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二题:改划大窝坪“绿化地带”用地的建议

以下为今日(三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毛孟静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二○一四年三月,政府建议把一幅位于深水埗大窝坪的“绿化地带”用地(大窝坪用地)改划作房屋发展之用,以及对有关的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大纲图)作出相应修订,并就此征询深水埗区议会的意见。有大窝坪居民向本人投诉,指当局胡乱发展该幅用地,把其改划作兴建豪宅之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规划署就绿化地带改作房屋用途而进行的两阶段检讨,分别只针对没有植被、荒废或已平整的绿化地带,以及位于市区和新发展区边缘、缓冲和保育价值较低的绿化地带,但大窝坪用地既有植被亦贴近狮子山郊野公园,亦有环保团体认为该用地的保育价值甚高(例如发现稀有物种大头蛙),为何当局仍建议把大窝坪用地改划作房屋发展;

(二) 鉴于有居民表示担心,在大窝坪用地兴建住宅会涉及在陡斜山坡和溪谷密林进行建筑工程,因而会破坏附近的环境生态,危害各类动植物的存活,当局有何措施防止该情况发生; 

(三) 鉴于有居民认为在大窝坪用地进行房屋发展会令深水埗区的绿化面积减少,加剧该区本已较其他地区为恶劣的空气质素问题,当局在作出改划大窝坪用地的建议时有否考虑该项因素,以及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如有,结果为何;

(四) 有否评估在大窝坪用地进行房屋发展,加上附近的公营房屋相继落成后,区内的教育、医疗等设施是否足以应付新增人口所带来的服务需求;如有评估,结果为何;如没有评估,原因为何;

(五) 鉴于有居民指出,南昌街和歌和老街交界处路口的剩馀容车量难以应付在大窝坪用地进行的房屋发展所带来的交通需求,当局进行的交通影响评估结果及详细数据为何;

(六) 有否考虑其他替代改划大窝坪用地的方案,例如重建大坑西新邨及改划区内空置校舍用地为住宅用地等;及

(七) 鉴于深水埗区议会曾以大比数通过议案,反对当局把有关的大纲图拟议修订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并要求当局先提交有关的详细资料,但当局仍在二○一四年年中把有关拟议修订提交城规会,有居民因此认为这是漠视民意的表现,当局会否考虑撤回拟议修订,以便征询市民的意见?

答复:

主席:

政府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公布采纳480,000个单位作为未来十年(即二○一五-一六至二○二四-二五年度)的总房屋供应目标(当中公私营房屋供应分别占六成和四成),以应付市民的住屋需要。为达致此房屋供应目标,政府必须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持续并有系统地推展一系列措施,包括尽量善用现有已开发土地,以及开拓可供发展用途的新增土地,以增加短、中和长期的房屋土地供应。

政府正推展一系列计划,包括新发展区、新市镇扩建项目、填海造地和发展岩洞。这些土地发展项目均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供应可供发展的土地。例如,“棕地”的发展要有全面的规划和工程研究配合,填海造地以至其他大型开发计划亦须按需要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环境影响评估等。因此,绝大部分项目于中长期才能供应土地。然而,香港现时正面对土地供应紧张的情况,政府在短期内须以最迅速和有效的方法增加和加快土地供应。为此,我们有必要尽量善用现有市区和新市镇的已建设土地和周边邻近基建设施的地带。有系统地推进善用这些土地的具体方法,是就这些地方进行各项土地用途检讨,物色适合改作住宅用途的土地。而检视“绿化地带”用地,正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正如政府在不同场合指出,规划署二○一二年完成的第一阶段“绿化地带”检讨,主要检视没有植被、荒废或已平整的“绿化地带”用地,建议改划13幅共57公顷用地作住宅用途。该署二○一三年完成第二阶段检讨,审视位于已建设地区边缘、邻近现时市区和新市镇的“绿化地带”用地。这些用地多位于整个“绿化地带”的外围或接近现有已发展土地或公共道路旁边,当中的土地虽然有植被但缓冲作用和保育价值相对较低,而且毗邻交通基建和供水排污等配套,具优势改作房屋用途,是都市扩展的一个必然考虑的空间。
 
截至二○一五年二月底,在全港法定图则中被划为“绿化地带”的土地面积共约为15,700公顷。政府在二○一四年年初公布已物色约70幅“绿化地带”用地,若有关用地的法定图则能全数成功如期修订,预计大部分用地可在二○一四-一五至二○一八-一九的五年期间推出。该约70幅“绿化地带”用地的总面积现时估算约150公顷,占全港“绿化地带”用地1%左右,可提供超过80,000个公私营房屋单位,当中超过七成是公营房屋。

我就问题的七部分回复如下:

(一)及(二) 大窝坪延坪道北面的用地是规划署于二○一三年完成的第二阶段“绿化地带”检讨中所物色适合改作私人房屋用途的用地之一。该幅用地面积约2公顷,曾是大窝坪寮屋区一部分,于一九八○年代后期与现为帝景峰所在地的寮屋一起清拆,其后经自然演替日渐被草木复盖。根据地政总署进行的树木调查,该地盘约有680棵树,均为香港常见的品种,例如血桐、白楸、朴树、青果榕、假苹婆、布渣叶等,并没有《古树木名册》中的珍贵树木。

有关用地位于狮子山郊野公园以南约70米外的下坡地带,其以外位于深水埗龙翔道/大埔道以北的大幅“绿化地带”(约82公顷)及狮子山郊野公园(约557公顷)(合共约639公顷)均可为野生动物提供合适栖息地。因此,拟议发展不会对野生动物构成不可接受的影响。

至于有团体报称发现的大头蛙,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等级中列为“无危”,在新界亦时有发现。在用地平整工程开始前,当局会安排确认有关物种,并采取适当措施,把有关物种迁至附近的林地和溪涧。

(三) 地政总署已就该幅用地进行树木调查,以确认树木的数量(约680棵)及需保存的树木。政府会要求发展商根据既定的绿化指引及保护树木机制,保留、移植或重新植树,以尽量减少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

拟议发展的最高建筑物高度为主水平基准上210米,其高度轮廓会与邻近的帝景峰(划为“住宅(丙类)5”地带)发展的建筑物高度(高度限制为主水平基准上194米)协调。此外,该幅用地位于大窝坪山腰地区,背倚北面的尖山及毕架山(分别约为主水平基准上305米及436米),因此有关发展不会对城市设计和当区的视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该幅用地并不处于深水埗区内的主要通风廊,并位处石硖尾的西北角,预计拟议发展不会阻挡该区的全年及夏季的盛行风,因此不会对附近发展造成负面的空气流通影响。

总括而言,该幅用地的拟议房屋发展并不会对地区环境、景观、空气流通等产生重大影响。

(四) 根据二○一一年人口普查,深水埗区约有380,900人。根据已计划的住宅发展(包括改划延坪道用地作住宅用地后),估计该区人口将增至约530,000人。

现时主要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和休憩用地的供应符合《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增加这些房屋土地后,规划的各项设施仍然大致足够。当局会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建议的设施水平,配合深水埗区的人口发展,为区内居民提供合适和足够的政府、机构及社区设施和休憩用地。

(五) 现时南昌街及歌和老街交界路口的预留容车量为11%(上午)及28%(下午)。

运输署计划将南昌街北行由现时的两线行车改为三线行车,以增加南昌街/歌和老街路口的设计流量。根据运输署的估算,在有关改善工程完成后,该路口于二○二九年的估算预留容车量为0.46%(上午)及8.33%(下午)。因此,即使计及有关用地及附近用地的拟议发展,上述路口的交通容量可应付至二○二九年的需求。

(六) 如前述,政府须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增加短、中和长期的土地供应。面对市民对房屋的殷切需求,我们必须透过不同的土地供应措施,全面增加整体房屋土地供应。

改划延坪道用地作房屋发展、重建大坑西邨和发展空置校舍三者皆为独立议题,并非互相排斥或互为替代。大坑西邨是私营出租屋邨,其重建计划并非香港房屋委员会辖下的重建计划;检讨空置校舍则是当局持续进行的土地用途检讨工作的一部分。过往空置校舍改划为房屋用途的例子包括古洞建德公立学校、坪洲志仁学校、屯门香港基督教服务处培爱学校等。

(七) 有关部门于二○一四年三月四日、四月二十九日和五月十九日三度谘询深水埗区议会,解释改划延坪道用地作房屋发展的建议,并已应议员要求提供更多技术评估的资料,胪列在有关的区议会文件。正如有关文件指出,有关部门经考虑区议会和其他持份者的意见后,缩减了延坪道用地的发展面积和规模,土地面积及最高总楼面面积分别由约2.84公顷及约81,790平方米缩减至约2.04公顷及约58,750平方米。

规划署按既定程序谘询深水埗区议会后,于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将改划延坪道用地的修订建议,连同谘询区议会和持份者时收集的意见及提议(包括动议),一并提交予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辖下都会规划小组委员会考虑。收纳了有关修订建议的《石硖尾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编号S/K4/28》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条例》)第5条,由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至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的两个月期间展示,供公众查阅。规划署在二○一四年九月二日就修订项目再次谘询深水埗区议会。

城规会已按《条例》规定,就改划用途地带建议邀请公众提交申述和意见,并安排有关人士出席城规会会议作陈述。

政府明白区议会和地区人士可能会对改划土地作住宅用途以增加房屋供应的建议有不同意见。一直以来,政府在修订法定图则前会与各区议会磋商,尽量做好解说的工作,亦会聆听地区的意见。

要提供足够土地达到建屋目标,是政府和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一项艰钜挑战,在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便是区议会、地区及居民的支持和体谅,而整个社会亦有必要作出艰难的选择和取舍,才能照顾香港市民迫切的住屋需要。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