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陈淑庄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马绍祥的书面答复︰
问题:
二○一一年六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就香港圣公会(圣公会)建筑群于下亚厘毕道地段(中环地段)的契约修订及该会于毕拉山金文泰道另一地段(毕拉山地段)的原址换地,征收象征式地价,以促成该会落实包括保育中环地段全部四幢历史建筑的寓保育于发展项目(圣公会发展项目)。根据当局于较早前分别向中西区及湾仔区议会提交的文件,圣公会经检讨其就上述两个地段所提方案后,决定在该地段由兴建两幢建筑物,改为兴建一幢用作非牟利私营医院的建筑物,以及在毕拉山地段由兴建三座建筑物改为只重建原来的幼稚园。就圣公会发展项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有否因应圣公会发展项目的上述变动,修订有关的地契条款及圣公会须支付的土地补价;若有,上述两个地段的最新地契条款及分别须支付的土地补价是甚么;
(二)政府在订定中环地段的最新补价时,有否参考港怡医院(即将投入服务的私营医院)经营者于二○一三年投得该院用地时须支付的补价金额(即16亿8,800万元);若有参考,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三)政府会否要求圣公会就其发展私营医院的计划进行公众谘询;若会,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政府有否要求圣公会就此修订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古迹影响评估及交通影响评估;若有,详情是甚么;若否,原因是甚么;
(四)鉴于在圣公会发展项目的原方案中,拟建的楼面总面积合共为
48 000平方米,而在修订方案中则为50 959平方米,政府是否知悉圣公会把该项目的总楼面面积上调近3 000平方米的理据及详情为何;及
(五)鉴于在中环地段的原方案中,拟兴建的两幢建筑物的高度分别为香港主水平基准以上108米及103米,而在修订方案中拟建的一幢建筑物的高度为香港主水平基准以上134.8米,远高于邻近楼宇的高度,政府有否评估采纳修订方案对附近楼宇景观的影响;若有评估,结果是甚么及政府有何跟进行动;若否,原因是甚么?
答复:
主席:
就陈淑庄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现综合答复如下:
香港圣公会就其位于中环下亚厘毕道1号的建筑群(中环地段)提出一项“寓保育于发展”的计划。建筑群包括四幢历史建筑:会督府(一级历史建筑)、圣保罗堂(一级历史建筑)、教堂礼宾楼(又称马丁楼,一级历史建筑)和旧圣公会基恩小学(原为圣保罗书院南翼,二级历史建筑)。根据原来计划,香港圣公会将保存该四幢历史建筑,而其馀现有建筑物将被新建筑物取代,以提供所需空间予香港圣公会的宗教及社区服务。为腾出足够地方以加强社区服务,并配合中环地段的发展规模,香港圣公会原本建议把中环地段内的幼稚园及神学教育设施迁往其另一幅位于湾仔毕拉山金文泰道的地段(毕拉山地段)。二○一一年六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批准修订香港圣公会位于中环地段的土地契约,以及就毕拉山地段进行原址换地,征收象征式地价,以落实就中环地段全部四幢历史建筑的保育方案。
根据食物及卫生局,政府的医疗政策是推动公私营医疗系统双轨发展,公营和私营医疗界别互相配合;推动私营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可增加本港医疗系统的整体服务量,并为病人提供更多选择。考虑到原本位于区内的公营医院(即雅丽氏何妙龄那打素医院)已迁往其他地区,同时随着区内的发展导致人口不断增加,香港圣公会近年检讨中环地段的方案后,决定在该地段内包括前港中医院的原址发展一间非牟利私营医院,并把床位数目增至293张,希望为中西区居民提供公营医院以外的医疗服务。香港圣公会已糅合四幢历史建筑于中环地段发展的设计内,当中三幢一级历史建筑(即会督府、圣保罗堂及教堂礼宾楼)将会全面保留,而属二级历史建筑的旧圣公会基恩小学的外部立面亦会保留,并只会因应需要对内部作有限度及适当的改动。
香港圣公会一直就中环地段及毕拉山地段的重建计划与区议会及地区人士交换意见。就中环地段而言,在二○一三年三月就“保育中环各项目的最新进展”提交中西区区议会的文件中,已提及“香港圣公会现正检讨中环地段的方案,因应其运作需要研究是否可修改该地段所作的用途,当中包括兴建私家医院”,及后一直向区议会提交文件以报告进展。香港圣公会其后在二○一五年七月出席中西区区议会会议,向议员简介兴建私营医院的初步构思,包括床位数目、建筑物层数及其他方面的进展。香港圣公会在二○一七年一月再次出席中西区区议会会议,阐述中环地段重建计划修订方案的详情,包括拟建非牟利私营医院的床位数目、建筑物的高度和层数、发展面积、停车位数目、收费安排等,并夹附修订方案的设计图。区议员普遍支持此活化项目及为区内增设医院。香港圣公会备悉议员提出的意见,并会继续向中西区区议会报告进度。
至于毕拉山地段,香港圣公会分别在二○一五年五月及二○一六年十一月出席湾仔区议会会议,汇报重建计划的修订方案。香港圣公会经仔细考虑湾仔区议会及地区人士(包括渣甸山圣公会重建关注组(关注组))就毕拉山地段原来的重建计划的意见后,决定修订重建计划,即只重建一所幼稚园,并放弃在该地段兴建一座作神学及其他教育用途的大樓以及供神学院学生及教员使用的附属宿舍。香港圣公会在该段期间与关注组进行会面及交换意见,最终就重建方案达成原则性共识。
根据《中区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H4/16》和《渣甸山及黄泥涌峡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H13/12》,中环地段和毕拉山地段在相关分区计划大纲图内均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地带,没有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的限制。在“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地带内,医院及幼稚园为经常准许用途。
就中环地段而言,香港圣公会拟议医院楼高25层(包括3层地底层数),拟议发展的总楼面面积为46 659平方米,高度为香港主水平基准以上134.8米。就拟议建筑物高度而言,由于邻近建筑物高度达香港主水平基准以上117米和该地段以西的建筑物高度限制介乎香港主水平基准以上120米至150米,拟议建筑物高度与附近的建筑物高度并非不协调。有关部门已要求香港圣公会评估修订方案对交通、视觉、空气流通、历史建筑的文物价值等方面的影响,并会在审视评估报告时考虑中环地段的周围环境。
香港圣公会现正敲定中环地段及毕拉山地段重建计划的修订方案细节(包括两个地段的整体楼面总面积等)。稍后我们会把是项“寓保育于发展”计划提交行政会议批准。另外,如香港圣公会修订方案涉及修订土地契约和缴付地价差额,我们会按适用程序处理。
完
2017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