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四月十五日)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政府为增加房屋用地的供应,正进行多项土地规划及工程研究和土地用途检讨(研究/检讨),当中包括洪水桥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元朗南房屋用地规划及工程研究,以及锦田南及八乡土地用途检讨。关于协助受收回农地影响的农户重置农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3项研究/检讨所复盖的范围当中,当局计划更改用途的农地面积分别为何,以及每项研究/检讨分别涉及多少个将会因收回农地而需重置其农场的蔬菜种植户、花卉种植户及禽畜养殖户;
(二)政府协助受收回农地影响的农户重置农场的现行机制;
(三)鉴于本人得悉,有不少受收回农地影响的农户在另觅土地重置农场时遇到困难,政府有何方法协助他们解决困难;为免影响农户的生计,政府会否考虑实行“先觅地安置,后搬迁”的方案;及
(四)鉴于重置禽畜养殖场涉及拆卸和重置多项大型设备,政府有何方法协助禽畜养殖户解决有关问题?
答复:
主席:
政府正采取一系列措施,多管齐下增加土地供应,当中包括以综合规划及基建配套,发展合适的新界乡郊土地,以提供用地应付市民房屋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虽然政府在规划新界乡郊土地的发展时,会尽量减低对区内居民及其他持份者的影响,但仍难免会影响部分原有土地上的占用人或使用者,包括令一些农户不能在原址继续耕作。政府现行的土地收回及清理机制,已包括一套既定的补偿及安置安排,以照顾受影响人士包括农户的需要。
就提问第(一)至(四)部分,答复如下:
(一)洪水桥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和元朗南房屋用地规划及工程研究仍在进行当中。至于锦田南及八乡土地用途检讨,政府当局正在考虑收集到的公众意见,以及进行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有关发展建议对该等地区现有农户的实质影响,包括可能会受影响的农地范围,仍有待相关研究提出具体土地用途方案后方可确定。
(二)及(三)根据现行机制,因工务工程须收回及清理土地而受影响的真正务农人士,可以另觅地方购买或租赁私人农地,继续耕种。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会协助安排有意继续耕作的受影响农户与相关土地业权人商议租赁安排。
(四)因工务工程须收回及清理土地而受影响的养猪或饲养家禽人士,倘其农场构筑物在房屋署于一九八二年进行的寮屋登记中已登记作有关用途,又或虽未有在一九八二年登记,但却一直在私人农地上合法经营(即持有一切所需的政府许可证),可获发符合规定的受清拆影响的养猪及家禽饲养场的特惠津贴,而饲养的家禽每类须最少30只才可符合资格领取津贴。
根据食物及卫生局表示,持牌禽畜农场如受到政府规划发展影响而考虑搬迁,禽畜农场持牌人必须根据《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禽畜饲养的发牌)规例》(第139L章)内关于禽畜管制、生物保安、环境保护等规范、规划和地政等法例,以及相关的政策要求,找寻合适的地点作搬迁农场之用。渔护署会按他们的需要提供适切的支援。
完
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