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楼宇安全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辖下楼宇安全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上的开场发言:

多谢主席,多谢各位委员对这次死因研讯结果的关注及召开这次特别会议。正如主席一样,对于去年一月发生这宗马头围道45号J塌楼事故造成四人死亡,我对死者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过去二十多个月,大家都看到我们在楼宇安全方面的工作。这工作需要很持续、持久地去做,才能看到成效。在马头围道死因研讯过程的几天内,报章均广泛报道。在研讯过程中,透过证人,包括业主、承建商、我们的同事、专家,以至其他证人,都可以感受到事情其实相当复杂。楼宇倒塌的成因,以至在每一个阶段,专业人士的评估及判断都不简单,所以我也同意,我现在看一看,我们其中一位屋宇署的测量师同事都认为这件事不应该太简单化,应该更认真、客观地看。

另外有一点很重要,正如裁判官的总结,除了对屋宇署有些看法外,他对于庭上证人的说法或业主作为证人的说法都有些看法。我们也必须要强调,楼宇安全及维修,首要的责任在业主。如果我们做的工作令业主认为政府执法部门可以替代业主的责任,这是十分不明智。因为这只会衍生更多问题,为香港楼宇安全带来更多炸弹,遑论我们要投入更多资源,而这些资源是纳税人的钱。如果有些业主不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负责任,要整个社会、所有纳税人承担,这亦不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无论如何,我们都很谦虚及认真地看过死因裁判官给予我们的建议,所以这份由屋宇署提交有关裁决的初步回应,就几个课题都有些看法。我在这里强调,屋宇署署长在一些回应中已表示,我们是持开放态度,我们均希望有这个契机重新检视我们做事的方式及人手的配对,我们过去二十多个月已做的立法、执法、公众教育及对业主的支援,如果可以加强、改善、整合,我是愿意做的。所以今日的讨论是适时的,如果各位议员有进一步意见,我会亲自聆听及跟进。这份初步回应,暂时是署方的回应,因为我们从政策方面要作出多少配合,我希望先广泛听议员的意见。

不过,有一点可率先在此讲,对于死因裁判官关于在塌楼发生前应已宣判该楼宇为危险建筑物,从而引出的,署长亦认为屋宇署现行的行动手册及指令,换句话说,为前线员工在巡查时提供的指引及指令,有全面检讨的需要。我是支持署长的做法的。

我在这里向议员表达,我希望进一步委任一个署外的专家来协助检讨。这做法议员们应该熟悉,去年的一次水浸事件,除了有渠务署自己的检讨报告调查,亦由我即局方委聘了李行伟教授,以专家的身分复检署方检讨的结果。虽然性质上不尽相同,那次是一件事件,这次是一套指引和指令,但内里相信亦会涉及相当专业的事,例如楼宇的观察,甚么是危楼、界线是怎样分、有甚么迹象前线同事要特别留意、或作出的行动要有甚么因素等,或许有一位专家,我现在还未能确定是一位还是两位专家,但总之可以向议员说,希望这工作做得更令人有信心和信服,我会开始物色适合的专家,并由我委任他们协助工作。专家结果报告当然会融入最终的检讨结果,亦会在适当时候呈交委员会考虑。

最后一点是关于资源。我们无论做执法工作、推动工作、教育工作,以至支援业主的工作,也不是有无限量的资源,议员要谅解。所以署长在其中一个回应提到资源运用效率,这是正常的。如果他只是说不论是行“孖咇”,或派出三个人,甚至四个人也可以,但如果局方无限量提供资源,这亦是不切实际。议员会记得在今个财政年度,屋宇署是属于整个政府内增加人手最多的三个部门之一,人手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以上。在这基础上再争取大量的人手资源,有一定难度,因为政府的资源分配有多方面要兼顾。所以有关人手资源,我希望今次的讨论不要涉及署内不同职系的内部矛盾。有很多这些信,给我的感觉是涉及职系互相的矛盾,但其实是需要同心同德。大家有不同的专业,例如在医疗界,有一般的家庭科医生、专科医生,手术室内有麻醉师,及很多专家,要同心同德才可把病人治好。我们不同的职系也需要同心同德才可一起处理香港的楼宇安全问题。所以我希望我们的讨论不要太受到稍为近乎是工会式的意见左右,亦能让屋宇署有空间可以用科学、理性,及考虑楼宇安全为先的角度去完成这次检讨。多谢主席。


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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