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五题:工务工程工地办公室产生的拆建废料

以下为今日(六月四日)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本人得悉,路政署、土木工程拓展署等政府部门不时会在建筑工地上搭建临时建筑物作办公室用途。该等临时建筑物在工程完毕后即被拆卸而不会重用,因而产生大量建筑废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在建筑工地上搭建供政府部门人员使用的临时建筑物的数目及所涉开支为何,并按部门名称分项列出;

(二)过去五年,每年拆卸的该等临时建筑物的数目及所产生的建筑废料数量(公吨)为何;及

(三)目前有没有政策或指引,规定或鼓励政府部门尽量采用可循环再用的建筑物料搭建该等临时建筑物;如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否监察有关的政府部门执行该等政策或指引的情况;如没有政策或指引,当局会否考虑订立有关的政策或指引?

答复: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减少工务工程所产生的拆建废料(注:“拆建废料”是指在建造工程中产生而弃置于堆填区的非惰性拆建物料。)。在设计和施工上尽量运用标准化、简单化和单一综合元件,以及预制组件,以减少拆建废料的产生。在制造这些元件和预制组件时,如可使用金属模版,多次重复使用,亦可减少弃置模版废料。此外,在工务工程合约中亦会订明承建商须提交《环境管理方案》予建筑师/工程师审批。当中包括减废措施和目标,以及在工地内将拆建物料分类,以便进行回收和循环再用等。

根据环保署的统计数字,二○一二年平均每日弃置于堆填区的拆建废料约为3 440公吨。我们曾在二○一三年十二月就政府工务工程所产生的拆建废料作粗略统计,结果显示,该月平均每日弃置于堆填区的工务工程拆建废料约为180公吨,以此推算,仅约占整体拆建废料的5%。

就胡议员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现答复如下:

(一)过去五年,每年在工务工程中搭建驻工地人员办公室的数目及所涉开支,按部门分列于附件一。

(二)过去五年,每年在工务工程中拆卸驻工地人员办公室的数目及所产生的拆建废料数量列于附件二。

上述拆建废料主要是拆卸驻工地人员办公室时所产生的装修废料,当中包括残旧或已破损的胶地板、地毯、隔墙、天花骨架、玻璃窗、隔热纤维等不能重用的物料。

(三)工务工程的工程管理手册中已列明,工务部门在考虑于新的工程项目中建造驻工地人员办公室时,须先研究可否使用其他已完成工程项目的驻工地人员办公室。如有必要建造新的驻工地人员办公室,亦须考虑采用以预制组件建造,以便日后重用,减少产生拆建废料。此外,我们正推动采用绿色工地办公室,除采用各种节能减排和绿化措施外,绿色工地办公室亦会采用组件式建筑设计和循环再用物料,尽量使当中的组件和物料在办公室拆卸后可以重用,减少产生拆建废料。近期,建筑署已在启德发展计划中的一个小学工程项目试行采用绿色工地办公室,我们会继续推动在工务工程使用绿色工地办公室的概念。


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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