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于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公开聆讯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十二月二日)于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一号报告书第二章“路旁环保斗的管理”公开聆讯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帐委会委员:

正如审计署于报告书中指出,路旁环保斗造成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对道路使用者构成阻碍和影响交通安全、影响环境和公共生、对邻近住户及商户造成滋扰和阻碍、对道路构成破坏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等等。应对这些问题的层面包括地区街道管理、交通运输、公共道路维修、废物清理和地政,牵涉不同政策范畴和执行部门。审计署建议相关政策局,即发展局、环境局及运输及房屋局作出跟进。

我与环境局局长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报告的内容和建议初步交换了意见。整体上,我们同意审计报告对处理这个问题的未来路向,即我们三个政策局需要联手检讨环保斗作业造成的问题、现时执法行动的成效,以及就如何规管和利便环保斗作业制订方案。我们三个政策局会设立一个联合工作小组进行有关工作,以及跟进审计报告书内其他跨局跨部门的相关建议。

现时,各相关部门是根据环保斗所造成的问题的性质,以各自部门分别适用的法例及行政措施来处理,是一个跨部门分工合作的规管方式。例如,环保署及运输署分别拟定指引,订明环保斗作业的良好守则;就环保斗对公众人士或车辆造成严重阻碍或即时危险的个案,警务处会即时移走环保斗及在适当情况下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作出检控;而对于非紧急的个案,地政总署会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执行土地管制工作。

将来跨部门联合工作小组在进行检讨时,会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环保斗业界的运作模式及需要、相关部门以往管理环保斗的经验、相关法例和行政措施的适用性和适切性、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行政事宜。鉴于路旁环保斗牵涉各方面多层面的问题,我们初步拟定于一年内完成检讨,并适时向帐目委员会报告检讨的进度,并按需要谘询相关的立法会事务委员会。

我现在希望就发展局的范畴,即地政总署负责的在地政管理方面的工作扼要做些说明。现时,地政总署是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有关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条文来处理路旁环保斗,根据有关法例,地政总署须先张贴通告要求土地占用人停止占用,倘若占用人不遵从有关通告,署方才可移走环保斗并在适当情况下提出检控。现时地政当局引用的法例眼于土地管理和管制,尤其是对政府土地权益有长远影响的事宜(例如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的构筑物和未经授权的发展)等等,正如审计报告指出,这并不是规管路旁环保斗作业的有效工具。对于审计报告中就有关地政总署日后工作的建议,署方会作出跟进,包括加强采取执法行动。在这方面我们亦会定期向帐目委员会报告。

接下来我请环境局局长及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分别向帐委会发言。


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6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