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二题:协调掘路工程

以下为今日(二月六日)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本人不时接获市民投诉,经常见到由不同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于同一地点重复进行掘路工程,而他们认为该等工程危及行人及驾驶者的安全,亦影响到附近商户的生意。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路政署是透过发出挖掘准许证(准许证)以管制掘路工程的主管机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当局接获掘路工程的申请宗数为何,并按(i)有关工程是由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机构倡议及(ii)施工地点所在的区议会分区列出分项数字;当中未能在准许证的有效期内完成工程的个案数目为何;以及过去3年,平均每年全港进行掘路工程的总日数为何;

(二)会否考虑修改《土地(杂项条文)条例》,订明由路政署负责协调或统一在同一路段进行的掘路工程的施工时间;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考虑推出新措施(例如开征掘路费),鼓励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合作协调工程的施工安排,从而减少在短时间内于同一路段重复掘路的情况,并以环保、快捷及避免扰民的方式进行工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现时安放于香港地底的公用设施数量庞大,这些设施需不时进行维修保养,及就发展需要而扩充,因此有必要进行掘路工程。为妥善管理掘路工程,有关工程倡议人须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获得由路政署署长发出的挖掘准许证后,方可展开工程。为鼓励挖掘工程倡议人准时完成掘路工程,及加强对挖掘工程的倡议人及其承建商的监管,当局在2004年修订了《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引入收费制度,除收回当局用于管理挖掘相关工作的行政成本外,亦特别对那些在没有充分理由下延误的工程,因应所受影响街道的等级,向持证人收取每日由1,5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经济成本。此外,为确保工程按挖掘准许证的条件进行,路政署亦于修订条例实施后,成立了一支审核巡查队伍,不定时在工地进行审核巡查。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答复如下:

(一)在过去3年(即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二年)路政署接获挖掘工程的申请宗数,分别为20 672宗、19 861宗和18 894宗。按由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倡议及区议会分区的详细挖掘工程申请数字载列于附件一。至于有关路政署在过去3年批出的准许证数目以及未能于准许证有效期内完成工程的宗数和进行挖掘工程的按年总日数,请参考附件二。

(二)路政署在处理挖掘准许证申请时,除工程的需要外,亦会特别考虑申请人有否与包括政府部门及公用事业机构等其他挖掘工程倡议人作出协调,减低重复掘路的机会。为更妥善管理及协调掘路工程,路政署于二零零四年制定了一套“挖掘准许证处理手册”,订明申请挖掘准许证的各项要求,并设有一套电脑化管理系统,为挖掘工程倡议人提供一站式的申请及审批平台,以加强掘路工程的妥善协调和管理。有关申请挖掘准许证的要求包括申请人须在施工前最少一至六个月内(视乎受影响的道路种类及预计的施工时间而定),计划及登记有关的挖掘工程。路政署会透过上述的电脑化管理系统,识别在申请掘路工程附近30米范围内的其他拟议掘路工程,并会指派其中一位申请人负责与其他申请人协调,例如共同制定一个联合施工计划,令开挖的坑道足以进行所有申请人的工程,在各项工程有序完成后,最后一位持证人一次过修复整个路面,以减少在同一地区重复开掘的需要。如相关的申请人未能协调出一个令路政署满意的方案,则路政署可拒绝有关的掘路申请。此外,申请人亦须在施工前,提交临时交通改道措施予运输署和警务处审批,以保障驾驶者及行人的安全。

与二零零四年法例修订前一年度的约5万宗掘路工程相比,过去3年的每年掘路工程数目已明显下降至约2万宗。我们认为现行的挖掘准许证管理制度能有效地协调在同一路段进行的挖掘工程,虽然如此,我们会不时检讨现行的挖掘准许证管理制度,并在有需要时优化相关制度及执行细节。

(三)如上文所述,当局在二零零四年修订了《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引入了因应挖掘工程时间而增加的收费制度,并且对那些在没有充分理由下延误的挖掘工程,向挖掘准许证持证人收取经济成本,以鼓励掘路工程尽早完成。

此外,为减少在短时间内于同一路段重复掘路的情况,路政署会透过上述的电脑化管理系统检查相关的挖掘工程有否在过往三至六个月内在同一路段上进行,如发现任何导致重复挖掘的情况,路政署会要求申请人更改工程计划的拟订动工日期。

透过以上的管理机制,在处理挖掘准许证申请时对掘路的时间与范围进行监控,加上因应挖掘工程时间而增加的收费制度,以及对延误的挖掘工程收取经济成本,均能促使挖掘工程的倡议人减少工程的范围及时间,从而降低因挖掘工程而导致的空气和噪音污染,以及减少建造废料。此外,路政署一直鼓励业界采用无坑挖掘技术,并制定相关审核准则。无坑挖掘技术主要在地底进行,能够进一步减少挖掘工程对附近环境及交通的影响。  

附件: 



2013年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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