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出席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后与传媒谈话内容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七月二十二日)出席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发展局局长:我刚才答应再回答大家的问题,大家有甚么提问?

记者:你在Orient Express这间公司有甚么实际权益吗?

发展局局长:在Orient Express这间公司中,我没有实际权益,该公司是我太太及家人的。

记者:现在没有,以前有没有?

发展局局长:我已经说过,很清楚了。

记者:卖股份时,为何不选择与太太的家族成员完全切割?为何不在市场上全数出售股份,令现在不会令人质疑让家人得益?

发展局局长:我的太太只是该公司的其中一个少数股东,该公司是一间私人有限公司,我的太太如果要卖股份,必须得到董事局的同意才可出售,在这情况之下是很难可以卖予“街外人”。

记者:你在何时和以甚么形式去填写该份申报表?你是七月底上任的,为甚么会到九月才突然发现?是有人提醒还是有其他原因,令你得悉该土地是在发展区内?

发展局局长:我在七月三十日上任,随后填报行政会议申报表。正如我刚才所说这间公司的股权由我的太太所拥有,我没有实际权益,所以不须要申报。到九月时,当我知道这幅土地坐落新发展区的范围内,我向行政长官报告,亦与太太商量,我们主动提出将这些股份全部出售,所以我们在十月初将股份全部卖出,卖予她家族那边的家人,亦辞退董事的职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3年7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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