下的认可乡村,但位于邻近的认可乡村──䃟头村的村界内。有关的小型屋宇申请是由䃟头村的原居民提出。
较寮及䃟头村不属于一九九八年公布的噪音预测25等量线复盖区域。但由于正在制订的《香港国际机场2030规划大纲》会检视及更新噪音预测25等量线资料,政府当局在处理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小型屋宇申请时,会按既定程序继续联络相关部门及参考有关资料。
完
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