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建造业议会条例》(第587章)的征款率
立法会于昨日(七月十七日)通过决议修订《建造业议会条例》(第587章)指明的征款率,由有关建造工程价值的百分之零点四调高至百分之零点五。有关决议将于七月二十日刊登宪报,并于本年八月二十日生效,在此日期前已展开或投标的建造工程将不受影响。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建造业议会于二○○七年二月根据《建造业议会条例》成立,就本地建造业的长远策略事宜凝聚共识、向政府转达业界的需要及期许,并提供沟通渠道,以助政府就各项建造业相关事宜蒐集意见。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建造业议会就所有价值超过一百万元的建造工程,向承建商征收款项。
面对各大型基建开展和建造业人手老化及技术错配等挑战,建造业议会将继续推行各项新措施,吸引更多新血投身建造业及培养具质素的建造业团队,以支持建造业的持续及长远发展。政府在参考了建造业议会的财政状况及建议后,藉调低《肺尘埃沉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下的征款率百分之零点一至百分之零点一五的机遇,在整体征款率维持不变的原则下,建议调高《建造业议会条例》的征款率。
调高《建造业议会条例》征款率所得的额外资源,部分将投放于研究改善工人的健康福利及建造业安全。
完
2012年7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0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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