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加强监管私人楼宇维修及保养工程议案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楼宇是我们每天居住、工作及活动的地方,亦是很多市民最宝贵的资产。楼宇的管理、维修及保养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亦是政府十分重视的范畴。因此,我感谢谢伟铨议员提出议案,以及五位议员提出修正案,让我们有机会和议员讨论相关议题。
在我讲述政府在楼宇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方面的工作前,我希望先对谢伟铨议员的议案中提及的土地及房屋供应问题稍作回应。政府充分了解过去几年香港土地供应与社会需求出现严重落差,供不应求造成今日楼价和租金高企、公屋轮候时间长、各种社区和社福设施亦缺乏土地建设。就此,政府已提出一系列建议,透过房屋委员会、房屋协会、市区重建局等机构,增加资助出售房屋单位,以回应市民的住屋需求,以及让中低收入家庭有更多置业选择和机会。政府会继续大力增加土地供应,特别是面对市民庞大的住屋需求,我们会加大短中期用地的供应量,并尽力加快供应的速度。有关的具体措施,我已在其他会议及场合向议员阐述,我在此不再重复。我期望继续与议员和其他持份者沟通交流,共同努力加快加大土地供应,回应市民的诉求。
纵然政府致力增加土地房屋供应,但并没有因此忽略楼宇的管理、维修及保养等问题。众所周知,香港正面对楼宇老化的问题。现时全港约有5 900幢楼龄达50年或以上的楼宇,这个数目会以每年约580幢的速度递增。楼龄达30年或以上的楼宇,更多达20 000幢,10年后更会增至约30 000幢。若缺乏适当的管理、维修及保养,这些老化的楼宇会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政府推行了多项措施,以提高楼宇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水平。
在楼宇管理方面,大家知道香港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地方之一,多层大厦多不胜数,因此亦衍生了复杂的楼宇管理问题。现时,很多楼宇仍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或管理组织,难以有效管理楼宇。即使是有法团的楼宇,法团与业主以至不同业主之间亦不时会就楼宇管理及相关事宜出现纠纷。就此,民政事务局辖下的民政事务总署一直担当推动者的角色,通过不同措施,鼓励和协助没有法团楼宇的业主成立合适的业主组织,以及协助业主处理纠纷,以期让业主更有效地履行楼宇管理的责任。
其中,民政事务总署近年推出了多项措施,针对旧楼的业主,特别是“三无”大厦(即没有法团、居民组织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大厦)及法团的需要,提供全面的支援。
为支援楼龄高但租值低的楼宇业主改善大厦管理,民政事务总署为关爱基金推行“旧楼业主立案法团津贴计划”,为旧楼法团提供津贴,以促进良好的大厦管理,并藉以鼓励更多“三无大厦”业主成立法团。该项计划由二○一二年十月起推行,为期三年。合资格的法团可在推行期间,以实报实销方式,就法团购买第三者风险保险、进行消防及电力设备定期例行检查,以及清理走火通道等支出申领津贴。
在协助业主处理纠纷方面,民政事务总署一直在推行的计划有“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计划”、“居民联络大使计划”及“‘顾问易’大厦维修谘询服务计划”等。当局明白很多大厦管理事宜会牵涉业权和契约等问题,因此,民政事务总署于今年一月在香港律师会的支持下,加入向业主和法团提供与大厦管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的免费法律谘询服务。同时,鉴于大厦管理的议题亦有可能会造成纠纷,民政事务总署于今年三月起与香港调解会和香港调解中心合作,在争议双方的同意下转介他们接受“大厦管理义务专业调解服务试验计划”的协助,以期争议双方能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另一方面,民政事务总署亦正就《建筑物管理条例》进行检讨工作。《建筑物管理条例》提供法律框架,让业主合力履行管理大厦的责任。为配合在楼宇管理方面不断转变的需要和情况,政府早前已成立了检讨委员会,就该条例进行全面检讨。考虑过检讨委员会的建议后,民政事务总署去年底至今年初曾就多项立法和行政措施建议进行公众谘询,期望有助回应市民近年关注的主要事项,例如大型维修工程所引起的纠纷、在法团会议上委任代表文书的使用,以及公契经理人的委任和酬金等。民政事务总署正整理公众谘询期内所收到的意见,会仔细和深入分析研究,然后制订最终建议。当局会尽快完成现阶段整理和分析意见的工作,并在稍后再向立法会汇报进展。
至于楼宇维修及保养方面,首先必须强调,适时维修及保养楼宇是业主的责任,而政府的角色主要是要求、鼓励及协助业主履行其责任。就此,政府已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涵盖立法、执法、为业主提供支援,以及公众宣传和教育等范畴。
在立法及执法方面,政府透过修订相关条例,在二○一二年全面展开“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以“预防胜于治疗”的理念,规定业主为其楼龄达30年以上的物业验楼及楼龄达10年以上的物业验窗。“强制验楼计划”规定业主每隔10年须在指定期限内就楼宇的公用地方、外墙、伸出物及招牌,委任一名注册检验人员进行订明检验和委任一名注册承建商进行检验后认为需要的订明修葺工程。而“强制验窗计划”亦同样规定业主须每隔5年在指定期限内就楼宇的窗户,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进行订明检验,和在有需要时委任一名注册承建商进行订明修葺工程。自该两项计划于二○一二年实施至今,屋宇署已拣选了约3 500幢楼宇同时进行强制验楼及验窗,及另外拣选了约4 300幢楼宇只进行强制验窗。如有业主不履行法定责任,屋宇署会采取执法行动。
为业主提供支援方面,自二○○九年推出“楼宇更新大行动”至今,发展局与屋宇署、香港房屋协会和市区重建局紧密合作,已推出了多项协助业主的计划,包括为楼宇业主提供一站式全面财政及技术支援的“楼宇维修综合支援计划”、针对长者业主需要而推出的“长者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为协助业主履行验楼责任的“强制验楼资助计划”等。这些计划在过去几年已为数以千计的楼宇和业主提供所需的支援。
长远来说,要确保楼宇得到适时维修及保养,必须依赖业主自发配合,方能事半功倍。我们期望透过宣传和公众教育,在香港培养注重楼宇安全的文化。除传统的宣传教育活动,例如电视广告和海报外,我们亦采用度身订造的宣传策略,例如为业主而设的讲座、为学生举办的专题活动等。为增强年青一代对楼宇适时维修及保养,以至整体楼宇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我们亦已制作一些教材,把相关课题融入学校的通识教育课程中。另一方面,民政事务总署亦有一些恒常教育及宣传活动,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大厦维修,及早了解维修详情的推广工作。我们会继续宣传和公众教育,鼓励业主适时维修及保养楼宇。
主席,以上我扼述了政府在推动楼宇管理、维修及保养各个层面的不同工作。我知道议员对相关事宜有很多意见及改善建议,一些具体建议已载于谢伟铨议员的议案,以及其他议员的修正案中。我相信稍后议员的发言亦会提出其他意见及建议。我会仔细聆听各位议员的发言后,再一并回应。多谢主席。
完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