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莲塘/香园围口岸计划的开场发言:

多谢主席。首先,主席和各位议员可以留意,今日我们是整支队伍向各位介绍莲塘/香园围口岸,我连同两位常任秘书长和部门的四位同事。因为莲塘/香园围口岸是一个相当策略性的基建项目,亦可以说是发展局在今届政府任期内单一工程项目中价值最高,我们今次拨款超过一百六十亿在这单一口岸项目。另外的重要性是莲塘/香园围口岸的申请拨款如果在今日发展事务委员会得到各位议员的支持,稍后提交财务委员会工务小组得到拨款,事实上是开通这口岸的重要里程碑。我们有信心得到各位支持,莲塘/香园围这策略性口岸是可以如期在二○一八年开通。所以今日对我们为这口岸工作了数年的同事来说是很重要的日子。

我的介绍将分为三部分。第一是让各位知道这口岸规划过程中的情况和口岸设计的特色。第二方面是这些大型基建往往牵涉在新界收地和清拆,今次我们找到的补偿和安置安排亦是相当理想。所以主席刚才提到有一封信,便是来自竹园村的居民搬村委员会,都是希望议员能支持政府的建议。第三部分是具体关于今次提升至甲级工程的工程计划部分,有关土地平整和基建工程,稍后我会请土木工程拓展署叶桂恒工程师向大家介绍。我会主要集中介绍首两部分。

简单来说,港深合作商讨有关口岸的问题,不是只在这一届政府,之前亦有探讨过。在今届政府成立以后,我们抓紧这工作来做。在二○○七年十二月,深港双方已成立“港深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由我和深圳一位常务副市长牵头。这小组除了研究莲塘口岸,另一个策略性项目是落马洲河套区发展。刚才主席亦知道,在下月的发展事务委员会,我们会提交落马洲河套区的最新进展。针对莲塘/香园围口岸,早于二○○八年九月,这专责小组在会议上已同意大家会兴建莲塘/香园围新口岸,随即在专责小组下成立了“莲塘/香园围口岸工程实施工作小组”。莲塘/香园围口岸并不属于行政长官在二○○七年公布的十大基建,但它的重要性并不下于十大基建,事实上它已被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下粤港澳合作的七大重要项目之一。

另外,从规划上这是港深第七个陆路口岸。香港往后往返粤东,即广东东面的车辆便不需要再经过交通非常繁忙的深圳市中心,即如果经由深西的口岸或由落马洲口岸,如果最终要到粤东,便要经过深圳最繁忙的一段路才到达,但有了莲塘这东部口岸,就能做到策略上的“东进东出、西进西出”这格局。展望将来,有了新口岸可以满足长远跨界运输的需要,亦有助现时口岸的跨界交通。以二○一一年为例,每日平均跨境人次高达五十万以上,所以是有一定的压力。另外为了配合这口岸,我们要做一条连接路,这连接路除了服务这口岸,亦有助改善新界东北部交通网络,以配合我们正在规划的新发展区,特别是新界东北的发展区,坪𪨶、打鼓岭等亦会受惠于这连接路,稍后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同事会作详细介绍。

这新口岸虽然是两地两检,但在很早阶段两地政府已同意在设计上必须要做到以人为本。通关的能力是旅客每日三万人次,车辆每日一万七千八百五十车次。但由于它服务粤东,其实今日已经有很多过境的巴士去汕头、惠州,所以我们估计在这一万七千八百五十车次中,有八百五十车次是巴士。所以如果巴士平均载客四十人,这口岸最高可应付近八万以上的跨境人次。

在以人为本的设计方面,我们早前也介绍过这是香港第一个设有人车直达设施的港深陆路口岸,方便市民驾车或步行直接到口岸。这是很多人向我们说的期盼,希望我们以后过关更加方便。我很高兴陈伟业议员都在座,因为陈议员多年来都提醒我们要做到人车直达,因为有人喜欢步行到口岸或过关购物或做其他事。所以这口岸以人为本的设计特点,第一,它配有公共运输交汇处,不是全部要乘坐禁区巴士才能进入;第二,为配合近年跨境学童现象,我们亦配备学童巴士上落客停车处;第三,为方便自行驾驶私家车过关的人士,这里配备不少于四百个停车位的公众停车场,以及三个私家车上落客区,共十五辆私家车可在这里上落客;第四,有一段行人隧道连接莲麻坑路,村民可经这条行人隧道直达口岸。

另一方面是主席关心的设计比赛。这口岸相信是第一次,两地政府非常重视,举办了口岸联检大楼概念设计国际竞赛,吸引了很多人参加,有国际及本地的团队。去年九月公布了得奖作品。得奖作品相当流线型,题名“光影.流.岸”,无缝式地让过关人流在这大楼通关。由于这是设计概念的国际竞赛,将来落实口岸大楼时,我们亦要重视其可建性。但两地政府已同意会参考这冠军作品的意念作为外型设计的考虑,当然可能需要优化及简化,以满足功能上的需求。

早前就这口岸,议会已拨款批了这四个项目,最新批出的,是有关设置口岸需重置边界巡逻通道,共约八亿元的拨款,目前的工作进度良好。馀下要做到口岸完工,基本上有三个拨款。今次的拨款是有关口岸相关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及基建工程,稍后还有两个项目,一项是深圳河改善工程,最后一项是联检大楼及相关工程,那样便大致上完成整个口岸的基建部分。

现在我进入第二部分,有关收地及清拆补偿,我们最终寻求甚么方法。这是需要申请拨款的,当工务小组同意拨款后,工务部分我们会提交财务委员会,赔偿部分会直接提交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

大家看到地图上红框部分是联检大楼港方部分,伸延出来的红色线是连接路,整个红框部分复盖了竹园村,换句话说,要兴建这口岸大楼,整条原居民村即竹园村需要搬迁。竹园村的村界,都是位于口岸大楼的范围。要兴建这连接路,由口岸通至粉岭公路,亦影响沿线的其他村落,包括竹园南及沿路的一些寮屋。但唯独竹园村是一条原居民村,亦在禁区内。怎样做搬村工作,由第一天公布兴建口岸,已是我们最关心的事,因为我们必须以人为本做好搬村工作。所以公布兴建口岸决定当日,我便联同乡议局主席刘皇发先生落村向村民交代,需要他们作出配合,搬迁竹园村。自二○○八年九月公布这口岸开始,我亲自处理与村民讨论,先后七次透过探访、会面、午宴、晚宴以安抚村民,希望更能掌握他们的诉求。发展事务委员会的议员亦和我们一起考察,在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一起探访竹园村,当时大家亲眼目睹一些公公婆婆很担心,递交请愿信希望我们做好安置及搬村的工作。

竹园村的特殊情况是它本身是一条原居民村,所以按惯常搬迁原居民村的政策,比较妥善,我们会为他们觅址另建一条新竹园村,这方面应可安排妥当。但它的特殊情况是,由于竹园村在过去一段很长日子住了一些非原居民,以寮屋居民身分住在竹园村内,对于这些非原居民,当有政府工程而需要清拆时,基本上的赔偿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大家经过另一大型项目搬迁另一条村,都知道困难在哪里。而当时村民给我们的诉求,无论原居民或非原居民,他们是同心的,希望做到“一起安置、同心同德”。这是给予我们的任务,如何达至他们的要求。

刚才我已提过,如果是原居民村,我们会为他们觅址重建另一条村,让原居民搬进去,选址就是黄色这部分,即口岸大楼下面,在连接路附近便是新的竹园村。我接着会解释搬村的情况。

由于考虑到非原居民的诉求,所以竹园村迁置区的“V Zone”(“乡村式发展”地带),即可以兴建村屋的范围,我们预留了足够地方可以让我们灵活处理这些非原居村民的诉求。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我们向发展事务委员会交代时,当时我们也以为已经找到合适的方法安抚或安置非原居民,即是如果是非原居民,我们会有一个“平房方案”。“平房方案”的意思是如果是合资格的竹园村非原居村民,他们可以透过购买私人农地,而购买的农地只要在“乡村式发展”地带范围内,他们也可以申请以“以地换地”形式兴建平房,与新界丁屋的分别是它们只是两层的平房。每层五百呎。非原居民在“平房方案”下要安排的,是购买私人农地,然后申请将农地转为屋地及补地价,第三当然要自己负责建筑费,这就是整体的情况。虽然当时我们已经酌情地说,在补地价方面我们可以稍为宽厚地处理,如果他们不是打算用来买卖,可以暂缓补地价的部分。

另外一个特殊的地方,是由于我们早前已掌握需要搬迁竹园村,有十五宗小型屋宇申请未获得处理,所以我们觉得有责任在此迁置区内为这十五名原居民的小型屋宇申请者预留土地,让他们在新的竹园村内兴建小型屋宇。但这“平房方案”公布后,即使在本议会讨论时,我们也听到一些意见指非原居民无疑很欢迎有“平房方案”,因为可以做到“一起安置、同心同德”,但他们没有财力可以满足这个方案的需求,正如刚才所说,要行使“平房方案”,他们要有三笔钱用作买农地、补地价和支付建筑费,所以这问题未能够完全解决,当日在本议会,特别记得张学明议员提出问我还有没有“后着”,因为看来还未处理好。

另外还有两个问题。除了竹园村外,还有位于竹园村以外的小村落竹园南,但它亦是受到口岸影响,因为兴建连接路需要清拆。但当日我们设计“平房方案”时没有预计给他们,因为他们不在村界内。但竹园南的非原居村民亦强烈要求,由于他们多年来与竹园村有紧密的社区连系,亦应该可以有资格申请“平房方案”,这是第二点诉求,在去年十一月的方案中未能完全满足。

第三个诉求是受连接路工程影响的其他寮屋住户,他们没有特别要求“平房方案”,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同心同德”的理据,这些寮屋比较零碎,但他们指受到工程影响要收回他们的寮屋的土地,而目前的赔偿安置政策未能满足他们。在去年年底,我们还有三个这样的诉求没办法完全可以处理到。

今日向大家提交的文件,大体可以处理这三个问题。今日政府建议为了开通或建立莲塘/香园围口岸,会提供特设的特惠津贴,我必须在此重申,这并非赔偿,这本身是一些特惠津贴(ex-gratia allowances),在特惠津贴中再作特别安排。这特别安排相对简单,所有受这新口岸和连接路影响的合资格住户,我们以构筑物计算,也会给予六十万元特设现金津贴。换句话说,无论是享有“平房方案”或不享有“平房方案”,只要属于受整个莲塘/香园围新口岸工程影响的合资格住户,也能得到六十万。合资格住户最重要是需要符合当日寮屋管制政策,即构筑物在一九八二年冻结调查时已存在,居民也是在一九八四至八五年的调查中已登记,以及一些其他相关的准则。但我们亦考虑到已过了二、三十年,可能中间有些变化,所以硬性地规定一九八二年、一九八四和八五年的调查,可能也不能够做到以人为本,所以我们参考了菜园村的经验,如果不完全符合资格的个案,发展局局长可以酌情处理,要看个别的情况。但当然按个别情况并非每一户也能拿到全数六十万,也需要相应调整他们的特设特惠津贴。除了特设特惠津贴,合资格搬迁的住户按家庭人口亦可以取得搬迁津贴,但银码相对较小,是三千元至一万二千元。整个特设特惠津贴的安排我们预计需要动用二亿一千一百万元,需要稍后提交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

其他的补偿和安置大体也是既定政策。由于莲塘/香园围口岸是一个全港性、策略性的项目,所以受这项目影响农地/屋地业权的清拆户,我们的特惠分区补偿额是以最高的“甲区”来做基准,这应该很受到受影响清拆户的欢迎。另外,竹园南亦有一些非原居村民表示与竹园村有紧密联系,所以我们将“平房方案”适用范围扩展至竹园南的合资格住户,但正如刚才所说,他们当然需要合资格才可申请。另外有一个很实际的考虑,将平房容许的高度稍为提升两呎,由十七呎提升至十九呎,让他们可以住得舒适一点。

正如我刚才所说,特设特惠津贴拨款申请希望可以在今年六月提交,以取得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同意。这特设特惠津贴的安排,回应是相当正面的,我在四月二日最后一次与居民搬迁委员会和竹园村村民开会见面,简介了这个津贴安排,村民一致表示欢迎,亦致函刘主席支持拨款,亦希望得到各位委员支持。

最后,我想说一点,然后交由叶工程师介绍连接路的工程,就是在我们提供给大家的文件中,大家也可以见到,当日刊宪兴建连接路时,有一百九十份反对书,结果有二十四份撤回,换句话说还有一百六十六份反对,但也是反对无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是核准了此项目。但我可以向大家汇报,当时这一百六十六份的申请反对因为未掌握我们会有特设特惠津贴、“平房方案”和以“甲区”作补偿基准。所以我们现时分析,虽然没有向这一百多份反对逐个询问,我们分析在一百六十六份未获调解的反对书中,大体有一百五十份是可以因为这次提交的补偿方案而得到解决,剩下来因为种种理由不支持连接路的,我们便没办法处理。我借此机会亦想记录在案,我对于竹园村居民在过去三年多与政府商讨中,表现了最大的耐性和体谅表示衷心的感谢,事实上在我们的讨论的过程中,由二○○八年开始,他们从没提过“不迁不拆”的诉求,他们明白这个口岸的重要策略性,并愿意配合,不过希望政府亦体谅他们的特殊环境而作出安排。我亦十分感谢乡议局的协助,让我们取得好的成果,并亦感谢深圳市政府为这口岸开通亦配合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正如我所说,希望得到各位委员的支持,为我们莲塘/香园围口岸跨出一大步。主席,容许我请叶工程师简单介绍工程的内容,这稍后会提交财务委员会及辖下的工务小组通过,多谢主席。


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36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