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完善房屋政策议案辩论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完善房屋政策,解决市民住屋需要」议案辩论的开场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首先感谢王国兴议员的议案,让我们有机会就政府土地供应政策及现况作出说明。经过近数月就房屋供应紧张这讨论,我相信香港要有不断供应土地才能应付市民的住屋,以及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这已是社会上的共识,亦是不争的事实。现时公屋轮候册有近二十万户,住宅楼价亦已超越一九九七年水平,加上楼价于环球及本地经济放缓下仍然持续上升,在在显示,无庸置疑,政府必须从根源,即土地供应着手,扭转现时住宅土地供求失衡的情况,并进一步完善房屋政策,才可令市民安居乐业,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并确保楼市健康平稳发展。

根据规划署的资料,香港整体土地面积由一九九○年的一千零七十五平方公里增加至二○一一年的一千一百零八平方公里,即增加了三千三百公顷。其中建设土地面积由一百四十六平方公里增加超过百分之八十至二百六十五平方公里,即增加了一万一千九百公顷。用于住宅的土地面积亦由五十平方公里增加超过百分之五十至七十六平方公里,即增加了二千六百公顷。

值得留意的是,在过去二十年,建设土地面积平均每年增加约五百四十公顷,差不多等于每年增加一个相当于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可发展的面积。但不论整体土地面积、已建设土地面积或住宅土地面积,近几年增长均大幅放缓。足见我们必须以多管齐下的方式,积极增加土地供应,建立土地储备,方可应付持续的房屋和经济发展需要。

就土地供应政策,政府的策略可概括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为开拓新增土地,第二为利用现有土地。

我先就开拓新增土地作说明。开拓新增土地是中、长期十分重要的土地来源。这方面需要通过规划及工程研究,平整未开发乡郊或其他土地、或进行移山填海造地,以供大规模、较高密度的发展。这些方法都是过往市区扩展或新市镇发展一贯使用的方式。由于规划及工程研究、相关法定程序、平整地盘和基建配套等需时,因此开拓新增土地必须长期持续进行规划工作。

规划新发展区是开拓新增土地的其中一个主要方案。第三阶段公众参与活动刚完结的新界东北新发展区便是其中一个好例子。根据第二阶段的「建议发展大纲图」在新界东北新发展区七百八十公顷范围内,预料可提供约五百三十三公顷可发展土地,其中包括约一百五十公顷的房屋土地,合共可兴建五万三千八百个住宅单位。参考谘询期得到的意见,我们正在检讨发展密度,以及公营房屋及私营房屋的比例。除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外,当局正积极研究的新发展区还包括洪水桥新发展区,涉及土地的面积约七百九十公顷。洪水桥新发展区的第一阶段社区参与活动已于今年二月结束,而下一阶段的社区参与亦将会于二○一三年展开。但正如过往发展新市镇,新发展区无可避免会需要征收私人土地。

此外,我们亦积极探讨在维港以外适度填海及发展岩洞。由土木工程拓展署策划的第一阶段公众参与活动已于今年三月结束。我们从不同途径收到五万多份意见书。经整理及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及修订选址准则后,我们现正编写公众参与最终报告及为可能的地点进行初步技术研究,务求尽快开展第二阶段的公众参与,寻求合适的地点填海造地及将一些设施重置入岩洞的设施,腾空土地,两者均为应付香港未来的住屋及发展需要。

至于其他较大规模的新增土地方案,包括今年一月展开的《东涌新市镇扩展研究》(涉及土地面积共二百八十七公顷)、正进行的西铁锦上路站/八乡维修中心及毗连土地(涉及土地面积共一百三十八公顷),及多个石矿场用地(例如安达臣道石矿场和前茶果岭高岭土矿场),这些发展研究涉及土地面积约共一百六十八公顷),我们亦会在今年年底陆续展开北区/元朗现时主要用作工业用途、临时仓库或荒废的农地检讨(涉及土地面积共二百五十七公顷)。其中《东涌新市镇扩展研究》的第一阶段公众参与活动已于今年八月结束,我们正分析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并开始制定发展方案以进一步谘询市民,务求尽快善用东涌这个发展潜力庞大的策略性地区。

至于利用现有土地,我必须指出,尽量善用现有已开发土地,以达致「地尽其用」,亦是土地供应策略的重要一环。其中包括很多不同类别的土地:(一)经已涵盖在法定图则的规划用途地带,而未经批租或拨用的政府土地(即早前发展局因应立法会质询而全面整理及公开的土地资料,这些资料在十月十七日回答议员质询时详列,亦可在发展局网页上找到。);(二)一些现时使用当中但使用期将会完结的政府土地(例如短期租约用地及临时政府拨地);(三)现时可供发展的土地可透过更改土地规划或增加发展密度更好地利用(例如经规划署检讨后认为适合作住宅发展的「绿化地带」及工业用地);(四)可供重新发展的现有政府建筑物及「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例如空置校舍、政府合署、前黄大仙警察宿舍,及前北角油街政府物料仓库);(五)巿区有重建潜力的现有公营或私营房屋土地;(六)铁路沿线可供物业发展的土地等。

代主席,寻找适合的土地供房屋或其他发展是一项持续的工作,当局一直有密切审视现有土地的使用情况。正如早前就有关「空置政府用地」的土地面积回复议员质询时我们强调,当局对于所有可能提供作发展的土地,是一定不会放过的。对于有潜力可供发展的土地,我们会按既定机制检视和评估发展可行性,并于土地可准备进行发展时拨作兴建公营房屋,或加入申请售卖土地表,或作其他发展用途。例如在我们公布的三百九十一点五公顷属于「住宅」及「商业/住宅」规划用途而未批租或拨用政府土地中,便有十九块已被纳入于二○一二至一三的申请售卖土地表,涉及土地面积共约十八点九公顷。

再加上私人物业的重新发展、市区重建局的重建项目、私人土地用途的更改,以及铁路沿线物业发展,相信更多的现有土地,将可供将来为房屋或其他发展需要增加土地供应。

总的来说,为了应付香港市民住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正以多管齐下的方式,积极开拓土地资源,建立土地储备。我在发言之初提及的上述规划署正进行的多个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以及土地用途研究和检讨,涉及土地面积合共超过二千五百公顷,再配合在维港以外适度填海及发展岩洞,相信有助于短、中和长期增加土地供应。

就着市建局重建项目方面的情况如何,我们的资料显示,估计由二○一三至二○一七年,市建局将招标的物业发展项目涉及的土地面积共约三点九公顷。这些项目现正处于不同的规划及筹备阶段,市建局会在有关项目准备就绪后尽早招标,以便及早供应更多住屋,回应市民的需要。

至于港铁公司的物业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西铁沿线物业发展项目,余下尚未招标的有三十八公顷。这些项目处于不同的规划及筹备阶段,例如荃湾西站六区项目将于本季度招标、朗屏站(南)项目可望于明年招标。第二部分为批予港铁公司发展的项目,据了解,尚未招标的项目包括位于大围站、天水围轻铁站、将军澳第86区(即日出康城)余下部分、加上将来的何文田站及黄竹坑站,涉及的面积合共约四十二公顷。

代主席,有议员问及「港人港地」政策的情况,我想在此作简要说明。「港人港地」政策,当局的目的是优先照顾香港人的置业安居需要。该政策推出两幅位于启德发展区的土地,是一项先导计划,我们建议通过地契条款限制落成单位只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而有关单位其后转手,三十年内亦只可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由于「港人港地」政策并非资助置业的计划,我们不打算对买家其他资格及单位使用目的再设立其他限制。例如我们不会限制买家须为首次置业,同时买入单位后亦不一定要作自住用途而不能出租。

政府正拟备实施详情,并准备这两幅土地在明年第一季进行招标时加入相关的卖地条款。「港人港地」措施实施甚具灵活性,我们会视乎市场情况及可出售土地的相关条件,在适当时加入「港人港地」条款,而不会硬性规定单位或土地数目作为硬指标。

代主席,最后要交代楼宇安全问题,就议员表示应立即取缔有即时结构、消防或卫生危险的居住单位,我必须指出政府一直重视楼宇安全的问题,并在二○一○年年底宣布采用一套多管齐下的新方法加强本港楼宇安全,有关措施涵盖立法、执法、对业主的支援及对公众宣传和教育。在立法方面,在过去两年立法会已通过了有关强制验楼和验窗的相关法例,及加强楼宇安全的多项立法建议,包括让屋宇署可以向法庭申请手令进入楼宇内部调查及执法,以及把分间楼宇单位(俗称劏房)相关的工程纳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在执法方面,屋宇署亦已制订新的执法政策,扩大即时取缔的僭建物的涵盖范围,在天台、平台、以及楼宇的天井和后巷的违例工程也纳入在内。而署方亦针对失修楼宇以及劏房等问题展开了大规模行动,每年安排人员到目标楼宇巡查,并对违规单位采取执法行动,要求业主纠正违规事项。

对于那些受屋宇署执法行动影响而须搬迁的住户,为确保没有市民会因执法行动而变得无家可归,现时已有各项措施协助他们寻找居所,屋宇署亦设有社工服务队,向受影响的住客提供所需的社福及情绪支援。

主席,我谨此陈辞。我会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后再作适当的补充或回应。多谢。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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