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先导计划

以下为今日(五月七日)立法会会议上梁君彦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在二○一一年推出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先导计划(需求主导计划),至今已接受三轮申请,共收到110个申请项目,但当中获市建局接纳的申请不足十分之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发展局局长早前表示,市建局会就需求主导计划进行检讨,是否知悉该项检讨的最新进展如何;及

(二)是否知悉市建局是否已暂停实施需求主导计划;如已暂停,原因为何;如没有暂停,市建局将于何时接受该计划的第四轮申请;如市建局没有时间表,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在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公布新的《市区重建策略》,提出“以人为先、地区为本、与民共议”的方针去推展市区更新,让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在新策略下推动市区重建时,可以更多元化的模式进行,包括可就物业业主联合建议在其地段上开展重建项目作出回应,进一步扩阔了市建局在处理本港旧区老化问题上的角色。

市建局董事会在二○一一年五月通过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先导计划(需求主导计划)重建模式的执行框架、考虑原则和申请标准,包括申请项目内每个地段要有不少于67%业权人同意有关申请,申请地盘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项目内楼宇的状况属失修或明显失修,以及市建局需考虑局方是否有足够资源和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启动和执行项目。市建局在二○一一年七月推出需求主导计划至今,一直按上述原则和标准挑选申请项目。

就问题的两个部分,我的回复如下:

(一)市建局在二○一一年七月推出首轮需求主导计划,至今已推出三轮申请,共接获110项申请,并已开展了九个项目,其中一个已开展的项目由于未达继续推展的条件已经终止。

市建局董事会在通过需求主导计划重建模式的执行框架时,考虑到“需求主导”模式是一个新尝试,应根据实际经验,考虑调整及优化有关的模式和执行框架。因此,市建局在推出三轮申请后,有意总结过去经验,作出全面的检讨。

市建局有见需求主导计划所需的财政承担,以及收到的申请规模越来越大,须考虑的因素亦越来越复杂,认为有需要全面检讨该计划。而市建局的整体运作,须以审慎及“维持财政自给为长远目标”的原则,持续营运。

市建局在今年四月底已成立专责委员会,督导需求主导计划的检讨事宜。专责委员会正计划谘询该局辖下七个由区议员、地区人士及专家组成的地区谘询委员会(七个地区谘询委员会分别为中西区、湾仔、油尖旺、深水、九龙城、观塘、荃湾地区谘询委员会)的意见。市建局亦计划于今年稍后,就需求主导计划的检讨,到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听取各位议员的意见。

(二)巿建局已开展了两个在第三轮申请中获选定的项目,其馀在第三轮申请中获选定的项目,将会在二○一四-一五年度陆续开展。巿建局会在完成检讨后,决定需求主导计划未来的路向。


2014年5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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