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在港铁沙田至中环线工地发掘出的古物及古迹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锺树根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港铁沙田至中环线(沙中线)土瓜湾站的工地早前发掘出大量可追溯至宋代的古物及古迹。有古物谘询委员会(古谘会)成员、历史学家和教育界人士指出,该等古物及古迹在考古学上的意义较上世纪五十年代发现的李郑屋汉墓的为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已掌握在上述工地发掘出的古物及古迹的数量、所属朝代和类别;若是,详情为何,并以表格列出该等资料;若否,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委聘进行发掘的考古专家有否定期向政府或古谘会汇报进展;

(二)是否已把完成考古工作的限期定为本年九月底;若否,有否就考古工作定下限期(若有,限期为何);若是,当限期届满但考古工作未及完成时,沙中线建造工程会否复工;

(三)鉴于有意见认为,现时由港铁公司自行委聘专家在上述工地进行考古工作的做法值得商榷,原因是港铁公司或会在如期完成工程的压力下轻率破坏古迹,当局会否要求港铁公司邀请本地考古学家、历史学家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专家一同参与发掘工作,以妥善保护古迹;

(四)会否尽快征询独立专家的意见或进行公众谘询,以决定应否原址保育在沙中线工地发现的古迹,以及需否改动沙中线的铁路走线等事宜;若否,用以订定保育方案的机制为何;及

(五)鉴于有历史学家指出,是次考古工作对了解香港历史的意义重大,会否考虑在相关发掘工作完成后成立一个专家委员会,跟进后续的研究工作,包括根据发掘出的文物重新编纂香港历史,以加强港人对古代香港的认识及对国家的归属感?

答复:

主席:

就锺议员问题的五个部分,我现答复如下:

(一)及(三)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时,港铁公司聘请的顾问曾经评估沙中线铁路方案对文化遗产地点的影响,其中包括土瓜湾站工程范围内以往圣山位置及其附近可能存有具考古价值的考古文物。因此,沙中线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议,在土瓜湾站工程展开前,须在工地指定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及发掘”(注:“考古调查及发掘”通常在指定考古潜藏地点施工前进行。考古调查是为了厘清考古遗存的准确分布范围及其性质,继而在该范围内进行发掘工作,务求能取得全部考古资料。考古学家须向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提交考古工作的建议,包括考古挖掘方法和程序,经古迹办审核,并获得古物谘询委员会(古谘会)的支持下,古物事务监督(即发展局局长)向申请人发出牌照,并根据考古工作建议和古迹办紧密监察下进行考古工作。)工作。经谘询环境谘询委员会和公开给公众查阅及提供意见后,沙中线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二○一二年二月获环境保护署署长批准。

在土瓜湾站工程范围内进行的“考古调查及发掘”工作是由沙中线承建商委聘的考古专家负责。根据条例规定,考古专家必须具备有足够科学训练或经验、有足够人手及财务资源或其他资源供其运用,以及能对挖掘及搜寻所发现的任何古物进行或安排进行妥善的科学研究。在古迹办紧密监察下,有关考古工作于二○一二年十一月展开(即沙中线土瓜湾站工程范围东面)。在此考古工地内发现的宋代方形石井,文物价值非常高,在谘询了古谘会的意见后,认为由于该宋代方形石井保存完整,能反映古代的聚落,决定原址保留。政府亦已修订在启德发展区内第五期基建工程拟建L9路行车道的走线,令行车道移离古代方井,方便将来向公众展示。而其他的主要发现包括零碎的陶瓷碎片、钱币、残存的宋元和近代遗迹,已经被移走以方便继续向下发掘寻找其他文物和了解它们的考古意义,考古专家亦已进行详细纪录,包括拍照、绘图及测量出土层位,以作日后研究。至于可移动的文物如陶瓷碎片、钱币等,考古专家在完成详细研究和处理后,将移交古迹办的中央文物收藏室妥为保存,其中具特别文物价值的文物日后将会安排于适当场地展出。这区域已发掘至离地面2.3至4.8米深的原生土层,现场考古工作于二○一三年十二月结束。

考古专家已就上述“考古调查及发掘”向古迹办提交中期报告。而古迹办亦于考古工程期间,先后多次向古谘会作过汇报(注:古迹办先后于二○一二年十二月、二○一三年三月、九月及十一月就考古专家的“考古调查及发掘”向古谘会作过四次汇报,亦曾安排古谘会委员于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到工地现场视察遗迹及出土文物。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会议上,古谘会亦讨论了遗迹的保存安排和对遗迹将来诠释的意见。此外,古迹办亦于二○一四年四月及五月就第二个考古工地的工作进展向古谘会作过两次汇报并安排古谘会委员于五月二日到工地现场视察。),有关文件亦已上载于古迹办的网页,供巿民查阅。考古专家正继续研究分析有关的考古发现和编写最终报告,预计于今年年底向古迹办提交。承建商在已完成“考古调查及发掘”工作的第一个考古工地内分阶段恢复施工。

另一方面,当承建商在隧道钻挖机竖井范围内(即沙中线土瓜湾站工程范围的西面)进行打桩工作时,发现超过500个宋朝钱币,承建商的考古专家随即通知古迹办有关发现。在古迹办要求和紧密监察下,考古专家于二○一三年十二月在隧道钻挖机竖井范围进行“考古监察工作”(注:“考古监察工作”是一种与发展工程施工期间同步进行的考古工作。工程期间发现任何考古遗存,便可有考古学家即时跟进。考古学家必须先拟备计划书,详列考古监察的目的、方法和可能的缓解措施。如发现重要的考古遗迹,考古监察便会由考古发掘取代。“考古监察工作”开展后,考古学家须向古迹办通报所发现的考古文物及遗迹。接覑,古迹办会向古谘会汇报有关发现。古迹办亦会定期监察有关的考古工作。),该范围即被划为第二个考古工地的范围。现时在第二个考古工地内进行的考古工作只剩下西南角约400平方米的T1区,第二个考古工地内其他地方的考古工作已发掘至离地面2.6至4.5米深的原生土层,现场考古工作已经完成。

在T1区内确定发现另一宋代方形石井及其他残存石构建筑,但这石井并没有像较早前所发现的石井完整。现阶段,港铁公司已经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相关石井及其他残存石构建筑。另外在T1区内及其外围共发现两个坑,其性质与功能尚需进一步研究才能确定。目前,除了第二个考古工地的T1区外,考古工作已应古迹办的要求扩展至第三个考古工地,即东、西考古工地之间及T1区以外西面和西南面的地方。在古迹办紧密监察下,考古专家于二○一四年四月在第三个考古工地内分区展开考古工作。港铁公司亦已停止此工地内的工程,以免影响考古工作。

现时最重要的工作是尽快完成考古工作,以掌握更多的资料,对遗址及出土文物的文物价值,有更全面、更深入的分析。古迹办对考古工作进行严密监察,确保考古遗迹及文物,受到适当的保护。遇有特别的考古发现,考古学家会即时向古迹办报告。有需要时,古迹办会就发现的内容邀请其他专家给予意见。有关处理方法符合考古学的原则。

(二)及(四)由于考古工地的考古工作尚未完成,目前对于该处宋元时代人类聚落遗址的资料并不完整,我们相信待相关考古工作于今年第三季完成,搜集得更多遗址的资料作研究和分析后,才能一并对该址上的考古遗迹(包括后期发现的石井)订定合适的保育方案及措施。届时,我们会在谘询古谘会后,作较全面和具体的结论。

运输及房屋局一直关注考古发现事宜,并在工程方面作全面配合;在未完成考古工作的工地范围内,港铁公司已停止工程,只进行需要配合考古发掘工作的工序。至于在已完成考古工作的工地范围内,港铁公司会陆续恢复施工。

(五)根据考古遗物显示,公元前四千年开始,先民已在香港一带活动。在香港的宋元时期的遗址,根据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邓聪教授估计有数十处之多,香港在宋元时期已有人聚居并不是首次的发现。

正如上文所述,由于相关考古工地的考古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对于该处宋元时代人类聚落遗迹的整体状况及范围并未完全掌握,我们相信待相关考古工作于今年第三季完成,搜集得更多遗址的资料作研究和分析后,才能对考古遗迹的范围、状况,以及整体文物价值作较全面和具体的结论,并订定合适的保育方案和措施。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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