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增加零售业经营面积”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增加零售业经营面积”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议员今天的动议、八位议员提出的修正案以及多位议员的发言,对如何促进香港零售业的持续发展,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较早前我代表食物及卫生局、运输及房屋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以及发展局,就以下几方面作出一些说明,包括政府在增加零售用地和楼面面积方面的措施,有关零售业用地的规划工作、旧区重建可提供土地及具地区特色的零售楼面、街市露天市集、合作社和小贩行业的政策和措施、房委会和房协辖下物业的零售楼面的政策和措施。以上数点我不再重复,我只想补充以下四点:

我们明白,租金大幅急升,会加重商户的营运成本,令市民购物时增加负担,并会推高通胀。因此,我们会密切留意零售铺位及其他商用物业的情况,并努力提供稳定的土地供应,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不过,我们亦需留意零售业的机动性及灵活性均非常之高。从不同地区的零售业务转型,例如由地面零售铺位陆续搬到商业楼宇较高的层数,足见零售业主要由市场主导,而最能有效回应市况及需求变化的,往往都是各经营者。政府的角色主要是提供所需土地和硬件,以促进零售业的持续发展,而并非实行“计划经济”般的管理。

在增加零售业用地面积方面,我想向大家提供一些资料。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度,当局出售了七幅商贸/商业用地。该七幅土地共可提供约320 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卖地计划包含了四幅商贸/商业用地,可提供约100 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此外,一幅位于九龙湾的商贸用地亦于二○一二年十一月售出,可提供约31 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我们将继续积极寻找更多作商业用土地,并将之出售,以提供更多零售业楼面面积。

此外,中环新海滨的长远规划中,整体可提供约138 000平方米可作零售用途的新建楼面面积。当中,三号用地可提供最多零售楼面面积,约有100 000平方米,预计在二○一五/一六年中环湾仔绕道工程完成后可进行发展。在落实中环新海滨长远发展前,当局亦计划推行多项短期项目以充分利用已完成工程的临海用地,尽早让公众人士享用,也提升海滨地区的活力。除了建造临时休憩用地和宠物公园外,部分用地会以短期租约形式出租作摩天轮等娱乐设施和临时活动场地。而用作临时活动场地的用地面积约36 000平方米,可举行不同类型的大型活动,包括商业推广和展览等。

此外,政府自从二○○○年起,陆续把合适的“工业”用地改划为“商贸”用地,“商贸”用途地带内的非工业楼宇,及工业楼宇缓冲楼层以下低层非工业部分,通常获准作商业和服务业用途。观塘及九龙湾工业区已于二○○一年改划为“商贸”用地,有助释放其潜力,提供发展写字楼和商业包括零售业的契机。

利便旧工厂大厦重建和整幢改装的措施(即活化工厦措施),亦自二○一○年四月一日实施。有关措施旨在提供更多合用的楼面,配合香港不断转变的社会和经济需要。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底,地政总署共收到八十八宗申请,并已批出其中六十二宗,可提供经改装或新建楼面面积合共约六十八万平方米。在已批出的个案中,有半数申请的新用途包括改变作为“零售和服务行业”,可为零售业提供合用的楼面。

就零售业用地的规划工作,我们现时的规划制度已提供足够灵活性让市场有效运作,希望能及时回应零售业用地需求的变化。法定图则上不少用途地带均容许零售业发展,例如在商业中心区及主要购物区,包括旺角、铜锣湾和尖沙咀,有关用地会被划为“商业”用途地带,零售商店属该地带内经常获准许的用途。而在“住宅(甲类)”的用途地带,将有关建筑物的最低三层作零售商业用途亦经常获准许。

规划上的“混合用途”地带近年已引入启德、西九文化区、湾仔及铜锣湾,务求把各种非工业性质的土地用途,包括零售业务,作更灵活的混合发展。有关地带容许在纵向楼宇或横向空间内同时作多种相协调的土地用途,以配合不断转变的市场需要。除此之外,发展商亦可继续透过规划申请,更改其他认为合适的土地用途,发展零售业务。

有关房委会及房协辖下的零售物业的面积,我留意到有议员建议房委会及房协应将其部分零售面积用作支持个体及特色零售行业。这方面政府是认同的。房委会于“大本型”项目内设有“小型零售地带”,面积约700平方米,特别为年青人及小商户提供创业平台,并预留数个铺位予社会企业,为社区创造商机。

我亦留意到有议员建议将房委会部分使用率偏低的商场和停车场改建为小型商铺,以协助有创业理想的人士租赁。房委会表示,经早前积极改善现有的设施及改建辖下零售(物业的面积)及停车场作其他用途,以善用资源后,现时并没有闲置的商场和停车埸。目前,房委会辖下零售及停车设施的出租率非常高,整体零售和停车设施的出租率分别达97%和81%。

刚才梁国雄议员提到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所提的内容,和今天大家在此辩论的议题没有关连,这是不公道的评论。在《施政报告》中,如果看商业用地和设施,以及较早时提及的填海、新发展区和发展大屿山,当中有相当篇幅提及商业及办公室用途。

主席,我再次感激方刚议员的动议、八位议员的修正案,以及多位议员的发言。希望日后我们各个相关政策局可以跟各位议员,就有关议题作更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多谢主席。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9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