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工务工程开支上升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九日)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答复:

问题:

据悉,近日有数个政府工务工程项目的开支,因物价上升、建筑工人短缺等原因而大幅超出核准预算开支。就此,政府可否:

(一)以表列出,计划在未来两年内提交本会财务委员会(财会)审批的每项工务工程项目的名称、预算费用及提交日期;以及已经或尚未动工的工务工程项目当中,当局估计须在未来两年内向财会申请追加拨款的项目每个的名称、核准预算开支,以及打算申请追加的拨款金额为何;

(二)以表列出,估计将在未来四年内动工的公私营建筑工程项目的数目,以及各个建造业工种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数目和短缺数目分别为何;及

(三)告知本会,鉴于当局因工务工程项目超支而须向财会申请追加拨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当局有否检讨现时工务工程项目开支预算的计算程序,以期收窄预算和实际开支的差距,使工务工程在不用追加拨款的情况下准时完工;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基建投资有助推动香港经济发展,并改善市民的生活质素。随着多项大型基建项目陆续展开,基本工程计划开支的金额由二○○九-一○年度的453亿元逐步上升,预期二○一三-一四及往后数年的基本工程计划投资将维持在每年超过700亿元的水平。

另一方面,过去几年本地私人物业市场蓬勃,对建造业服务需求持续殷切。工人工资和材料价格自二○○九年至今上升了逾三成,而同期建筑工程投标价格指数则有约六成的升幅,反映建造业面对人力供应紧张及工程成本持续上升的情况。

就蒋议员提出的问题,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后,我的回复如下。

(一)在今个立法会年度的馀下会期,将有约四十个工程项目提交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审批。有关项目资料已详细表列于附件一,我在此不逐一读出。

至于准备向财委会申请提升核准预算费的工程项目方面,我们得悉暂时只有“莲塘/香园围口岸与相关工程-工地平整及基础建设工程”,详情将于稍后时间提交有关之事务委员会审议。

政府现时尚未有拟于下一个立法会会期提交财委会申请拨款或追加拨款的基本工程项目资料。政府会在考虑基本工程项目的进度、理据、迫切性、成本效益以及政府财政承担能力等因素之后,拟订相关计划,并按一贯做法,适时向工务小组委员会汇报拟于下个立法会会期提交该委员会审议的基本工程项目资料摘要。

(二)有关已获财委会批准拨款并将在未来一年内动工的工务工程项目资料,已表列在附件二,我在此不逐一读出。至于其他公私营建筑工程项目,由于会受到经济环境和其他多项因素影响,确切数目现在较难掌握。但根据建造业议会(议会)在二○一三年十月底公布的最新预测,未来数年香港整体的工程量将维持在每年约1,600-1,900亿元的水平。

现时建造业工人按《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注册为相关工种的熟练或半熟练技工,或普通工人。就有关各个工种的工人数目,由于涉及的资料较多,而相关的资料已上载于议会的网页。蒋议员可参考该网页(http://www.hkcic.org/)了解详情,在此也不逐一列出。

我们参考了议会最新的人力预测,并考虑了包括预测的建造业整体工程量、在职注册工人数目、退休及本地工人往外地工作情况等相关因素后,推算出在未来四年需要增加约三万多名建造业工人,当中约二万多名是技术工人,这个数字未计及从培训所得的人手。但刚完成培训的学员只是半熟练技术工人,仍需时接受指导和磨练,才能提升至熟练技术工人的生产水平。

我们会继续透过培训和吸引新人加入建造业以应对人手需求。议会亦会继续透过各项措施,更善用建造业的“潜在劳动力”,即失业、就业不足及已离开建造业的工人。即使如此,我们推算由现在至二○一七年,仍需要增加接近一万至万多名技术工人。我们因此有需要在不影响本地工人的就业和合理收入水平的原则下,充分利用现时的“补充劳工计划”,适时输入技术工人。

此外,议会正进行研究,评估业界在未来十年就专业人员、监工/技术员及工人的供求情况,该研究将会在今年下半年完成。

(三)就议员对工务工程项目开支估算的关注,我须指出政府已有既定的机制来制定及审核工程项目的预算。各工务部门内设有专责委员会,负责审核辖下所有工务工程项目的预算,部门亦须参考劳工及材料成本的最新趋势等因素,备存最新的单位价格资料库以供应用。

事实上,在过去十年财委会批准拨款的甲级工程项目中,约10%项目需增加拨款,而涉及的金额只占原核准预算总额约3.4%。虽然个别项目因应某些情况需要增加拨款,但以整体基本工程计划来说,我们能够做到在原核准预算内完成所有的项目。例如,于二○○三-○四至二○○七-○八年间展开并已完成项目的总开支,即使个别项目需要增加拨款,但其他项目的盈馀足以弥补超支项目的增加拨款外,仍有约50亿元馀额可拨回库房。这反映了工务部门在估算工程费用和控制项目支出的成绩是不错的。

另一方面,为了提升业界承担工程的能力,从而降低工程造价,我们已推行一系列的措施,包括:

* 透过议会向业界提供公私营工程量的预测;
* 引入创新意念的采购制度;
* 广泛采用“新工程合约”模式,以加强风险管理及引入分担超支/摊分节省工程费用的机制;
* 推行措施以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的承建商和顾问公司进入建造业市场;以及
* 积极研究采取措施平衡分配各组别承建商的工作量。

就控制工程成本方面,我们正进行有关建造工程成本组成的研究,以及调查承建商在投标时所考虑的因素。我们亦正筹备就付款保障条例立法,借此改善承建商的现金流以降低财务成本。

多谢主席。

附件: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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