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介绍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七月十五日)在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介绍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议员,我们于七月四日公布“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的修订方案,将现时的粉岭/上水新市镇,加上古洞北和粉岭北两个新发展区,扩展为粉岭/上水/古洞新市镇。我们会将坪𪨶/打鼓岭纳入新界北部地区发展研究中重新规划。

“新界东北”整个发展计划,由二○○八年重新启动开始,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公众参与。我们刚公布的方案,是仔细考虑了收集到的意见,以及各项环评和基建容量的技术评估的结果。

稍后我几位同事会向大家介绍计划的内容,但我希望先指出几个重点:

第一,“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是规划作为香港人的新市镇,一如过去的新市镇,是香港将来一个重要的房屋和土地供应来源,特别是公屋和居屋。古洞北和粉岭北可以提供超过六万个房屋单位,容纳超过十七万新增人口,其中六成单位,即三万六千个为公屋和居屋单位。将来的粉岭/上水/古洞新市镇是一个拥有各式各样设施的均衡和综合新社区,并提供各种就业机会。

第二,要发展新市镇,为十七万新增人口提供住所和基建配套设施,无可避免需要迁置现时在新发展区居住大约一千户的居民,包括在寮屋和农地上的居民。我们很明白他们对搬迁和安置的忧虑,我们的大原则是,在符合公众利益的大前提下,尽可能照顾他们的需要,所以我们在补偿和安置,以至协助农户方面都作出了特别的安排。

第三,我们将会采用“加强版”的“传统新市镇发展模式”作为实施模式,由政府主导推行发展。新发展区内的发展用地,七成或以上现时由私人拥有的土地将由政府收回发展基建配套设施和资助房屋。规划作私人发展的76公顷用地中约48公顷为私人拥有,即只占两个新发展区(333公顷)可发展土地约百分之十五,我们会容许“有条件契约修订申请”。目标是尽量加快发展、提早供应房屋,同时确保私人土地上的租户和占用人会获得合理对待。我必须强调,容许私人土地业权人申请修订地契更改土地用途,在土地发展例如旧工厦改建商业楼宇或住宅,是一向行之有效的做法,过往新市镇发展亦一直有沿用。

我亦明白,当我们提出任何增加用地和开发土地的方案时,都必然会有人提出其他构想,亦会有人质疑是否有其他选择。对于这些质疑或建议,政府当然有责任去考虑和回应,可行的话便去研究落实,不可行的话便解释原因。政府过往已经多番解释的议题,我有必要就几点再次重申,以免大家基于一些错误的资料作出讨论:

第一:有人不停说全港有22万个空置单位,这点与事实不符。因为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定期对住宅单位空置率调查显示的资料,二○一二年底的空置率是4.3%,即空置单位约48,000个,是历年新低,有些评论者甚至认为这已近乎自然空置率。

第二:有人将政府去年回复立法会质询所计算的四千多公顷未经批租或拨用的政府土地数字,不停重复而且罔顾事实地简单推算为可以用来兴建几十万个住宅单位。发展局去年底已经详细交代了这些数字的计算方法,并且将有关地块的地图上网,只要大家一摊开这些地图,就会明白这些地块大多其实不能用来发展,因为大部分都是在现有楼宇旁边或山边斜坡、后巷通道,大家是否认为在现有住宅楼宇之间或旁边,或从后面伸手可及的地方加建楼房便是最好的解决房屋问题?而这些地块当中可以用来发展的,我们已经在研究并将之拨作适当用途。

第三,有人提出即时收回粉岭高尔夫球场兴建房屋,便不需要发展新界东北。就粉岭高尔夫球场,我已经表明已将它包括在新界北的研究之内,而民政事务局亦会探讨相关的批地政策,以确定这幅土地将来最适合的用途。如果经规划研究后需要用来发展的话,政府可以按照地契条款收回这幅土地。但政府做事要合情、合理、合法。政府必须要做好规划的工作,而规划工作,包括公众参与和环保基建各项技术研究,都需要三数年时间。并不能取代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计划。

我必须重申,不论在时间表上和规划上,发展粉岭高尔夫球场都不可以是新界东北的替代方案。

主席,我明白无任何计划能够令所有人士百分之百满意,政府的角色,就是平衡各方面的诉求,社会也要作出艰难的抉择和取舍。对于所有持份者,我们会继续做好解释说明的工作;对于受影响的居民和农户,我和我的同事会主动联络他们,详细介绍方案特别是对他们的补偿和安置安排,以及其他可以提供的协助。

接着下来,我先请规划署副署长介绍新发展区调整后的规划,然后请地政总署署长介绍实施模式,以及对受影响居民和农户的补偿和安置安排。最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会就对务农人士的协助和实施时间表作出交代。多谢主席。


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7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