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历史建筑保育政策检讨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答复:

问题:

古物谘询委员会(下称古谘会)于去年一月公布历史建筑保育政策检讨报告书。古谘会在报告书中建议政府成立一项专为保育历史建筑而设的基金,用以资助公众教育、宣传活动、学术研究,以及公众参与和谘询项目。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将预留五亿元,落实古谘会有关成立该基金的建议。然而,有保育人士指出,政府对于古谘会所提关于鼓励私人业主保育他们拥有的历史建筑,以及在尊重私有产权的前提下进行历史建筑的保育工作的建议,未有提出任何具体的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成立上述基金的工作详情,包括工作目标、达致各项目标的时间表及工作成效指标;当局会否考虑将该基金定为法定基金;

(二)鉴于古物古迹办事处(下称古迹办)有派出工作队,为受威胁或对公众有观赏价值的历史建筑进行立体扫描,作为拟备历史建筑详细纪录的起步,古迹办是否按历史建筑所获评级而选取有关的历史建筑;当私有历史建筑的业主拒绝与古迹办合作时,古迹办如何进行有关的工作;及

(三)鉴于近年不少属私有历史建筑在未及评级前已被清拆,政府在该等个案中汲取了甚么经验,以及有否按有关经验重新制订一套“瞻前顾旧”的历史建筑评级和保育方案?

答复:

主席:

政府于二○一三年初邀请古物谘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古谘会)协助总结过去数年保育历史建筑时所面对的挑战和经验,并检讨保育私人历史建筑的政策。古谘会于二○一四年底完成检讨,并于翌年初公布检讨报告。我们欢迎古谘会的建议,并随后成立专责小组仔细研究。去年十二月我们公布正式接纳古谘会检讨报告的建议。

就廖长江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长官在二○一六年《施政报告》表示会预留资源落实古谘会的建议,包括以行政方式成立一个专为保育历史建筑而设的基金。政府会先为基金预留五亿元,预计在本年内成立一个主要由非官方人士组成的委员会,就基金的运作向政府提出建议。

基金会支援两个现有的计划,即“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及针对私人拥有已评级历史建筑的“维修资助计划”。就后者而言,我们会提高每项工程的资助上限,并放宽资助范围,涵盖所有非政府用途的历史建筑,以进行更全面的维修工程。此外,基金还会资助公众教育和社区参与活动、宣传活动和学术研究。初步构思是与专业团体及非政府组织合作,加强社区参与活动,并会向“文物之友”等现有计划投放资源。我们亦会开展“点、线、面”保育的先导研究,与古谘会、专家和持份者就这课题作方向性的探讨。

古谘会建议基金应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成立。我们认为采用行政方式,基金可在较短时间内成立并开始运作。由于法定基金有其优点,长远而言我们不排除基金向这个方式演进。目前以行政方式成立基金是落实古谘会建议的第一步。我们会在适当时候总结经验,检视最有利落实基金成立目的的组织方式和运作方法。

(二)经增拨人手、购置器材和培训后,古物古迹办事处(以下简称古迹办)今年内将会逐步开展对历史建筑的立体扫描工作。古迹办会根据历史建筑的文物价值及其受发展威胁的风险,制订工作目标及进行工作的先后次序。初步计划会先为法定古迹及将会由古迹办进行大型复修工程的历史建筑进行立体扫描。

一般而言,古迹办为私人历史建筑进行实地记录前会联络业主,在取得其同意后,才开展记录工作。古迹办过去为历史建筑进行测绘记录时,很少业主拒绝合作。倘若因其他原因(例如楼宇的状况等)以致未能进入历史建筑内进行记录时,古迹办会就历史建筑的外部立面进行立体扫描,在尊重私有产权和因应实际环境和情况下,以合理和适切的方式为历史建筑留下详细记录。

(三)现时历史建筑的评级制度属行政性质,旨在提供客观基础,以厘定个别历史建筑的文物价值及保育需要。

我们设有内部机制,除了监察法定古迹、暂定古迹或已获评级的历史建筑的拆卸或改建工程外,机制亦涵盖已获建议评级的历史建筑。倘若屋宇署、地政总署及规划署接获申请或查询,或部门人员在执行日常职务(例如定期巡查)时,知悉有情况可能会威胁到私人拥有的具文物价值的古迹及历史建筑时,便会立即通报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及古迹办。两个办事处会主动联络有关历史建筑的业主,一同探讨保育方案。

我们确认在尊重私有产权的大前提下,有需要为拥有历史建筑的私人业主提供适合的经济诱因,以鼓励或换取他们同意保育其历史建筑。现时的经济诱因包括补偿私人业主因保育历史建筑而导致的损失,例如给予他们政策支持申请放宽地积比率及/或上盖面积,以鼓励私人业主以“寓保育于发展”的方式保留及活化其历史建筑。我们正因应古谘会的建议,详细研究如何在补偿以外、按照历史建筑的文物价值、规模及楼宇状况,为私人业主提供更具吸引力的经济诱因。除相关政策外,提供经济诱因还涉及公共资源和财政承担。我们将会进行深入研究,包括参考外国一些做法,务求一方面顾及保育历史建筑、尊重私有产权,另一方面平衡财政和公众利益的考虑。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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