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出席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食水含铅事件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七月十一日)下午出席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食水含铅事件的开场发言:

主席:

对于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发表的报告,发展局和水务署接受报告中的批评,亦非常重视调查委员会所提出一系列的建议。

发展局于今年三月成立了一个包括食物及卫生局、环境局、运输及房屋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卫生署和水务署等的跨政策局和跨部门的工作小组,就食水安全有关的课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及提出建议。工作已经展开,并且已经检视现行相关法例的规管范畴及操作,以及外国食水安全规管的制度及相关的操作模式。

此外,我们在六月一日成立了一个五人国际专家小组,就香港的食水水质标准、食水水质规管及监察机制、水样本取样规程以及“水安全计划”等事宜提供客观、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协助我们可切实跟进调查委员会提出的一系列建议。专家小组已于七月六日透过视像会议,就取样规程方面的研究方向及进展,以及未来数月就其他研究相关的工作重点展开讨论。

我今天会跟大家扼述以下五个范畴跟进工作的进展:(一)香港食水标准、(二)香港水质规管及监察制度、(三)检讨现有《水务设施规例》及其条例、(四)“水安全计划”及(五)调查内部供水系统受铅污染情况的取样规程。

(一)香港食水标准

就食水水质标准方面,我们需要检视现行的标准。除铅以外,亦有其他物质在检视之列。就此,发展局和水务署会参考其他国家的食水标准及其制定标准的经验。

(二)香港水质规管及监察制度

发展局正检视现时本港食水安全监管制度及评估不同食水安全监管方案,以便拟备适合本港的“食水安全监管框架”。我们亦会探讨水务监督在供水接驳点以外保障食水安全的角色,亦将会研究就“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引入认证的可行性。

(三)检讨现有《水务设施规例》及其条例

检讨现有《水务设施规例》及其条例的工作亦经已展开,包括检视所有参与内部供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的人士的角色和责任,以及相关的注册制度。具体修例工作将按轻重缓急分阶段进行,部分修例(包括界定持牌水喉匠及水喉工人在《水务设施条例》下的职责和修改现行安排以更清晰列明适用于建造内部供水系统的水喉物料和部件的最新标准),将于下个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审议。

在完成法例检讨和修订前,水务署会以行政措施强化现行制度,包括发出水喉工程行业的作业守则,以及推行自愿性参与的持牌水喉匠持续进修计划。此外,水务署已经将喉管和装置最新适用标准及认可名单上载到水务署网页,并透过通函通知业界。

(四)“水安全计划”

“水安全计划”涵盖至大厦楼宇这议题在本港以至海外都是相对新的做法。水务署会参考海外国家在个别发展项目实施“水安全计划”的做法。

在香港方面,我们会先就个别发展项目的“水安全计划”制定指引及作业守则供有关人士(例如发展商)参考,同时会考虑选取政府及房委会的项目作为试点。

此外,水务署亦全面复检水务署本身的“水安全计划”,以进一步完善现行机制。

(五)调查内部供水系统受铅污染情况的取样规程

就抽取水样本的规程方面,调查委员会的专家亦认同,目前没有一套国际统一的做法。而且,验水只是手段,目标是要确保食水水质和饮用安全。因此,必须连同后续工作通盘考虑,才能让市民安心和减低对市民造成不必要的滋扰。

水务署已展开相关研究,包括检视海外国家的取样规程,并且与本地大学合作,研究如何测试不同取样规程(例如抽取经冲透后的样本、连续抽取多个样本,以至抽取隔夜水样本等),以制定适合香港的取样规程、“行动水平”、“达标率”和后续的跟进工作;随后水务署会作出适当的跟进,包括调查委员会就政府应主动为所有公共屋邨再安排验水的建议。

结语

发展局会成立一个特别职务小组,由首长级的政务官领导,推动水务署认真全速地落实相关的工作。我想再次重申,我们将继续积极、正面和专业地全速和全力跟进落实调查委员会的各项建议,让各位市民对香港的食水安全感到安心。

多谢主席,多谢议员。



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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