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今日(十二月二十五日)有个别传媒报道,发展局局长陈茂波昨天会见传媒时提到,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应可达到行政长官设下平均每年提供可以兴建约二万个私人住宅单位的土地的目标,报道指称其实要凑合私人发展商或换地的项目才能达标,发展局因应传媒查询作出以下澄清︰
行政长官于二○一○年十月十三日发表的二○一○至一一年施政报告中表示,“过去十年每年平均一手私人住宅吸纳量为一万八千五百个单位。为了确保楼市健康平稳发展,我认为在未来十年内,平均每年需提供可兴建约二万个私人住宅单位的土地。我要强调这并非建屋量的硬指标,目的是政府在一段时间内累积一定的土地储备,务使房地产市场有平稳的土地供应,特别是中小型住宅土地供应充裕,售价稳定。”
发展局局长其后于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公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卖地计划的记者会上指出,“在新财政年度,港铁公司将会是住宅发展用地的重要来源。在南昌、荃湾、大围、天水围及将军澳的用地预计可提供约一万四千六百个单位。连同巿建局项目、私人重建项目及土地契约修订/换地项目供应的单位,来年房屋用地的供应将达三万五千个单位,远超行政长官于二○一○至一一年《施政报告》公布的二万个单位的工作指标。”
发展局局长于二○一二年二月二日在公布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卖地计划的记者会上亦指出,“在二○一一至一二年财政年度,透过政府出售的住宅用地、西铁南昌和荃湾西站五区的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局的重建项目、须修订土地契约或换地的项目,以及无须修订土地契约或换地的私人重建项目,总土地供应量可提供的私人住宅单位,估计已超过行政长官在二○一○至一一年度《施政报告》所订二万个单位的工作指标。”
因此,由上述可见,政府有关当局一直对提供可兴建约二万个私人住宅单位的土地来源是清晰的,其中包括政府出售的住宅用地、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局的重建项目、须修订土地契约或换地的项目,以及无须修订土地契约或换地的私人重建项目。
完
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