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中央家禽屠宰中心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的答复:

问题:

当局在2006年计划预留土地兴建中央家禽屠宰中心,先后建议选址于上水石湖墟污水处理厂附近及文锦渡路旁的虎地拗村一带,分别涉及土地面积达10 500平方米及15 000平方米,后来因本港的禽流感风险得以控制在低水平,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于去年6月宣布搁置中央家禽屠宰中心计划。至今,上述两幅土地均空置超过5年;据悉,现时亦有其他土地因政策改变或工程项目搁置而被空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否任何短期及长期使用上述两幅土地的具体计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新界北区居民对公营房屋需求殷切,会否考虑在上述土地兴建公共租住房屋,或者预留作日后可能兴建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之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现时有多少幅政府土地,因政策改变或工程项目搁置而被空置;涉及的土地面积及地区分布分别为何;有何具体计划善用该等空置土地?

答复:

代主席女士:

发展局在管理土地资源方面其中一项恒常的工作,是为各政策局和部门提供其现时和未来所需的土地,以推行局方的政策及达致它们的政策目标。就此,规划署作为发展局的执行部门,会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和按政策局和部门提出的土地要求,按照《城市规划条例》的机制,将适合的土地在分区计划大纲图上订定所需土地用途。由于分区计划大纲图的土地用途是概括性的,而大部分公共政策的用地都属“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即简称G/IC)所经常准许的,规划署一般会在各分区计划大纲图内将足够土地规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以满足各政策局、部门或机构现时和未来的土地需求。

我想指出,土地是宝贵的资源,为达致地尽其用,规划署会不时检讨分区计划大纲图内的用地规划。例如,随着香港经济转型,规划署多年来已改划大量工业地带土地作其他用途。近年,为提供更多房屋用地,规划署完成另一轮“工业”用地的检讨,建议把约30公顷土地续步改变为“住宅”用途。

就规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的土地,规划署亦不时会与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检视那些预留给它们使用的土地是否需要继续保留。如因政策或计划有所改变而再无需继续保留有关土地,规划署便会考虑土地是否适合转予其他政策局或部门使用,并会作出所须的跟进工作。如有需要,该署会按《城市规划条例》的机制把土地的规划土地用途改变。

此外,预留的土地如未需即时使用,地政总署便会考虑容许工程部门或其承办商以土地用作为临时工地或贮存建筑物料之用,或以短期租约形式出租,例如用作临时停车场,或以象征性租金让非牟利机构和地区团体作社会用途,尽量做到地尽其用。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回复如下: 

(一)位于上水石湖墟污水处理厂附近的一幅土地,占地约1公顷,曾一度被政府考虑用作设立中央家禽屠宰中心。目前,该幅土地在《粉岭/上水分区计划大纲图》上,是划为“工业”用途。地政总署正计划将该幅土地以短期租约形式出租。可考虑的出租用途有公共收费停车场、货物贮存区、巴士厂及苗圃等。视乎用途,租期为一至三年不等。长远而言,规划署正考虑该幅土地应否继续被规划作“工业”用途。 

至于另外一幅位于文锦渡路旁的虎地拗村一带的土地,在《虎地拗及沙岭分区计划大纲图》上,是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家禽屠宰中心”地带,占地约1.3公顷。由于食物及卫生局在现阶段不需要该幅土地作为中央家禽屠宰中心之用,规划署正着手研究该幅土地的长远用途。地政总署暂时未有计划把该土地作短期出租用途。

(二)一般来说,改划土地用途除照顾对土地的需求外,亦须考虑一系列的环境因素。就上水石湖墟的“工业”用地,附近一带受到石湖墟污水处理厂的气味问题影响,现不适宜改划作住宅用途。就文锦渡指明作家禽屠宰中心的用地,该幅土地位于梧桐河以北,附近主要是一些已划作“露天贮物”或“港口后勤”用途的土地,供露天贮存不能放于一般仓库的货物,以及为跨界贸易提供服务的用途,例如汽车修理工场和货仓(危险品仓库除外)及货柜车场等。由于邻近“露天贮物”和“港口后勤”用途的土地,该带受到环境及噪音的影响,因此该幅土地并不适宜用作住宅用途。此外,文锦渡路亦是区内的主要跨界交通通道,现时该区未有完善的交通网络配套,进出该区仍主要依靠文锦渡路,住宅发展会为该区带来额外的交通流量,加重文锦渡路的负荷,亦有可能为居民带来交通及安全问题。该幅土地亦远离粉岭/上水市中心,如用作住宅发展,在基础设施如水、电及污水管等和社区设施的提供方面,也会较为困难。

(三)一如导言所述,为达致地尽其用,规划署会不时与有关的政策局和部门检视它们预留的土地,务求可更有效满足各政策局和部门的土地需求。此外,预留的土地如未需即时使用,地政总署便会考虑和安排临时用途。两项措施也是务求地尽其用,尽量避免出现问题所指“土地因政策改变或工程项目搁置而被空置”,或土地因此而未能被善用的情况。

为配合财政司司长领导的“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小组”的工作,发展局连同规划署正加大力度,更积极与有预留土地作未来发展的政策局和部门检讨它们的土地需要,务求更有效地释放土地作房屋或其他发展用途。

我们没有特别为因政府政策或计划有所改变而引致土地被空置的纪录。就现时有关空置的政府土地/物业则主要包括前政府员工宿舍、空置校舍及不再需要预留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的土地等。它们分布于市区及新界各区,其中约39公顷已落实或有潜质作房屋用地发展,以及约19公顷已落实或有潜质作“政府、机构或社区”或其他用途。有关当局也正进行所需的跟进工作。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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