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七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方刚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答复:
据悉,访港内地自由行旅客的人数过去十年不断增加,而他们购物的地点集中在铁路沿线的商场、店铺和传统购物区。政府统计处的数字显示,二○○二至二○一一年期间,零售业总收益增长1.3倍,但同期零售楼面面积仅增加三成。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传统的旅游购物区的商铺租金不断飙升并引致物价上升,因而令市民对内地旅客产生不满情绪。另一方面,行政长官在上任时曾表示,会采取措施增加零售楼面面积和配套设施,惟迄今仍未见相关的措施,令零售业的发展仍然面对严重制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尽管发展局局长曾于本年二月六日向本会表示,九龙东、启德发展区,以及规划中新界东北和洪水桥新发展区,会提供更多零售楼面面积,惟未有透露该等发展区将会发展多少个大型商场,预计可提供的零售楼面面积及落成时间,有鉴于此,为满足目前旅客上升而对购物设施的迫切需求,以及纾缓本地消费者与内地旅客的矛盾,政府有否在短期内增加零售楼面面积和配套设施的计划,又有否计划在接近边境的地区或铁路沿线兴建大型商场,以及增加传统购物区的零售楼面面积,例如在铜锣湾兴建地下购物城等;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中长期而言,政府有否计划提高零售楼面面积在计划出售的土地中所占比例;政府在本财政年度推出拍卖的土地中,预计可提供的零售楼面面积为何,以及占该等土地可提供的总楼面面积的百分比为何;及
(三)是否知悉,市区重建局进行中或即将进行的发展项目中,零售及住宅的楼面面积的比例为何、鉴于该等发展项目的位置均在人口稠密的地区,该局会否考虑增加有关项目的零售楼面面积,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以及该局会否考虑在活化前中环街市项目的工程展开前,以短期租约的形式把该处出租作零售用途;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零售业是香港主要经济活动之一。近年内地访港游客人数不断上升,本港零售业市道持续畅旺,市场对商业用途特别是零售楼面的需求亦同时增加。特区政府注意到有关情况,并向市场陆续供应合适的土地,并确保土地规划及用途的灵活性,让市场可以因应零售业以至其他商业活动不断转变的需求而得以调节。
就方刚议员的提问,我的回复如下:
(一)及(二)正如二○一三年《施政报告》指出,政府会继续透过多管齐下的措施,在增加房屋土地供应的同时,致力增加商业用地和设施的供应,以促进不同经济活动包括零售业的进一步发展。其中包括将有潜力提供约400万平方米商业楼面的九龙东,发展为本港另一个核心商业区;另外,在启德发展区会有14块总面积共约14公顷的土地划为“商业”地带;至于中环新海滨,预计可提供超过26万平方米的商业楼面面积。过往两年政府一共售出九幅商业/商贸用地,可提供约40万平方米总楼面面积,本年度卖地计划中亦共有九幅商业/商贸用地,可提供约33万平方米总楼面面积。有关措施当局在回应立法会二月六日“增加零售业经营面积”议案,以及今天田北俊议员有关“商业用地的供求情况”的书面质询时已详细交代,我在此不再重复。
社会上各种经济活动包括零售均对商业用地及楼面有需求,政府的角色是致力增加有关用地、空间及硬件的供应。至于有关用地及楼面如何发展及作何种商业用途,则由市场及经营者决定。不论是中小企,或是大型企业,经营者都最了解市况,而又最能灵活及时回应市况和需求变化。政府的责任是继续维持公平公开的营商环境,持续供应用地和硬件配套,让各种商业活动包括零售能够持续发展。
现时土地规划及使用已经提供足够的灵活性,让市场可以因应对各种商业用途(包括零售)的用地及设施的需求变化而调节。例如在商业中心区及主要购物地区的“商业”用途地带,除办公室外零售商店亦属经常准许用途,而“住宅(甲类)”用途地带内的建筑物最低三层,零售商店亦属经常准许用途。“混合用途”地带近年亦已引入启德发展区及西九文化区等,增加区内有关建筑物内非住宅用途的弹性。发展商亦可继续透过规划申请,更改土地用途,发展零售业务或其他商业活动。由于商业活动包括零售对商业楼面的需求经常变动,而经营者的经营方式亦具相当机动性,因此当局在致力增加商业楼面的同时,一般不会硬性规定楼面只能作何种商业用途或指定零售用途在商业用地中所占的比例。
(三)市区重建局(市建局)重建项目的住宅及商业楼面面积,须符合分区计划大纲图、《建筑物条例》及有关地契的规定。一般而言,商业用途的地积比率最高为地盘净面积的1.5倍。由于要符合多项消防和其他相关条例及可持续发展建筑设计的要求,发展项目的实得商业楼面面积可能会较规定上限为少。为确保市区用地能地尽其用,市建局在进行旧区重建时,会在符合城市规划及其他相关的要求,并根据项目的拟议用途下,提供最适切的零售楼面面积。
市建局已在今年五月向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递交中环街市活化项目的规划申请。如申请获城规会批准,项目会提供商业、文化及/或社区用途。活化后的中环街市大楼,可提供约22 000平方米总楼面面积,扣除必须的消防和机电设施后,当中约一半的总楼面面积将用作休闲及绿化设施,馀下将用作零售用途。
现时,中环街市大楼是政府物业。大楼二楼公共通道旁的部分地方以短期租约形式租予市建局作“绿洲艺廊”。至于公共通道旁的其馀部分,现以月租形式租予八个商户暂时经营。地政总署会在正式把街市大楼交予市建局前,按租约条款适时通知有关商户迁出。由于街市大楼其他部分甚为残破,不宜租用予其他人士使用。
完
2013年7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