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琼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质询和署理发展局局长马绍祥的答复:
问题:
本月二十日,香港城市大学陈大河综合会堂的整个屋顶突然塌下,导致三人受伤。有评论指出,城大于今年初在有关屋顶上进行铺设绿化植被工程加重了屋顶的负荷,而近日天雨令植被湿透,以致负荷进一步增加,以致主要由金属钢架构造的屋顶不胜负荷而塌下。城大表示,负责绿化工程的承办商认为工程不会影响楼宇结构,因此校方未有就此向屋宇署申请批准以进行工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目前全港有多少个建筑物的屋顶主要由金属钢架构造,而其上铺设了绿化植被,以及它们的地点分布;会否立即巡查该等建筑物的屋顶,以确定其结构安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立即制订指引,规定在屋顶上进行超出指定面积的绿化工程前,须先取得屋宇署的批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正如我刚才回答陈克勤议员的质询时提及,在屋顶进行绿化工程,如经专业人士评估屋顶的承载力,加上妥善的维修和保养,一般不会构成安全风险。因应是次屋顶倒塌事件,相关部门会透过不同途径了解市面上是否有未经建筑专业人士评估而进行的大面积绿化屋顶工作,如有发现会立即跟进。其中,屋宇署已就相关事宜向学校发放资料及会向建筑业界发出通函。屋宇署及其他政府部门亦会在短期内安排与学校管理人员及相关持份者进行简介。
就问题的两个部分,我的答复如下:
(一)在私人建筑物方面,屋宇署没有备存全港有金属钢架屋顶并铺上绿化植被的建筑物数目及地点。政府建筑物方面,正如我刚才回答陈克勤议员的质询时提及,根据建筑署的记录,其负责维修的建筑物中,大跨度金属支架上有绿化设施有四项,包括屏山天水围游泳池、维多利亚公园游泳池、西贡将军澳政府综合大楼及高山剧场新翼。建筑署已完成检查有关设施,整体情况全属正常。
(二)绿化工作的范围十分广泛,有关工作的规模及性质亦有很大差异。在私人楼宇进行屋顶绿化工作,是否属于须要事先向屋宇署呈交图则申请的建筑工程,要视乎具体情况,难以一概而论,屋宇署亦难以就所有情况列出硬性指引。正如我刚才回答陈克勤议员的质询时提及,若绿化工作具一定规模,有关业主便应就屋顶承载力等范畴谘询认可建筑专业人士,而专业人士会就是否需向屋宇署申请工程许可向业主提供意见。一般而言,若在屋顶进行的绿化工作涉及拆卸、改动或加建构筑物或排水系统,甚或涉及楼宇总楼面面积或结构的改动,有关的绿化工作受《建筑物条例》的规管。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任何涉及私人楼宇的建筑工程,除非符合有关豁免审批工程的规定,或属于可透过“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程序而进行的小型工程,否则有关人士应该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4条规定委任认可人士向屋宇署呈交图则,包括屋顶承载力的结构图则。有关人士须待图则获批准及得到屋宇署同意展开工程后,方可进行有关工程。因应是次倒塌事件,屋宇署会研究就屋顶绿化工作是否须获屋宇署审批向业界提供进一步指引。
完
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