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大型基建工程超支和延误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报,近月有多项大型基建工程项目相继出现严重超支及延误的情况,包括港珠澳大桥相关的本地工程、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铁路沙田至中环线及南港岛线、莲塘/香园围口岸与相关工程、西九文化区等。工程费用超支的金额由数十亿至过百亿元不等。有市民质疑当局控制工务工程项目开支和进度的能力,并忧虑规划中的工务工程项目,包括启德体育园区及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计划(机场第三条跑道工程),可能亦会出现超支和延误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工程项目每项的(i)最新的造价估算、(ii)最新预计的完工日期、(iii)预计超支金额、(iv)预计需向立法会申请追加拨款的金额,以及(v)向本会财务委员会提交追加拨款申请的日期(以表列出);

(二)有否评估上述工程项目出现超支及延误情况的原因,以及当中有否涉及政府官员在人事、财政、行政和决策方面的失误;如有,哪些政府官员须为此负责,以及会否要求有关官员为工程项目出现超支和延误情况引咎辞职;如不会要求,原因为何;

(三)有否检讨现行估算工程开支和监控工程开支及进度的机制,以期减少出现超支和延误的情况;如有检讨,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因应上述工程项目出现超支的问题,加强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以及引入分担超支/摊分节省工程费用的机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有否评估上述工程项目的延误,对香港的经济和民生、香港与内地的交流合作、香港的国际形象、市民对政府管治能力的信心,以及立法会对政府控制工务工程开支的信心有何影响;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六)鉴于上述工程项目部分为跨境设施,是否知悉有关的延误对内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生影响;有否评估有关的延误会否影响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办事和管治能力的信心;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七)有否研究令上述工程项目追回进度的方法;如有,该等方法的详情及所涉额外开支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八)除上述工程项目外,已确定会出现超支或延误情况的工务工程项目及其详情(包括最新的造价估算、超支金额和延误情况等)为何;

(九)现时规划中的启德体育园区的最新造价估算和预计完工时间;有否检讨该工程项目的筹划工作并采取措施,确保不会出现超支或延误的情况;如有检讨及采取措施,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机场第三条跑道工程的最新造价估算和预计完工日期为何;有何可行的措施确保不会出现超支和延误的情况;会否制订在出现超支情况时采用的财务后备方案,以便可无需向本会财务委员会申请追加拨款下完成工程;

(十一)会采取甚么具体措施,防止筹划中的工务工程项目出现超支和延误的情况;

(十二)有否评估各个建造业工种在未来五年的人手供应能否应付筹划中的工务工程项目的人手需求;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十三)会否再次检讨输入建造业工人的政策,以期输入足够的建造业工人应付大型基建工程项目的人手需求,并藉以降低建筑成本;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基建投资有助推动香港的经济发展,并改善市民的生活质素及提升香港长远的竞争力。

在工务工程项目预算方面,在提交予立法会就有关工程项目的拨款申请内所载的工程预算费,只是一个基于申请拨款时所掌握的资料而作出的估算,并不代表实际开支。在审慎管理公帑及紧密监察工程开支的原则下,工务部门会利用掌握到的资料及最新的情况去作出最准确的估算,绝不会预留过多拨款,以免不必要地冻结内部资源,影响其他项目的推展。一直以来,政府审慎管理工务工程开支。根据纪录,由二○○四/○五年至二○一三/一四年十个年度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共批出620个甲级工程项目,核准预算总额为6,200亿元;当中有67个项目需要向财委会申请追加拨款,所涉及的款额为292亿元。即约有十分之一项目需要增加预算,而相关的金额占核准预算总额约4.7%。虽然个别项目因应实际情况需要增加拨款,但以整体基本工程计划而言,我们能够在原核准预算内完成有关的项目。

根据以往经验,部分大型项目的严重延误,大多是由于出现一些无法预计的情况,包括处理相关司法复核,以及公众谘询期延长等因素。在工务工程施工期方面,除了因为承建商的延误之外,我们亦会因应如额外的工程、比预期为长的谘询期、未能预计的岩土情况或恶劣的天气等的情况,根据合约条款合理地去延长完工期。

我们会继续与有关决策局及部门紧密合作,按部就班推展基建项目,致力满足公众期望,推动香港经济和社会发展。

就林大辉议员问题的十三个部分,我现答复如下:

(一)港珠澳大桥相关的本地工程、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铁路沙田至中环线及南港岛线(东段)、莲塘/香园围口岸与相关工程、西九文化区工程最新的资料,包括最新的造价估算、最新预计的完工日期、预计需向立法会申请追加拨款的金额,以及向财委会提交追加拨款申请的日期载于附件一。

(二)一般来说,核准工程预算费上升的主要原因包括增加工程应急费用;较预期为高的回标价格;及增加价格调整准备,以应付较预期为高的工资及物料价格涨幅。我们发现近几年间投标价格的升幅,往往较建造工程的成本涨幅为大。这可能是由于建筑市场畅旺及近年主要工程工期较长,一般承建商为要应对工人工资、材料物价及其他基本开支等的价格变动,因而加大投标溢价,导致回标价上升。

再者,基本工程项目一般由立项到提升至甲级项目需要数年甚至超过10年,工程项目往往因应工程项目发展需要,以及在谘询公众期间回应公众在施工步骤或工程内容的诉求,须在规模和要求上作出改动,项目预算亦因而作出修改以反映项目内容的变更。而就施工期较长,涉及经济周期波动的大型基建项目而言,溢价因素亦会相应较大。因此,到立法会申请拨款的项目预算,有可能较当年初步估算的工程费用为高。

要为施工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制订准确的预算面对一定的难度。正于上文所述,基于审慎理财原则,我们不会预留过多拨款,以免影响实施其他值得推行的项目。

倘若各项大型基建项目须增加拨款,相关的决策局须按既定程序向立法会提交拨款申请,并会交待有关的原因及提交最新估算。

就个别工程来说,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的工程费用需要提高核准预算费的主要原因是近年建筑工人工资水平,以及建筑材料和机械等价格均向上调整,造成已批出及将批出的工程合约投标价及预算投标价高于二○一一年时向立法会申请的预算。正如附件(一)所述,运输及房屋局(下称“运房局”)会向于十二月举行的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详细交代,并随后向立法会申请追加拨款。

在高铁香港段方面,运房局现时最重要的工作是全力推展并尽快完成整个高铁项目工程,这需要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的全面配合。有关项目超支及相关的费用承担问题,政府将按委托协议处理。为免影响工程进度,运房局会适时评估港铁公司就项目推展、工程延误和项目超支的责任问题,并会保留一切向港铁公司追究所保证事项和应负合约责任的权利。与此同时,政府已于今年五月成立独立专家小组,由退休法官当主席,成员并包括两名海外工程专家,就现有港铁公司在项目管理和开支监控制度和方式,以至现时政府的项目监察机制的任何问题,进行全面检视,查找问题及其成因,并提供改善建议。预计独立专家小组于今年内完成检讨,并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报告将予以公开。

在沙中线方面,有关项目超支及相关的费用承担问题,政府将按委托协议处理。为免影响工程进度,运房局会适时评估港铁公司就项目推展、工程延误和项目超支的责任问题,并会保留一切向港铁公司追究所保证事项和应负合约责任的权利。

在南港岛线(东段)方面,由于属“拥有权”项目,港铁公司将负责铁路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修,并会拥有该段铁路,而港铁公司将会负责铁路工程延误所引致有关的额外开支。

(三)及(十一)政府设有既定的机制制定、监察及审核工程项目预算。根据发展局的指引,各工务部门内设有专责委员会,负责审核辖下所有工务工程项目的预算及监察其进度。现时一般大型基建工程项目,工务部门会聘请专业工程顾问包括建筑师、工程师、工料测量师和其他有关的跨界别专业团队,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严格监管。

我们亦会适时检讨及制定各措施,以期进一步提升项目估算、控制工程开支和监控工程进度的能力。就此,我们已委聘一位国际知名的学者为香港大型基建工程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期望能按香港的实际情况制订更有把握的前期估算。

我们会继续留意建造业的市场趋势,研究和制订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我们亦会密切监察工程的进度,防止工程计划延误。

(四)政府在二○○九年开始以伙伴的方式进行工务工程合约,在一些先导项目采用匆调互助互信的“新工程合约”模式,以提升工程合约的管理效率和成本效益,及应用更切合现今复杂施工环境的风险管理条款。此合约模式采用了分担超支/摊分节省工程费用的机制,目的是鼓励合约各方致力达到共同目标,以较低工程费用,并于较短施工期内完成工程。

此外,我们在大型的基建项目中,会尽量将工程分拆成几个比较容易管理的中型合约,好能将施工时面对的困难由不同的承建商处理。另一方面,承建商也可根据有关的条款,选择以合营方式竞投工务工程项目,以增强承接工程的能力。

就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的工程费用,路政署已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严格控制工程的开支。在进行口岸工程设计时,路政署已尽量优化及采纳具成本效益的设计和材料,严格控制成本。在招标及采购方面,路政署亦有详细研究适当的安排及分工,将口岸上盖工程分为多个土木、建筑及机电合约,并尽可能缩小工程合约的规模,以增加可承投工程承建商的数目,使投标价更具竞争力。

在高铁香港段方面,港铁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就高铁香港段项目延迟通车进行全面检讨,并发表两份报告。当中包括一些加强港铁公司制度及运作的建议,例如港铁公司董事局应成立“工程委员会”,监察任何涉及设计及/或建造的重大工程项目等等。另外,正如答(二)所述,政府亦已于今年五月成立独立专家小组,就现有港铁公司在项目管理和开支监控,以至监察机制进行全面检视,并提供改善建议。

在沙中线及南港岛线(东段)方面,请见答(二)的回复。

(五)如前言所述,大型工程面对多项挑战,在项目的完成时间上,容易出现比预期为长的情况。但因这些工程是对香港发挥长远的经济效益,相比之下,延长完工期对短期经济的影响有限。

(六)在涉及跨境合作的基建项目,特区的相关决策局及工程部门与内地保持紧密合作及联系,并且就工程进度及协调事宜保持密切沟通。在配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双方会不时按实际需要检讨工程预算及预计完工日期,合力致力确保工程在最新的预算及预计完工日期内完成。

(七)因应个别工程的进度和情况,我们会采取相应的缓解措施以追赶进度,以减少工程计划的延误。

在高铁香港段方面,根据港铁公司的进度报告,截至二○一四年九月底,高铁香港段的整体完成进度为63.6%,与港铁公司最新修订的工程时间表的计划进度大致相若。

港铁公司是以估算风险拨备和额外的保险费用的方法和所采纳的单位价格来估算整个高铁项目于二○一七年年底通车所需预算金额,当中包括就工程需要追赶进度的成本。基于港铁公司提供的资料,路政署在监察及核证顾问(监核顾问)的协助下已大致完成对港铁公司的最新委托费用预算的评估。署方及监核顾问发现港铁公司有若干事项未有包括在最新委托费用预算内,又或是有些项目需要再作评估,以确保风险拨备充足。在收齐有关资料后,路政署及其监核顾问会作进一步的评估。

路政署与其监核顾问会继续运用合适的监察机制,有系统地监察港铁公司推展高铁香港段工程的进度。如察觉合约内工程的进度和部分工程有滞后情况及不足之处,路政署会敦促港铁公司跟进及采取有效的改善措施。

沙中线乃根据“服务经营权”模式委托港铁公司进行的建造工程,港铁公司作为受托人需就工程计划提供管理和监督服务。路政署与有关顾问会继续有系统地监察沙中线工程进度。如察觉合约内工程的进度和部分工程有滞后情况及不足之处,路政署会敦促港铁公司跟进及采取有效的改善措施。

南港岛线(东段)乃“拥有权”模式下港铁公司拥有的项目,港铁公司会负责铁路工程延误所引致有关的额外开支,并设法追回进度。路政署会密切监察工程进度及施工情况,并协助港铁公司尽快解决施工上遇到的问题。

(八)就正在进行施工的200多个工程项目中,除上述工程项目外,在本立法年度预计需要向立法会申请追加拨款的工程项目有三项,详细资料载于附件二。

除上述工程项目外,已确定会出现延长情况的工务工程项目载于附件三。

(九)民政事务局现正为启德体育园区的前期工程作筹备工作。假如我们能于二○一五年年初获立法会拨款进行前期工程,体育园区有望于二○二○年年底落成。初步来说,按二○一四年九月价格计算,体育园区造价粗略估计逾250亿元。民政事务局现正检视体育园区的造价评估。政府亦会继续就启德体育园区的项目如规划、设计、管理各方面谘询持份者的意见。

(十)机场管理局(下称“机管局”)正审视三跑道系统计划的造价估算及制订财务安排方案,以争取于二○二三年全面启用三跑道系统。待上述工作完成后,机管局将提交建议予政府考虑。由于上述工作尚在进行中,我们未能提供有关资料。

(十二)及(十三)随覑近年建造业蓬勃发展,政府和建造业议会(下称“议会”)一直致力加强培训建造业工人及宣传,以吸引更多新人,尤其是年轻人,加入建造业。根据议会的资料,注册建造业工人的人数正在增加,我们希望这个上升趋势在未来数年仍可持续,有助应对建造业工人的人力需求。

议会定期评估建造业工人的人力供求情况及公布其结果,当中已考虑在职工人数目及年龄分布、培训及其局限等因素,以推算未来数年建造业工人的供应。此外,议会亦参考了预计的工程量以估算建造业工人的人力需求。根据议会在二○一四年九月所公布最新的建造业工人人力预测报告,由二○一五年至二○一八年,建造业仍需要增加约10 000至15 000名技术工人。

建造业在不影响本地建造业工人的就业和不拉低本地工人工资的原则下,适时输入技术工人。此举除了是应付人手需求外,还可让本地在职熟练技术工人腾出空间培育本地的半熟练技术工人。

议会于二○一四年年初成立短期劳动力供应专责小组(专责小组)(注:专责小组的成员包括香港建造商会、香港机电工程商联会、香港建造业总工会、香港机电业工会联合会、职工盟建筑地盘职工总会、港铁公司、房屋委员会及发展局的代表。),考虑相关的人力研究(包括上述议会的人力预测报告)、调查及培训计划,经过充分讨论后,专责小组现时识别了26个人手短缺工种,议会将会适时检讨人手短缺工种名单,以反映最新的市场情况,并调整培训措施,以应对人力需求。

因应议会所识别的26个人手短缺工种,劳工处在谘询劳工顾问委员会后,于本年四月中推出新的安排,联同相关工务政策局及部门,就公营工程承建商涉及上述人手短缺工种的“补充劳工计划”申请加快处理事前准备工作,以减省行政上的时间,让有确实需要的公营工程适时输入技术工人,纾缓整体建造业对上述工种技术工人短缺的情况。劳工处正处理已由相关承建商所提出有关输入劳工的申请。政府会与业界紧密联系,适时检讨此做法能否满足现时业界殷切的人力需求,并按需要推出适当的措施。

附件:




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3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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