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就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僭建物的申报及执法与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发展局局长:各位传媒朋友,今天是三月三十一日了。我在这里跟大家交代一下我们照原定计划,将会在明日,即四月一日,展开新界村屋僭建物的执法工作。自从我在去年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上公布这政策后,我们花了很多时间与乡议局和乡事组织沟通,希望争取他们支持。另一方面,社会大众对于我们的策略基本上都认同。所以在过去这几个月,屋宇署已做了需要做的筹备工夫。这些筹备工夫包括在整个执法政策落实执行时运作的细节和人手的调配。
前两日通过了二零一二/一三年财政预算案,所以我们所有人手调配工作准备就绪。在屋宇署会成立一个村屋组,一个特别处理新界村屋执法工作的村屋组。整体公务员编制共有四十一名,是一个不小的单位。另外有拨款给屋宇署聘用顾问公司协助有关巡查、抽查和执法工作。
我们由明天开始落实的新界村屋执法工作有四个方面,我简单跟大家交代一下。在执法工作方面,首轮执法目标就是那些严重违规的僭建物,或有较高风险的僭建物,将会是首轮要即时清拆的目标。所指是原本是三层高的村屋,建到四层或以上,或者是一个本身是僭建物的构筑物上再僭建。这些比较高风险的僭建物是会即时清拆。
我们的工作会由顾问公司先在一些村里面做全面巡查去搜证,然后屋宇署再核证,发觉是属于首轮要清拆的目标,我们便会即时发清拆令。发了清拆令后便会有一系列的执法工作跟进。业主如果要上诉的话可以上诉,如果我们真的觉得事态严重,业主亦没有表示任何打算去符合清拆令,我们在必要时会检控,亦可能派我们的承建商帮他们先清拆。
第二方面的工作,明日开始申报。一个为期六个月的申报计划会在明日展开。所谓申报计划就是在新界村屋里面一些违规不算严重,楼宇风险不太高的构筑物,我们会暂时容忍。所以便给六个月时间,让拥有这些属于风险较低的违规建筑物的业主前来申报。申报在于他们,由他们主动提出。申报后六个月内要请一位合资格人士,一般来说我们叫T2人士来验证建筑物的安全,再通知屋宇署。然后往后每五年再安排检测一次。做完这些工夫,我们在首轮清拆阶段就不会再清拆这些僭建物。换句话说,业主是可以暂时保留这类僭建物。
我们就这工作安排会在明日开始,发信给所有村屋的业主和居民。每户都会收到我们的申报表格、申报须知和有关申报计划的资料小册子,我们都附上回邮信封。他们只要很简单填了后寄回来给我们便可。在寄的时候不需要即时请T2人士,先寄了给我们,在六个月里面申报了,然后在申报后的六个月再去请T2人士来做安全检测。
第三方面的工作是宣传教育。我们在去年十一月进行了第一轮的宣传教育。亦因为这样而引发了一些激烈的行动,大家记得在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事情。新一轮的宣传教育已经展开了,在前两日我们透过香港各大文字传媒刊登了资讯特刊,整版地介绍新界村屋僭建计划和申报计划的内容。稍后我们也会透过电台、电视或巴士车身的广告令新界村屋的居民和业主完全掌握我们这工作。
第四是提供协助。无论我们在市区或新界做执法工作,我们都很关心那些受影响的居民和业主。所以对于一些自己没有能力或需要支援的业主,我们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协助。今次特别配套给新界村屋僭建的协助都是多元化的,第一,屋宇署会有询问热线。所有收到信或需要查询的业主都可以打这热线。第二,我们有一个专责服务台,处理村民提出的疑问。第三,我们有一个「改善楼宇安全综合贷款计划」。这是一个现存的贷款计划,是一个七亿元的贷款计划,是不需要入息检查,每个业主都可以申请贷款高达一百万元。我们会将这计划伸延给受村屋僭建物清拆影响的业主申请;无须入息审查。
如果提出申请的业主属于困难人士,譬如领取综援,或一些长者经入息检查后,是可以获得免息贷款。第四项的支援是专为长者而设,六十岁以上的长者自住业主维修或清拆村屋违例建筑物,是可以经过简单的入息审查,拿到最高达四万元的资助,这是不需要偿还的,是一项资助。
第五是我们都知道在清拆严重违规僭建物,譬如第四层、第五层,可能需要重建。可能会说既然要拆一、两层,不如整间原址重建。我特别在地政总署加了人手,有十二位公务员同事专门负责快速处理所有因为清拆令而提出要重建村屋的业主,他们会有「快队」,可以提早帮他们处理有关原址重建的程序。大家会问,这样拆下来,技术上是否可行呢?我在此会与大家谈一个例子,这个个案亦是由我们提供了贷款的。这个例子位于元朗蕃田村,这个个案在兴建的时候给我们发现了,一共建了六层;经过法庭的检控,要拆回三层。由六层拆至三层,技术上是可行的,我们亦为业主批了八十五万元有抵押的贷款,现时工程仍在进行中。
最后,我要谈谈早前就村屋的僭建执法工作,是本十六个字,第一是「依法办事」;第二是「一视同仁」,与市区一样一视同仁;第三是「分类规管」,所以有些可以申报、有些可以保留、有些需要清拆;第四是「按序处理」,何谓按序处理呢?我留意到今日有些传媒指我们会特别针对元朗某条乡,这并不是事实,我们不会这样特别针对一条乡的。今次选择的按序处理是以公平为主,我们将新界的九个行政区,例如西贡属于西贡行政区,这九个行政区我们会同时在每一个行政区内选一条村,选一条在过去一段日子收到最多僭建物投诉的村。换句话说,九个行政区在明日开始,有九条分布在九个行政区的乡村,会同时间被屋宇署安排全面视察、搜证,然后进行执法工作;估计最早可以发出清拆令的日期是本年六月底。完成了这九条村之后,便会继续做另外九条村,当然,我们现时知道有些村可能只有一两宗个案需要清拆,其他也可以申报;有些村可能一进去便会发现周围也有很严重的僭建,那么清拆令便会发多一些。在整个工作中,我已经尽量与乡议局和刘皇发主席有充分沟通,或许也未能完全达成共识,但按我们的原定计划,我有责任向全港市民交代,困扰了我们很久的新界村屋僭建清拆工作,将于明日如期进行。多谢大家。
记者:有乡委会呼籲居民不要登记,以及觉得此制度只是针对新界人,会否担心整个工程展开时会有困难呢?
发展局局长:我想任何呼籲住在村屋的业主或居民不去申报对他们非常不利,因为我们的做法是以去年六月二十八日为界线,所有在去年六月二十八日之前、属于风险不高、违规不严重的僭建,我们给予机会,透过六个月的申报计划和安全核准,他们暂时不会受到收清拆令的威胁,甚至可以保留一段时间,因为每五年验证一次还可以保留,所以如果呼籲村民不去申报并不是一个明智的提点。我反而收到很多村民表示,觉得这个申报计划也相当体恤他们,他们会支持这个计划。至于新界和市区在一视同仁之下,其实也有少少分别,而这少少的分别正正是宽待了村民,因为村屋历史悠久,这个问题亦存在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与市区在二千年开始有一系列的僭建物执法工作有少少不同。所以这不但不是针对或者歧视村民,而是优待了村民而让他们有申报的计划,事实上今日在市区并没有这样的申报计划。
记者:有部分村民说如果被检控便会诉诸法庭,有何回应?
发展局局长:诉诸法庭不紧要的,香港最重要的是依法办事,我相信过去一段日子乡议局或乡事朋友曾经提过村屋与丁屋的分别、地契的特色等,如果他们收到清拆令,认为有基础可以提出法理诉诸法庭解决,我们是接受的,这正正是依法办事的精神。
记者:如何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发展局局长:我在此呼籲所有村民与政府部门合作,我们会在到达每一条村之前,会通知该村的村代表和村民。我们安排了顾问公司或者我们的同事入村视察和搜证。但为了保证同事的安全,发展局的同事与警方分享了我们的执法策略,让他们知道我们大概会如何做,以及时间表如何,但我不希望有冲突会发生,而影响到村民或者同事的安全。
记者:如果不申报会面对甚么刑罚呢?严重违规的僭建不清拆会有甚么后果呢?
发展局局长:如果不申报,六个月过后,便会被视为新建的僭建物,所以会面对执法和被清拆的命运。所以我刚才说不去申报是非常不明智的,如果他们收到清拆令而不履行清拆令,我们也会按法律办事。即使今日在市区,很多收到清拆令的业主也不是立即遵从清拆令的,他们可以选择上诉去抗辩、上法庭,我们也可以在这些法律程序下提出检控。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12年3月3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