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谈新界小型屋宇僭建问题(只有中文)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五月十五日)就新界小型屋宇僭建问题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发展局局长:我昨日已经解释了政府的立场,我留意到有些立法会议员的评论,好像说「踢爆」了我的说法,指称市区没有危险的僭建物也会清拆,其实这正正是二○一一年,即今年四月一日,政府很高调出来介绍的新执法政策,就是在市区的建筑物,受到《建筑物条例》规管,我们经过了十多年,先处理有即时危险僭建物的优先清拆政策,亦推出了《建筑物条例》下的小型工程监管制度,方便香港市民可以用合法的途径去改建。所以我们觉得时机成熟,便在今年四月一日推出了新的执法政策,新的执法政策适用于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建筑物。

所以我在此再强调,我们在保障公众安全、保证香港的楼宇安全和保持公平公正执法,是一视同仁的。但是每一个政策也有过渡和酝酿的阶段,在有关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即俗称「丁屋」方面,我们正很努力用一个方案去处理数量如此大的僭建物,因为它们的历史背景和法例的规管和市区受《建筑物条例》规管的建筑物是完全不同的,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优待了这些新界丁屋或居民。刘皇发主席亦与我再三强调,他很乐意和发展局配合,我们一定会在短时间内,按申诉专员的调查和建议,包括他早前建议用理顺的安排,找出一个合适又保障公众安全的方法。


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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