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署理发展局局长曾俊华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1年建筑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动议二读新订的第2A条、第6A条、第6B条前新部的标题、第6B条及第6C条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刚读出的新订条文及新部的标题,有关内容已载列于发送各委员的文件内。这些新订条文及新部的标题,均与招牌监管制度相关。我们建议在条例草案加入第6A条,订立新的附表8,目前该附表只包括招牌。新增的第2A条,将修订《建筑物条例》第2(3)条,让立法会可藉决议修订这个新增的附表。同时,因应上述修订,我们建议在条例草案加入第2A部,纳入新订的第6B及6C条,就《建筑物(小型工程)规例》作出相应的技术修订。
主席,上述新订条文已在法案委员会详细讨论,并获得法案委员会的支持,我恳请各委员支持及通过有关的新订条文。
多谢主席。
完
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