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五日)立法会会议上黄毓民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书面答复:
问题:
近年,政府不断拆除市区楼宇的僭建物,但新界村屋(包括俗称「丁屋」的小型屋宇)的僭建问题却日益严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分别涉及市区各类楼宇及新界村屋的僭建物的数目及增减幅度为何;
(二)过去3年,每年就新界村屋的僭建物发出清拆令及作出检控的数字,以及涉及僭建的罚款总额为何;
(三)过去3年,每年就市区各类楼宇的僭建物发出清拆令及作出检控的数字,以及涉及僭建的罚款总额为何;及
(四)鉴于近年政府清拆大量市区的僭建物,有否具体计划以同等进度为目标采取措施加快处理村屋的僭建物;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当局并没有就市区楼宇及新界村屋的僭建物数目进行详细统计调查,因此未能提供有关数字及每年的增减幅度。
(二)屋宇署由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间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俗称「村屋」)的僭建物所发出的清拆令、就没有遵从清拆令所提出的检控及由法庭判处的罚款总额的数字,表列如下:
清拆令数目 检控数字 罚款总额
───── ──── ────
2008年 220 66 24.2万元
2009年 155 132 47.6万元
2010年 217 129 27.3万元
(三)屋宇署由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间就市区的僭建物所发出的清拆令、就没有遵从清拆令所提出的检控及由法庭判处的罚款总额的数字,表列如下:
清拆令数目 检控数字 罚款总额
───── ──── ────
2008年 25,685 2,502 571.7万元
2009年 24,689 2,399 584.7万元
2010年 17,496 2,141 407.9万元
(四)新界村屋的存在,历史悠久,而就这些村屋的建筑管制,一向与市区楼宇的管制不同。换句话说,虽然同属建筑物,规范和管制两类建筑物的制度并不相同。
针对村屋僭建物的问题,我们采取双管齐下的做法。一方面加强执法,遏止新建僭建物的蔓延。另一方面,我们目前正拟订处理现存僭建物的方案,在保障楼宇及公众安全的大前提下,分类规管,按序处理。我们会于稍后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有关的方案,并谘询议员的意见。
完
2011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