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一月十九日)出席一个电视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为何不将勾地表的三十二块土地拨去兴建公屋?为何要舍易取难开发土地?

发展局局长:在勾地表内其实现时没有三十二块土地这么多,有二十三块。我自己复检过,在这二十三块土地中,其中八块的面积很小,每块可以兴建的单位不足六十个,所以不适宜做公屋或居者有其屋。剩下来的,我们要考虑平衡公私营房屋对土地的需求。大家都知道,每年发展局从不同的渠道,包括政府卖地,需要有两万个单位供应予私人市场,所以我们亦要兼顾这一点。

记者:撇除了八幅之外其实还有十几幅,是否可以先拨出一两幅作公营房屋,以满足市民快些上楼的需求?

发展局局长:我们最近将其中一幅在将军澳的地交给房委会做居者有其屋,另外我们亦会再仔细考虑。但我希望大家明白,对土地的需求,除了公屋或居者有其屋之外,私人房屋的需求亦很大。我们必需要保持两方面都有供应。

记者:新界东北方面,那边有很多发展商手持很多土地,你们现在进行发展会否最后是帮助他们兴建私人住宅?

发展局局长: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的规划,大家知道原本第三期公众谘询文件中,公营房屋和私营房屋的比例是四十三对五十七,我们正在调整,同时亦正进行技术性研究。我们一定会将公营房屋的比例提高,一定超过百分之五十以上。在这过程中,我们会就谘询期间得到的意见和社会诉求,增加公营房屋的比例。

记者:你说比例超过一半,目标会去到多少?

发展局局长:对不起,现阶段我们不可以公布数字。公营房屋和私营房屋对基建设施的需求不同,因为住的人数不同。所以对我们而言,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同事正在进行技术以及空气质素方面的研究。我们正探讨两个方案,两个方案都是将公营房屋的比例,包括居者有其屋,比原本的计划大幅度提高。

记者:会循甚么方法去调高比例?

发展局局长:发展密度及其布局,哪些地做公营房屋或居者有其屋。

记者:政府对比发展商,其实有更多农地……有百分之五十以上……

发展局局长:在新界东北新发展区,政府拥有的土地不足一半,所以我们一定要征地。

记者:政府会否考虑公私营合作模式去发展新界东北?

发展局局长:现阶段我们未有决定。正如我之前所讲,发展局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时,我们讲过倾向用传统新市镇模式,由政府收地,确保基建设施可以按时做到,以及第一幢公营房屋得以在二○二二年落成。我们提交这份文件时有议员提出质询,是关于私人参与的问题。当时前发展局局长林太表示,如果可以确保基建设施能按时完成,而公屋亦能按时落成,政府有考虑的空间。谘询期中我们收到很多不同的意见,我们仍在考虑当中,亦要配合整体的调整。

记者:征地的意思是会向农民散户征收,还是亦会向发展商征收?

发展局局长:我们考虑规划布局时,不会理会土地由谁拥有。如何规划,如何布局对一个社区最好,才是我们的角度。在这布局之下实施,如果要收地,牵涉到哪一个人,其实并没有关系,做法也是一样。

记者:就大磡村计划和前石矿场计划,私人的比例比公营房屋高出很多,为何这样?为何不提高公营房屋比例来加快供应?

发展局局长:那几个前石矿场的情况,譬如安达臣道石矿场主要用来做私人住宅,当然里面亦有居者有其屋,当中考虑到安达臣道石矿场前面现时正大兴土木兴建公屋,落成后可以供四万人住。我们谘询观塘区议会时,区议会表示现时观塘已经有很多公屋,希望多些私人楼宇,以致整个社区的公私营楼宇比例比较平衡一点。至于大磡村,情况亦相似。至于大磡村计划的谘询中为何会有酒店,因为可以为当区提供就业机会。就每一个石矿场的选址进行谘询时,我们不只考虑石矿场的土地,而是考虑整个区。谘询区议会时,他们给意见时亦是综合整个区来考虑;谘询黄大仙区议会时也是一样。

记者:新界东北其实还有很多农民反对,例如表示要不迁不拆,你们有甚么方法跟他们讲和,让你们能够发展?

发展局局长:我们有考虑和注意到,这亦是我们要面对的问题,包括需要提供农地给他们复耕。不过无论怎样做,可能最后亦难免有不想迁拆的人,但我们仍需要进行迁拆。这方面我们会确保安置赔偿工作做得周详,亦希望大家体谅在发展一个新市镇时,有时这是无可避免的,但我们一定会尽力减少影响范围,以及确保拆迁赔偿做得全面。谢谢。


2013年1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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